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皋工作的朋友們注意了!
8月1日起,你的工資要漲了!
還有好多錢可以領!
最低工資標準將上調
據江蘇省人社廳最新消息,經江蘇省人民政府同意,從2018年8月1日起調整江蘇省最低工資標準。
調整後,月最低工資標準
一類地區2020元,增加130元,增長6.88%;
二類地區1830元,增加110元,增長6.4%;
三類地區1620元,增加100元,增長6.58%。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一類地區18.5元,增加1.5元,增長8.82%;
二類地區16.5元,增加1元,增長6.45%;
三類地區14.5元,增加1元,增長7.41%。
那麼問題來了,
到底什麼是一類、二類、三類地區呢?
江蘇省一類/二類/三類地區分別指哪裡?
一類地區:
南京市區、無錫市區、江陰市、宜興市、常州市區、蘇州市區、吳江區、張家港市、常熟市、崑山市、太倉市、南通市區、啟東市、通州市、海門市、鎮江市區、泰州市區
二類地區:
溧水區、高淳區、徐州市區、金壇市、溧陽市、海安縣、如東縣、如皋市、連雲港市區、淮安市區(不含楚州區、淮陰區)、鹽城市區、大豐市、東臺市、揚州市區、丹陽市、揚中市、句容市、靖江市、姜堰市、興化市、泰興市
三類地區:
新沂市、銅山縣、豐縣、沛縣、 邳州市、睢寧縣、灌南縣、灌雲縣、東海縣、贛榆縣、楚州區、淮陰區、漣水縣、洪澤縣、盱眙縣、金湖縣、建湖縣、射陽縣、阜寧縣、濱海縣、響水縣、江都市、儀徵市、高郵市、寶應縣、宿遷市區、宿豫縣、沭陽縣、泗陽縣、泗洪縣
如皋屬於二類地區,那麼就意味著從2018年8月1日起,如皋市的最低工資標準不能低於江蘇省二類地區標準1830元/月。
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這些
①加班加點的工資;
②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③勞動者按下限繳存的住房公積金;
④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上述不包括的內容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
那麼,什麼是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項?
請繼續往下看↓↓↓
一、什麼是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二、注意事項
人社部門提醒,企業應在最低工資標準發佈後10日內將該標準向本單位全體勞動者公示。
須注意的是,下列項目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
一是加班加點的工資;
二是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是勞動者按下限繳存的住房公積金;
四是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企業,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也不得低於相應的最低工資標準。
同時要注意,企業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應按照小時計酬,並不得低於江陰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如果你認為自己工資遠高於最低標準,
自己就和這份榜單無關了的話,
那你就大錯特錯了。
其實最低工資標準幾乎跟我們每個勞動者相關,
病假、帶薪休假、試用期工資等等,
都跟最低工資標準緊密掛鉤!
最低工資上調也就意味著這些錢也會跟著漲!
到手的加班費要漲
隨著最低工資的提高,加班工資的最低計算基數、社保費的最低計算基數也要提高。加班工資的計算至少應該以最低工資為基數計算,平時、休息日、法定節假日的加班工資至少是最低工資標準按照小時或者天數折算後的1.5倍、2倍、3倍。
失業人員領取的失業保險金
據相關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70%發放;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標準的80%發放。最低工資上調後失業員工領取的失業保險金也會相應的增長。
拿最低工資小夥伴的工資要漲
對於部分基層勞動者及銷售人員來說,如果最低工資標準沒有上調或上漲緩慢,也就意味著他們的到手工資,有可能也會原地不動或增長得特別慢,這也是最直接的影響。
社保公積金基數上調
如皋很多小夥伴的社保公積金繳納基數,都是以最低工資為標準的。最低標準上漲之後,這些小夥伴的社保公積金待遇也同步上漲。
帶薪假期間工資上漲
正常情況下,公司都會有一些帶薪假期,比如年假、病假、產假、工傷假等,如果你的基本工資是按照最低工資標準設定的話,那麼你休帶薪假的時候就只能拿最低工資,現在拿到的錢就可以多一點啦!
其實,最低工資的調整對
我們每個人的影響還是挺大的,
千萬不要覺得跟自己沒關係哦!
快把這個好消息擴散出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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