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在被起訴後,無力支付律師費時怎麼辦?

相信找過律師的人一定都會有感覺律師的收費方式還是比較特殊的。諮詢時有諮詢收費,打官司時要有申訴分成,這些費用對於生活相對比較拮据的老百姓來說可能就有些難以承受了。那麼,如果我們在打官司時經濟條件不允許,並且還不得不請律師時又該怎麼辦呢?

債務人在被起訴後,無力支付律師費時怎麼辦?

其實,當我們遇到這樣的事情時也真的不必太擔心,因為我們可以去找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幫助。當然,你得有相關的證明才行,法律援助中心會根據當事人的實際情況適當的減免費用,或者提供無償的法律援助服務。

當然,申請法律援助也是有一定的條件限制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民在贍養、工傷、刑事訴訟、請求國家賠償和發放撫卹金方面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獲得法律援助。

比如說涉及到你的人身安全或者民主權利等具有社會影響性或者性質比較惡劣的刑事案件時,得到法律援助的可能性會大一點。一方面來說,此類案件對證據要求比較清晰,有利於律師去梳理邏輯。

另一方面來說,這些律師也願意去通過一些有代表性意義的案件去打響自己的知名度。而像一般的民事案件,或者經濟糾紛等,可能連當事人自己都說不清楚問題在哪裡,再加上證據難以收集,敗訴的可能性比較大,像這種沒有勝訴可能性的案件則通常不會獲得法律援助。

債務人在被起訴後,無力支付律師費時怎麼辦?

我們要想獲得法律援助,一般則可以通過以下兩種途徑,第一是法院指定,第二則是像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請。

法院指定的情況主要是在刑事案件中為被告人指定辯護人。這時可能涉及到就是在一些公訴案中,被告人因為經濟困難或者沒有民事能力委託辯護人時法院則會為其指定辯護人,比如一些聾、啞、盲等殘障人士或者一些未成年人。另外就是一些因為被判死刑的可能性比較大而沒有委託律師的,以及一些社會代表性案件沒有委託律師的,法院也會為被告指定律師。比如藥家鑫案,如果藥家鑫案件中其家屬沒有為其委託律師,那麼法院則會指定辯護律師。這主要則是出於法律的公平性以及案件的社會參考價而值決定的。

而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援助時,則必須由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等出具特別困難的證明,如果你的申請理由合理,受理機構一般會在半個月左右給出答覆意見。如果援助機構同意援助時,則當事人、援助機構、承擔律師等三方就會簽署法律援助協議,已確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當然,援助機構也有權利拒絕申請人的申請。

總的來說,法律援助是一種為了促進公平法制而存在的一種機構,只為正義而存在。我們也應該對其進行合理的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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