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濮阳:156名采购专管员“上岗”

河南省濮阳市财政局今年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内部控制为契机,充分发挥预算单位的主体作用,着力推进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目前初见成效。

据了解,为有效加强与采购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切实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濮阳市财政局于今年2月针对市直各预算单位发布了《关于建立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的通知》,对濮阳市市直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实行专管员制度。

《通知》要求市直各预算单位确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熟悉采购政策的同志为政府采购专管员,主要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并明确要求专管员要相对固定,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能够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能够发挥政府采购联络员、协调员、监督员的作用,采购专管员在确定及变更后要及时到财政部门备案。

截至目前,濮阳市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和部分二级单位的采购专管员已经进行了报备,采购专管员队伍达156人。此外,市财政局还将加强对采购专管员队伍的培训和指导,提升采购专管员的法律意识、政策水平和操作能力,使其成为政府采购的“明白人”,在单位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预算单位实现依法采购、规范采购和高效采购的目标。

为深化政府采购管理改革,全面提升预算单位依法采购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绩效,濮阳市财政局在建立市级政府采购专管员队伍的同时,从建立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对评审专家管理两个方面发力:

一是建立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工作机制。该市财政部门将单位内控管理机制建设纳入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的内容,要求预算单位重视政府采购工作,对政府采购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和审定。进一步明确采购预算编制、采购计划备案、资金支付、采购信息公开、质疑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岗位职责。通过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规范流程,不断提升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管理水平。

二是试行评审专家执业水平测评反馈制度。制定出台《濮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行为规范及问责办法》,由采购单位代表和代理机构对评审专家在出勤、执业水平、服务态度、遵守纪律等方面进行评价反馈,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督,着重发现在评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评审专家自觉遵守相关纪律,自我提升、自我警示,并根据测评情况,按年度评选一定数量的优秀评审专家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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