湖北大檢察官出席一起故意殺人上訴案二審法庭

為貫徹落實司法責任制要求,充分發揮示範引領作用,7月19日上午,湖北省檢察院檢察長王晉出席熊定寶故意殺人上訴案二審庭審,指控犯罪。湖北省高級法院院長李靜擔任審判長審理此案。

湖北大檢察官出席一起故意殺人上訴案二審法庭

庭審現場

熊定寶因長期吸食毒品產生幻覺,於2016年8月26日19時許聽到其居住房間隔壁有敲門聲,懷疑某物業公司員工許某是壞人,便將其拉入家中持斧頭予以殺害。2017年11月,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熊定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熊定寶不服一審判決,向該省高級法院提出上訴。

在二審檢察環節,王晉對本案卷宗進行了全面審查,依法提訊了原審被告人熊定寶,聽取辯護律師和被害人親屬的意見,補充收集了相關證據材料並當庭舉證質證,製作了出庭預案和檢察員出庭意見書。

庭審中,王晉對上訴人進行了有針對性的訊問,控辯雙方圍繞案件爭議焦點展開了辯論。王晉代表檢察機關發表出庭意見,指出上訴人熊定寶因長期吸食毒品致幻持兇器殺害無辜之人,作案手段特別殘忍,後果特別嚴重,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極大,應依法嚴懲。王晉同時也指出,在本案二審期間,上訴人熊定寶進一步表達了認罪悔罪的態度,其要求家人積極代為賠償,並與被害人親屬達成了民事賠償協議和刑事諒解。王晉認為,鑑於熊定寶在本案中既有從重處罰的情節,也有酌定從輕量刑的情節,綜合全案各種因素,建議湖北省高級法院二審改判熊定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同時建議法院根據熊定寶的主觀惡性和人身危險性,依照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死刑緩期執行限制減刑案件審理程序若干問題的規定》,對熊定寶予以限制減刑。

上訴人熊定寶當庭認罪悔罪,表示“對不起被害人和他的親屬。要改過自新,重新做人,彌補犯下的罪過”。法庭將擇期宣判。

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群眾旁聽了庭審。

(文字:郭清君 王志雲 戴小巍 編輯:要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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