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十三五」以來民族鄉村基礎設施建設取得成效

一是完善道路基礎設施建設。按照“總體規劃、分年實施、季度安排、逐月推進”的工作要求,共扶持67個民族村(自然村)推進道路建設。目前已全面解決少數民族村自然村道路硬化問題。

二是進一步完善安全飲用水建設。優先安排民族村安全飲水工程,市民族宗教局聯合市水利局兩年共同落實補助資金200萬元解決了15個民族(自然)村安全飲用水問題,惠及人口3971人。

三是加大民族村“造福工程”搬遷力度。將少數民族村作為實施造福工程的重點,優先列入年度造福工程搬遷計劃,兩年共造福搬遷367戶1623人。對實施“造福工程”搬遷的少數民族群眾,在省級補助基礎上,市財政每人另增補助1000元。將符合危房改造條件的少數民族貧困戶列為住房安全幫扶對象,額外給予每人8000元補助資金。

四是實施幸福家園、美麗鄉村建設。截至2018年,將全市82個民族全部列入幸福家園工程、美麗鄉村建設,實現幸福家園建設、美麗鄉村建設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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