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三五”時期土地資源整合利用規劃

京政發〔2016〕41號

目 錄

前 言

第一章 發展基礎與形勢要求

第一節 主要成效

第二節 面臨形勢

第二章 指導方針和目標

第一節 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第二節 規劃目標

第三章 調整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

第一節 優化土地利用空間結構

第二節 推動“多規合一”

第四章 實施建設用地減量發展戰略

第一節 堅守建設用地規模底線

第二節 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

第三節 著力騰退盤活存量低效建設用地

第四節 創新區域統籌規劃實施政策機制

第五章 推進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

第一節 堅守耕地保護規模底線

第二節 推進耕地質量建設

第三節 強化耕地生態功能

第四節 健全完善耕地保護政策機制

第六章 加強綠色空間體系建設

第一節 努力增加綠色生態空間

第二節 建立健全生態用地保護政策機制

附件 規劃方案環境影響評價

土地資源是指已經被人類所利用和可預見的未來能被人類利用的土地。土地資源整合利用是指在一定的經濟、社會、生態和政治條件下,為提高土地資源使用效率、促進區域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將區域內的土地資源通過某種方式進行統籌規劃、綜合整治和合理利用的活動。本規劃作為北京市“十三五”規劃市級重點專項規劃之一,是在《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指導下,對北京市土地資源整合利用的進一步延伸和細化,是指導北京市“十三五”時期土地資源整合利用的綱領性文件。

本規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京津冀協同發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4—2020年)》、《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的實施意見》、《北京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等編制。

本規劃規劃期限為2016—2020年。

第一章 發展基礎與形勢要求

第一節 主要成效

“十二五”時期是北京發展具有重大歷史意義的五年。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北京市國土資源系統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對北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堅決貫徹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始終盡職盡責保護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國土資源、盡心盡力維護群眾權益,重點圍繞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要求,改革創新、主動作為,“十二五”確定的主要任務目標基本完成,保障和支撐了首都經濟提質增效、轉型升級和持續健康發展。

土地資源保障服務能力不斷增強。實施“總量控制、供需雙向調節、差別化”的供地政策,“十二五”時期實際供應國有建設用地19920公頃,較“十一五”時期下降33%,優先保障民生項目用地和高端產業用地需求,實現土地供應總量與首都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不斷完善和創新交易方式,土地市場成交經營性用地5148公頃、成交地價款總額約7389億元,在穩控地價的同時積極營造良性的土地市場競爭環境。按照“瘦身、控增、提速、降債”的思路,推進土地儲備開發工作,有效拉動經濟增長、加強城市規劃建設、增強政府宏觀調控能力的成效充分顯現。

土地資源利用方式逐步轉變。加強建設用地總量管控,堅持走內涵發展、集約發展之路,2011年至2014年建設用地和城鄉建設用地增長速度均明顯放緩,2014年建設用地和城鄉建設用地增長規模分別為2011年的48.5%和38.6%。嚴格控制新增建設佔用農用地和生態用地,不斷加大盤活存量低效建設用地力度,2011年至2014年,徵佔土地中集體建設用地比例由44.4%升至47.4%。調整產業項目供地審核方式,開展存量工業用地盤活政策研究,加強土地批後監管,健全完善閒置土地處置工作機制,實現國土資源節約集約模範縣(市)創建活動全覆蓋。全方位、多層次推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2011年至2014年,單位城鄉建設用地人口承載力從7037人/平方公里增至7410人/平方公里,建設用地地均GDP從470萬元/公頃增至601萬元/公頃,分別增長5個百分點和28個百分點,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明顯提升。

土地資源管理積極服務民生保障。不斷完善住宅用地供應體系,優先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加大棚戶區改造用地政策支持力度,鼓勵企業利用自有土地建設民生住房,連續五年提前超額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應,累計供應土地4166公頃,全面完成中央下達我市100萬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籌集任務的用地保障任務。積極探索、穩妥推進留地安置、實物補償等徵地多元化補償安置方式,制定實施徵地補償區片指導價,切實保護被徵地農民合法利益。

土地資源保護監管水平不斷提升。堅守耕地紅線,嚴格落實基本農田保護目標、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任務。強化管控性保護,落實市政府耕地保護責任,嚴格執行耕地佔補平衡制度。推進建設性保護,編制基本農田保護區專項規劃,大力實施土地整治,“十二五”時期共批准立項土地整治項目建設總規模98.57萬畝,預計新增耕地5.94萬畝,確保全市基本農田數量不減少、質量有提高。不斷完善“全面覆蓋、全程監管、科技支撐、執法督察、社會監督”的綜合監管體系,2011年至2014年,全市立案查處違法用地36869.1畝,其中違法佔用耕地3678.2畝,土地違法違規形勢逐步好轉。

土地資源管理不斷注入新活力。積極推進以土地為基礎的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及宗地統一編碼建設,成為全國首個在全域範圍頒發不動產統一證書的省級單位。規範有序推進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探索集體土地租賃住房用地政策,大興區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工作開局良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審批事項由80項精簡為28項,精簡比例達到65%。

土地資源發展後勁日益增強。加強土地用途管制,進一步嚴格規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堅持統籌區域土地利用,著力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切實增強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整體管控作用。深化地籍管理,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全面完成,北京市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主要數據成果得到廣泛應用。科技創新能力不斷提升,國土資源標準體系初步建立。國土資源監測指揮中心投入使用,綜合監管平臺應用全面深化,國土資源“一張圖”數據資源不斷豐富,“管、建、用”三位一體的信息化管理機制持續完善。

第二節 面臨形勢

“十三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是北京主動融入京津冀協同發展,落實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的重要時期,也是加快轉變土地資源利用方式和深化土地資源改革的關鍵時期。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必須深刻領會和準確把握中央對北京工作的新要求,科學研判首都經濟社會發展面臨的新變化和土地資源整合利用面臨的新形勢。

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提出實現用地減量發展的新目標。當前,首都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我們必須按照新常態的內在規律主動適應新常態、引領新常態,通過土地資源利用方式的轉變推動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促進經濟增長動力從要素投入驅動向創新驅動轉換。在土地利用方式上,決不能再以過度消耗土地資源為代價。在經濟新常態下,要著力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下大力氣推動產業優化升級,提高發展的質量效益,就必須要處理好“舍”與“得”的關係,走內涵發展、集約發展之路。正確處理好保障發展與保護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關係,優化土地利用的結構和空間佈局,落實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以“節約減量、集約增效”為主線,大力推進節約集約用地,實現用地減量發展,加快構建土地資源保障首都科學發展新機制。

疏解非首都功能提出盤活存量、優化結構的新課題。市委十一屆七次全會強調,要堅持增量控制與存量疏解雙管齊下,嚴格落實各類功能禁止和限制的要求,積極穩妥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調整和疏解功能,需要做“減法”,只有做好“減法”,騰出空間,舍掉不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的功能和產業,才能放下包袱,輕裝前進,給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提供空間。因此,要以《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為統領,按照《北京市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和《產業轉移指導目錄》的要求,嚴格控制非首都功能的產業項目用地供應,加大存量用地盤活力度,積極研究工業企業搬遷后土地的再利用、產業結構升級、用地結構優化等問題。同時,對於北京城市副中心的建設要做好規劃,認真總結北京中心城發展的經驗和教訓,嚴格控制城市開發邊界,避免出現“攤大餅”現象。

貫徹落實五大發展理念提出土地資源改革發展的新任務。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集中反映了我們黨對經濟社會發展規律認識的深化,既是關係我國發展全局的一場深刻變革,也是關係土地資源事業的一場深刻變革。我們要把創新擺在土地資源事業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以科技創新為引領,大力推進理論創新、制度創新,依靠創新推動土地資源領域改革發展。要以協調的理念推進首都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的提升、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統籌資源開發保護、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合理配置城鄉資源要素。要以綠色理念全面加強生態建設,堅持節約資源和環境保護的基本國策,堅守生態紅線、耕地保護紅線、土地資源消耗上線,根據土地資源承載能力調節城市規模,促進人口、發展與資源環境相均衡。要以開放的理念深化土地資源領域的交流與合作。要以共享的理念樹立惠民利民資源觀,把保障民生權益落實到土地資源整合利用的各個方面,使廣大群眾在土地資源領域改革發展中有更多獲得感。

第二章 指導方針和目標

第一節 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及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對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五大發展理念,堅持“五個統籌”,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用地制度,堅持走“以人為本、四化同步、優化佈局、生態文明、文化傳承”的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道路,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深入實施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著力推進土地資源整合利用,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切實提高土地資源供給質量和效率,實現用地減量發展,為率先建成小康社會、加快推進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建設、譜寫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北京篇章奠定更加堅實的基礎。

基本原則:

堅持優化空間格局。在堅持土地利用總格局基本穩定的前提下,進一步優化土地利用空間結構,實現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指標“兩減一增”(減耕地和基本農田、減建設用地、增綠色空間)。推動“多規合一”,共同劃定三條紅線(永久基本農田紅線、生態紅線、城市開發邊界),創新規劃實施機制,轉變政府職能,提升城市綜合治理水平,進而實現“一本規劃、一張藍圖”。

堅持用地減量發展。按照“框定總量、限定容量、盤活存量、做優增量、提高質量”的原則,堅決落實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實施建設用地減量發展戰略,堅守建設用地規模底線,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著力騰退盤活存量低效用地,切實保障符合首都功能用地供應,為優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推進“大城市病”治理、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奠定更加堅實的資源基礎。

堅持三位一體保護。按照“耕地保護優先、數量質量生態並重”的原則,堅決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守耕地規模底線,加強耕地質量建設,強化耕地生態功能,推進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

堅持加強生態建設。牢固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理念,堅決落實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堅守生態紅線,努力增加綠色生態空間,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堅持全面深化改革。堅持走新型城鎮化道路,深化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從重計劃配置、項目安排向重市場決定、制度設計轉變,做好保障和服務,努力營造適應創新驅動發展要求的土地資源制度環境,激發土地資源事業發展活力。

第二節 規劃目標

按照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目標和戰略決策,堅持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圍繞優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統籌高效開發與合理保護,兼顧當前利益和長遠發展,進一步提升土地資源基礎性、全局性和戰略性地位。“十三五”時期,北京市土地資源整合利用的主要目標是:

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顯著提升。到2020年,北京市建設用地總規模控制在3720平方公里以內,比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規劃目標減少97平方公里;北京市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控制在2800平方公里以內,比2014年末現狀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減少103平方公里;北京市土地開發強度控制在22.7%以內,平原地區土地開發強度控制在45%以內;北京市常住人口總量控制在2300萬人以內,人均建設用地面積控制在162平方米左右;完成國家下達的“十三五”時期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建設用地下降的目標任務。

耕地和基本農田得到有效保護。到2020年,北京市耕地保有量不低於166萬畝,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於150萬畝;完成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和國家下達的“十三五”時期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任務。

生態建設取得實質性進展。到2020年,完成38萬畝平原綠化任務,北京市森林覆蓋率達到44%,平原地區森林覆蓋率達到30%以上。

專欄1:“十三五”時期土地資源整合利用主要指標

北京市“十三五”時期土地資源整合利用規劃

第三章 調整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

習近平總書記在視察北京工作時明確提出,要優化城鄉空間佈局,統籌考慮人口資源環境承載能力,控制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和開發強度,劃定城市增長邊界和生態紅線,遏制城市“攤大餅”式發展。“十三五”時期,本市要按照國家的統一部署,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為契機,主動對接京津冀區域“一核、雙城、三軸、四區、多節點”空間格局,與北京城市總體規劃“一主、一副、兩軸、多點”城鎮空間結構和“一屏、三環、五水、九楔”生態空間格局協調銜接,在堅持“三圈、九田、多中心”土地利用總格局基本穩定的前提下,進一步優化土地利用空間結構,推動“三規合一”,為優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提高城市治理水平、推動區域協同發展奠定堅實的資源基礎。

第一節 優化土地利用空間結構

優化土地利用空間結構要服從於落實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優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統籌區域發展的需要,有利於實現土地資源整合利用目標。在堅持土地利用總格局基本穩定的前提下,進一步優化土地利用空間結構,促進“居住向城鎮集中,工業向園區集中”,形成更加合理的城鎮空間結構,更加優化的基本農田集中分佈區空間佈局,更加和諧宜居的生態空間格局。

形成更加合理的城鎮空間結構。堅持協調發展理念,堅持走新型城鎮化道路。加強與城市總體規劃的協調對接,調整優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多點”空間佈局,共同形成“一主、一副、兩軸、多點”的城鎮空間結構,徹底改變以往的城市單中心、“攤大餅”發展模式,構建功能清晰、分工合理、主副結合的格局。

優化基本農田集中分佈區空間佈局。按照“依託現實、空間和諧、集中連片、不跨區界”的原則,適當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現有“九田”空間佈局形成“新九田”。“新九田”要注重促進耕地和基本農田集中連片保護,充分發揮規模生態效應,同時兼顧沿城市主要幹道佈局,起到嚴格保護城市通風廊道的作用。優先在“新九田”範圍內劃定永久基本農田,確保“新九田”範圍內的基本農田面積不低於全市基本農田保護面積指標150萬畝的50%。

構建和諧宜居生態空間格局。加強與城市總體規劃和環境保護規劃的協調對接,調整優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三圈”空間佈局,將西北部山區作為重要生態源地和生態屏障,平原區以環型的三級公園體系、放射狀的九條楔形綠地為主體,通過河流水系、道路廊道、城市綠道等綠廊綠帶相連接,共同構建“一屏、三環、五水、九楔”網絡化的生態空間格局。

專欄2:“一核、雙城、三軸、四區、多節點”

《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提出構建“一核、雙城、三軸、四區、多節點”區域空間格局。一核:北京市京津冀協同發展的核心;雙城:北京和天津;三軸:京津、京保石、京唐秦三個產業發展帶和城鎮聚集軸;四區:中部核心功能區、東部濱海發展區、南部功能拓展區和西北部生態涵養區;多節點:石家莊、唐山、保定、邯鄲等區域性中心城市,張家口、承德、廊坊、秦皇島、常州、邢臺、衡水等節點城市。

北京市“十三五”時期土地資源整合利用規劃

專欄3:“一主、一副、兩軸、多點”

為落實城市戰略定位、疏解非首都功能、促進京津冀協同發展,城市總體規劃提出構建“一主、一副、兩軸、多點”的城鎮空間結構。一主:中心城區;一副:北京城市副中心;兩軸:中軸線、長安街及其延長線;多點:新城及跨界城鎮群(10+4)。

北京市“十三五”時期土地資源整合利用規劃

專欄4:“三圈、九田、多中心”

《北京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提出構建“三圈、九田、多中心”的土地利用空間結構。三圈:指圍繞城市中心區的三個“綠圈”,即以第一道綠化隔離帶和第二道綠化隔離帶地區為主體的環城綠化隔離圈,以“九田”為基礎的平原農田生態圈和以燕山、太行山山系為依託的山區生態屏障圈;九田:指規劃的九片基本農田集中分佈區;多中心:指中心城、新城,以及其它服務全國、面向世界的重要城市節點。

北京市“十三五”時期土地資源整合利用規劃

專欄5:“一屏、三環、五水、九楔”

城市總體規劃提出構建“一屏、三環、五水、九楔”的市域生態空間格局。一屏:山區生態屏障;三環:一道綠隔城市公園、二道綠隔郊野公園、環首都國家公園;五水:拒馬河、永定河、北運河、潮白河、泃河為主構成的河湖水系;九楔:九條楔形綠色廊道。

北京市“十三五”時期土地資源整合利用規劃

第二節 推動“多規合一”

按照中央關於推進“多規合一”工作部署要求,以主體功能區規劃為基礎,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底盤,以資源環境承載力、建設用地總量和強度雙控、三條紅線為基本約束,形成統一銜接、功能互補、相互協調的空間管控“一本規劃、一張藍圖”;創新規劃實施機制,轉變政府職能,提升城市治理能力,保障“多規合一”順利實施。

實現規劃底圖合一。以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及其連續變更的最新土地利用現狀數據作為底圖,統一“多規”各類基礎數據的座標和精度,夯實城市發展本底。

實現規劃空間合一。結合市域環境容量以及功能疏解、減量發展的目標,嚴格劃定城市開發邊界,遏制城市“攤大餅”式發展。城市開發邊界內的城市集中建設區面積約2268平方公里,約佔市域總面積的14%。

按照“現狀為耕地、現有基本農田應劃盡劃、山區和六環內基本農田面積比例下降、各區基本農田面積核減比例基本等量”的原則,同步推進永久基本農田和農業生產空間劃定工作。在現有基本農田的基礎上,重點調出平原地區百萬畝造林工程範圍內、地下水嚴重超采地區和土地利用變更調查中的非耕地,優先調入國家下達的城市周邊永久基本農田劃定任務地塊、高標準基本農田地塊和優質現狀耕地。全市劃定基本農田150萬畝(1000平方公里),約佔市域總面積的6%;將基本農田全部上圖入庫,實行嚴格管理、特殊保護,強化城市開發實體邊界和剛性約束作用。在150萬畝基本農田的基礎上,將變更調查現狀為耕地的16萬畝優質鮮果園一併納入耕地保有量考核範圍。到2020年,北京市耕地保有量不低於166萬畝,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於150萬畝。

將具有重要生態價值的山區、森林、河流湖泊、基本農田等現狀生態資源用地和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法定保護空間及山區城市增長邊界以外區域劃入生態紅線,加強生態用地保護,實現生態紅線區面積只增不減、生態功能不斷提升。初步劃定生態紅線區面積約12000平方公里,約佔市域面積的73%;其中,平原地區生態紅線區面積約2225平方公里,約佔平原地區面積的35%。

實現規劃目標合一。在協調對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三線四區”和城市規劃“兩線三區”空間佈局和管控規則的前提下,做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相互銜接,建立目標、指標、座標一致的平臺,實現“多規”在目標、指標和實施時序上協調一致,在總體要求上方向一致,在空間配置上互相協調,在時序安排上科學有序,提高規劃的統籌管理水平,形成“一本規劃、一張藍圖”。

實現規劃管理合一。構建市委、市政府組織領導以及多部門溝通協同機制,創新“多規合一”的審批改革、協調監督機制,推動“多規合一”立法,保障“多規合一”順利實施。

專欄6:“三界四區”

為加強城鄉建設用地空間管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劃定城鄉建設用地規模邊界、擴展邊界和禁建邊界,形成城鄉建設用地允許建設區、有條件建設區、限制建設區和禁止建設區4個區域。

北京市“十三五”時期土地資源整合利用規劃

專欄7:“兩線三區”

為統籌市域空間管制,城市規劃劃定生態紅線和城市增界,形成生態紅線區、集中建設區和限制建設區3個區域。

北京市“十三五”時期土地資源整合利用規劃

第四章 實施建設用地減量發展戰略

在經濟新常態下,既要切實保障符合首都功能用地供應,保持經濟中高速增長,又要實現用地減量,推動“大城市病”治理,首都土地資源整合利用工作面臨重大發展機遇和巨大挑戰。“十三五”時期,要正確處理好保障發展與保護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關係,堅持走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道路,堅決落實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實施建設用地減量發展戰略,以“節約減量、集約增效”為主線,加快構建土地資源保障首都科學發展新機制。

第一節 堅守建設用地規模底線

堅守建設用地規模底線是落實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的重要前提和基礎。要通過實施建設用地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強化城鄉建設用地邊界管控,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用地行為,堅決守住建設用地規模底線,倒逼土地利用方式和經濟發展方式轉型升級。

實行建設用地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實施建設用地總量控制制度,逐步減少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控制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建設用地強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以土地利用方式的轉變促進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到2020年,北京市建設用地總規模控制在3720平方公里以內,比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3817平方公里規劃目標減少97平方公里;市域土地開發強度控制在22.7%以內,平原地區土地開發強度控制在45%以內;完成國家下達的“十三五”時期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建設用地下降目標任務。

強化城鄉建設用地邊界管控。按照建設用地“瘦身健體、量入為出”的原則,適當壓縮尚未實施的產業功能區和產業園區用地規模,特別是規劃建設佔用耕地規模。加強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嚴格建設項目用地選址,除對選址有特殊要求的民生改善、生態保護、市政交通基礎設施等項目外,其他城市開發和產業等項目原則上應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城鄉建設用地邊界內選址。依法強化建設項目交通影響評價制度,實現城市功能、土地開發與交通設施協調發展。城鄉建設用地邊界外,要大力推進存量低效用地特別是集體產業用地的騰退減量,實現城鄉建設用地“負增長”。到2020年,北京市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控制在2800平方公里以內,比2014年末現狀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減少103平方公里。

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用地行為。繼續保持對違法違規用地行為的高壓態勢,強化各部門、各區聯動監管,堅決遏制新增違法違規用地,努力實現違法違規用地“零增長”。通過涉地舉報和12336違法線索受理等方式,將發現的存量違法違規用地情況及時納入區政府拆違臺賬,強化基層政府主體責任,促進存量違法違規用地減量。

第二節 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

要堅守用地供應禁止和限制底線,合理安排土地供應的總量、結構和空間佈局,切實保障符合首都功能用地供應,優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促進首都率先形成城鄉一體的發展新格局。

嚴控新增不符合首都功能產業用地供應。嚴把建設項目用地審批關,落實嚴於國家標準的產業准入政策,嚴格執行、適時修訂新增產業禁止和限制目錄。在全市區域內嚴禁新增一般性製造業和高端製造業中不具備比較優勢的生產加工環節的用地供應,嚴禁新建和擴建除滿足市民基本需求的零售網點以外的商品交易市場設施的用地供應,嚴禁新建和擴建未列入規劃的區域性物流中心和批發市場的用地供應。嚴控新增教育、醫療機構及行政性、事業性服務機構等用地供應。

推進土地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資源環境承載力為底線,合理編制年度土地供應計劃,從嚴控制土地供應總量,探索建立新增用地供應與存量低效用地騰退掛鉤機制,推動非首都功能有序疏解,倒逼用地方式和發展方式轉變。著力優化土地供應結構,優先保障必要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用地供應,嚴格控制工礦倉儲用地供應,合理把握住宅、商服用地供應節奏和時序,堅決完成國家下達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應任務,保障“高精尖”產業發展項目用地供應,提升優化首都核心功能。增強城市佈局的合理性,使住宅、商業、辦公、文化等不同功能區相互交織、有機組合,促進職住平衡。合理安排土地供應空間佈局,逐步減少中心城區特別是五環內新增用地供應,重點保障新城特別是北京城市副中心用地供應,加快形成城市功能由中心城和新城共同支撐的格局,引導城市用地供應向中心城區外拓展,促進首都率先形成城鄉一體的發展新格局。

第三節 著力騰退盤活存量低效建設用地

騰退盤活存量低效建設用地是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的必然要求,是優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的重大舉措,是治理“大城市病”的重要抓手。騰退盤活存量低效建設用地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要堅持政府主導與市場機制相結合,聚焦重點地區、重點地類,綜合施策、穩步推進。

有序騰退四類非首都功能用地。堅決退出一般性產業特別是高消耗產業,引導退出區域性物流基地、區域性專業市場等部分第三產業,推動部分教育、醫療、培訓機構等社會公共服務功能疏解,有序推動北京市屬行政事業單位向北京城市副中心轉移。重點推動城六區特別是東城區、西城區製造業生產環節有序退出和轉移疏解。

著力推進集體建設用地騰退減量。2013年末,北京市集體建設用地總規模1536平方公里,其中宅基地565平方公里,集體產業用地488平方公里,公共服務設施用地158平方公里,特殊交通水利設施等用地325平方公里。以宅基地和集體產業用地減量為重點,集中建設區內505平方公里原則上全部實現城市化改造;集中建設區外1031平方公里到2030年應逐步減至580至680平方公里,遠期還要進一步集約減量。以中心城區綠化隔離帶地區為重點區域,優先騰退與地區功能定位不符、低效利用的集體產業用地。按照集中建設區全部城市化、六環內限建區減量50%、六環外限建區減量30%、生態紅線區減量26%的原則,到2030年全市集體產業用地面積較現狀減量50%至60%,到2050年實現減量70%至75%。

積極盤活存量低效建設用地。研究制定促進徵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有效利用政策,嚴格執行依法收回閒置土地或徵收土地閒置費的規定,不斷加大閒置土地的認定、公示和處置力度。制定完善土地節約集約利用配套法規和規範。積極穩妥推進大興區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及時總結經驗、不斷完善,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改革成果。創新集體土地利用方式,保障農村基礎設施用地需求。在滿足公共利益需要和符合規劃的前提下,按照“平等協商、市場取向、利益共享、多方共贏”的原則,積極探索促進低效用地再開發政策,積極推進國有企業低效用地盤活利用,實現存量和增量建設用地的差別化管理,在促進低效用地盤活利用的同時,切實加大符合首都功能用地有效供應。

加強騰退空間管控。統籌規劃使用非首都功能疏解騰退空間,主要用於優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改善民生條件、完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建設、加強生態保護、增加公共服務設施。研究提出疏解騰退空間的管理和使用方案,確保“人隨功能走,人隨產業走”,堅決防止騰退空間非首都功能和人員再聚集。

專欄8:“集體建設用地”

2013年末,北京市集體建設用地1536平方公里,其中宅基地565平方公里,集體產業用地488平方公里,公共服務設施用地158平方公里,特殊交通水利設施等用地325平方公里。

北京市“十三五”時期土地資源整合利用規劃

第四節 創新區域統籌規劃實施政策機制

統籌規劃、政策、經濟等手段,創新區域統籌規劃實施政策機制,有序推出促進用地減量發展的改革舉措和配套措施。

落實區政府用地減量主體責任。結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和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在做好“兩規”銜接的基礎上,按照規劃確定的建新拆舊比例,將規劃期內“建新”和“拆舊”建設用地指標同步下達各區,並將“拆舊”任務作為減量化指標逐年分解下達,明確區政府“拆舊”主體責任。將“拆舊”任務完成量與年度土地供應、政府政績考核指標掛鉤,強化責任落實和全過程監管,形成責任倒逼機制。

組織編制實施單元規劃。原則上以鄉鎮為基本單元組織編制實施單元規劃,按照單元內規劃確定的建新拆舊比例,整建制研究確定建新拆舊地塊;按照“肥瘦搭配”的原則,通過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將建新拆舊地塊捆綁實施,統籌平衡區域實施成本、收益和建設時序,優先將土地收益用於實現減量任務。

建立城市開發邊界內、外區域統籌實施機制。在將城市開發邊界內建新地塊與邊界外拆舊地塊捆綁實施的基礎上,建立城市開發邊界內、外區域統籌實施機制。支持各區政府研究制定橫向合理的利益平衡機制,加大對城市開發邊界外地區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並給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一定的經濟補償,推動轄區內地區間建立橫向合理的利益平衡機制,實現建設開發權由城市開發邊界外向邊界內轉移。

創新盤活存量工業用地政策。研究制定盤活存量工業用地相關政策,通過土地儲備、改造升級、轉型開發等途徑,鼓勵引導企業盤活現有存量用地,實施產業轉型,結構調整,提高存量工業用地的利用效率。加快存量低效工業用地週轉及循環利用的土地政策研究,運用市場化機制建立已出讓工業存量用地退出機制。

改革土地儲備項目成本分攤機制。加強對現有土地儲備在施項目梳理,嚴格成本核算,研究“先供先攤”工作機制,按照試點先行的原則穩步推進,制定具體操作流程和管理辦法,研究剩餘土地減量供應或用於完善首都核心功能的可行性。

第五章 推進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耕地保護工作。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扶貧攻堅工作會議、城市工作會議及農村工作會議就嚴防死守耕地保護紅線,確保實有耕地面積基本穩定、實行耕地數量和質量保護並重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十三五”時期,要堅決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守耕地規模底線,加強耕地質量建設,強化耕地生態功能,推進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

第一節 堅守耕地保護規模底線

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首先要堅守耕地規模底線。“十三五”時期,要進一步加大土地利用規劃計劃管控力度,嚴格建設佔用耕地審批,強化耕地保護執法,堅守耕地保護規模底線。到2020年,北京市耕地保有量不低於166萬畝,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於150萬畝。

加大土地利用規劃計劃管控力度。按照“以補定佔、量力而行”的原則,通過調整完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適度壓縮規劃建設佔用耕地規模;將永久基本農田紅線作為城市開發建設的實體邊界,強化對耕地佔用、城市擴展的剛性約束,引導建設用地串聯式、組團式、衛星城式佈局,儘量避讓優質耕地。加強年度土地利用計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銜接,逐步減少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和建設佔用耕地指標。土地整治補充的耕地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補劃的基本農田應優先在“新九田”範圍內佈局,促進耕地和基本農田在“新九田”範圍內集聚。

進一步嚴格建設佔用耕地審批。嚴格執行以補定佔、先補後佔規定,引導建設不佔或少佔耕地。加強建設項目選址論證,確需佔用耕地的應儘量佔用等級較低的耕地。在建設項目預審環節,加強耕地補充方案審核,嚴格落實佔補平衡。建設用地審批和農轉用項目審查時,要嚴格審查補充耕地落實情況,達不到要求的,不得通過審查。

強化耕地保護執法監察。充分利用衛星遙感、動態巡查、網絡信息、群眾舉報等手段,健全“天上看、地上查、網上管、群眾報”違法行為發現機制,對耕地和基本農田進行全天候、全覆蓋監測。在土地衛片執法檢查的基礎上,繼續完善基本農田視頻監控網建設,對城鄉結合部地區、耕地集中連片區域和土地違法違規行為高發地區,進一步加大執法查處力度頻度。認真落實違法行為舉報制度,堅持重大典型違法違規案件掛牌督辦制度,對佔用耕地重大典型案件及時進行公開查處、公開曝光。嚴格執行《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積極配合監察機關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節 推進耕地質量建設

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要堅持耕地數量和質量保護並重。“十三五”時期,要在堅守耕地保護規模底線的基礎上,切實加強耕地質量建設。

推進土地整治和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編制實施新一輪土地整治規劃,鼓勵社會資金投入,加大對“新九田”的土地整治力度。加強土地整治項目的建設後管護,嚴禁土地整治後又被非農業建設佔用,多措並舉提高整治土地的質量等級。通過農村土地整治建設,完成國家下達的“十三五”時期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任務,形成集中連片、設施配套、高產穩產、生態良好、抗災能力強,與首都現代農業生產和經營方式相適應的高標準基本農田。

實施耕作層剝離再利用制度。耕作層土壤是耕地的精華和不可再生的資源。根據國土資源部有關政策要求,研究制定耕作層土壤剝離利用政策,重點對建設佔用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的耕作層予以剝離,剝離後主要用於中低產田改造、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和土地復墾,以增加耕作層厚度、改善土壤結構。

第三節 強化耕地生態功能

耕地是自然生態特別是農業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現“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的重要載體。“十三五”時期,要切實發揮耕地和基本農田的規模效應和生態屏障作用,適時開展耕地輪作休耕試點,加強農業生態保護和修復,不斷提高耕地的綠地、景觀等生態功能。

切實發揮規模生態效應和生態屏障作用。科學合理佈局永久基本農田,實現耕地和基本農田集中連片保護,注重發揮規模生態效應。嚴格劃定城市周邊永久基本農田,構建起城市的綠心、綠肺、綠帶,並與城市周邊河流、森林等自然生態用地一起,在中心城與組團之間、組團與新城之間構築城市生態屏障,促進城市“跳出去、串聯式、組團式”發展,整體提升城市生態景觀環境質量。

適時開展耕地輪作休耕試點。按照國家的部署安排,以地下水漏斗區、重金屬汙染區、生態嚴重退化區為重點區域,適時開展耕地輪作休耕試點,通過輪作、休耕、退耕、替代種植等多種方式,在節省農業用水的同時,有效緩解地力嚴重透支、水土流失、地下水嚴重超採、土壤退化、面源汙染加重等影響耕地生態功能的突出矛盾。

加強耕地生態保護和修復。在農業發展中更加重視耕地的生態功能,積極推廣農業減排循環技術應用,大力發展生態友好型現代農業和高附加值的觀光休閒農業。加大農業面源汙染防治力度,實施化肥農藥零增長行動,通過擴種綠肥、推廣農作物秸稈還田和增施有機肥等途徑,儘可能地減少化肥農藥的施用量,保護和修復農用地特別是耕地的生態功能,促進農業生態系統良性循環。

第四節 健全完善耕地保護政策機制

綜合運用經濟、法律、行政等手段,健全完善耕地保護政策機制,形成支撐合力,為推進耕地質量數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提供保障。

強化基層政府耕地保護主體責任。進一步健全完善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和評價標準,實行耕地數量和質量考核並重。加大耕地保護目標在經濟社會發展和領導幹部政績考核評價指標體系中的權重,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參考依據。健全完善領導幹部耕地保護離任審計制度,落實基層政府保護耕地的主體責任。

完善耕地保護約束激勵機制。適當提高非農業建設佔用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的成本。完善相關政策機制,調動廣大農民和全社會保護耕地和基本農田的自覺性、積極性、主動性。積極促進土地稅費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按照開墾同等質量耕地成本繳納耕地開墾費的制度。

積極爭取區域統籌耕地佔補平衡新機制。按照國家的部署安排,探索通過補充耕地與改造耕地相結合的途徑,落實耕地佔補平衡。積極爭取國家政策支持,對由國家統籌落實耕地佔補平衡之外的建設項目,按照“邊補邊佔”的方式落實耕地佔補平衡;對於南水北調中線、北京新機場等國家重大項目建設佔用耕地的,由建設單位依法足額繳納耕地開墾費履行佔補平衡義務;積極探索京津冀區域或在全國範圍內的統籌耕地佔補平衡政策,加快建立市場化的耕地易地佔補平衡新機制。

第六章 加強綠色空間體系建設

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是落實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的必然要求,是廣大市民最大的關切。“十三五”時期,要把生態文明的旗幟舉得更高,堅持保護環境基本國策,牢固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理念,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加強京津冀生態保護協作,深入推進生態工程建設,努力增加首都綠色生態空間,建立健全生態用地保護政策機制,加快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現代化建設新格局。

第一節 努力增加綠色生態空間

擴大生態空間,恢復退化生態系統是建設和諧宜居城市的重大任務。“十三五”時期,要堅持推進實施一批重大生態工程,多元增綠,抓住疏解非首都功能,部分土地利用空間將得到一定釋放的機遇,爭取更多土地資源用於生態建設,打造自然健康、結構合理、功能強大的綠色生態系統,增強生態服務功能,讓市民更方便的親近自然。

建設生態宜居的園林綠化城市環境。中心城區要按照“一綠建成、全面實現城市化,二綠建好、加快城鄉一體化”的總體目標,以綠化隔離地區為重點區域,大力推動存量低效用地特別是集體建設用地的騰退減量,實現“減量、提質、增綠”,堅決遏制“攤大餅”式發展。到2020年,第一道綠化隔離地區騰退空間全部用於綠化,第二道綠化隔離地區拆遷騰退增加綠化面積12萬畝。北京城市副中心要建設藍綠交織、水城共融、多組團集約緊湊發展的濱水綠色生態城市,形成“多河富水藍網穿插、大尺度綠色空間環繞”的生態格局。北京城市副中心、順義要發揮濱水空間在城市空間中的統領地位,建設濱水活力新城。大興、亦莊要以綠色開放空間為核心組織城市空間。延慶、密雲、懷柔、平谷、昌平、門頭溝、房山要強調周邊山水環境對城市空間形態的作用與影響。功能性小城鎮要整體推進綠地系統建設,打造一批花園式生態鎮,為承接中心城功能疏解奠定良好的環境基礎。村莊要突出鄉土味道,實現周圍園林化、村內道路綠蔭化、河渠公路風景化、基本農田林網化。

擴大平原地區森林空間。繼續完善平原地區主要道路、河流兩側綠色生態廊道,力爭實現綠不斷線、景不斷鏈。不斷挖潛廢棄坑塘藕地、撂荒地、荒灘荒地、砂石坑、邊角地、農村溝路河渠等空閒地,實施多元增綠。加大地下水嚴重超採區、重要水源地保護區退耕還林力度,推動實施通州、大興、房山等平原地區退耕還林工程,進一步完善平原地區城市森林格局。“十三五”時期,要完成38萬畝平原綠化任務,平原地區森林覆蓋率達到30%以上,比“十二五”末提高5個百分點,形成環繞城市的大尺度城市森林。

鞏固山區綠色生態屏障。廣泛推廣應用抗旱節水新技術、新材料,通過多種形式的綠化措施,實施20萬畝宜林荒山綠化、100萬畝低質生態公益林升級改造、100萬畝封山育林,全市宜林荒山綠化全面完成。在繼續做好固體礦山採礦權延續和關閉工作的基礎上,切實加大關停廢棄礦區的治理力度,運用生物和工程措施恢復植被和生態景觀,到2017年全部建成綠色礦山,並在綜合條件相對較好的地段推進礦山公園建設。

共同建設京津冀區域生態屏障。加強與北京周邊區域生態合作,努力構建“東西南北多向連通、河湖路網多廊連接、森林溼地環繞”的生態格局,共築區域生態屏障。啟動實施密雲水庫上游張承兩市五縣600平方公里生態清潔小流域治理工程,加快實施50萬畝京冀生態水源林工程,在張承地區實施10萬畝農業節水工程和壩上地區退化林分改造試點工程,築牢北部張承生態功能區生態屏障。共同推動京東南大型生態林帶建設,重點加強北京新機場臨空經濟區周邊綠化,在通州、大興和武清、廊坊等跨界地區集中連片實施退耕還溼、退耕還林工程,在南部地區形成大尺度的綠色開敞空間。以潮白河、北運河為軸線,加強流域森林溼地建設,在東部地區構築與廊坊北三縣相連接的綠化生態帶。以永定河為軸線,加強流域綜合治理,恢復流域生態功能,實現永定河全流域治理,打通西部地區生態廊道。加強與津冀區域協作,打造一批跨區域的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森林公園、國家溼地公園。以京沈客專、京唐城際、京霸鐵路、京張鐵路、京昆高速等主要通道及北運河、永定河等主要河流為重點,合作建設區域生態廊道,形成互聯互通的區域生態網格。

第二節 建立健全生態用地保護政策機制

科學完善的制度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根本保障。“十三五”時期,要強化生態紅線管控,加強生態保護責任監管考核,完善區域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為加強綠色生態空間體系建設創造良好的條件。

強化生態紅線管控。以山、水、林、田、湖等生態資源現狀為基礎,嚴格規範生態紅線的劃定、維護和調整程序,明確生態紅線區的保護責任和目標,以整體生態保育和生態修復為重點,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不斷提高生態紅線區各類生態資源的質量,確保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加快規劃建綠、拆違還綠,將實施的成熟生態用地逐步納入生態紅線區,做到生態紅線區面積只增不減。

嚴格生態保護責任考核。將能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納入政府年度績效考評體系。推進落實差異化的生態保護目標責任制,開展生態環境負債表編制、領導幹部生態保護責任離任審計試點,對違背科學發展要求,造成生態環境嚴重破壞的要記錄在案,實行終身追責。

完善生態保護經濟補償機制。按照“誰汙染、誰治理,誰收益、誰補償”的原則,科學界定生態保護者與受益者權利義務,加快形成生態損害者賠償、受益者付費、保護者得到合理補償的運行機制。共同推動建立京津冀跨區域橫向生態補償機制,引導生態受益地區與保護地區之間、流域上游與下游之間,通過資金補助、產業轉移、人才培訓、共建園區等方式實施補償。

附件

規劃方案環境影響評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章第七條的有關規定,開展本規劃環境影響評價。

第一節 評價任務、依據與原則

一、評價任務

本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主要任務是通過對規劃實施後、特別是各類建設實施後可能引致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價,指出可能產生的環境效益及其問題,提出預防或者減緩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保證規劃目標的實現。

二、評價依據

(一)相關法律、法規與規章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6.《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

7.《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8.《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9.《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10.《基本農田保護條例》

11.《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

12.《北京市森林資源保護管理條例》

13.《北京市水資源管理條例》

14.《北京市城市河湖保護管理條例》

15.《北京市基本農田保護條例》

(二)相關技術文件

16.《省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指引》

三、評價原則

科學、客觀、公正原則。綜合考慮規劃實施後對生態系統及其服務可能產生的影響,為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系統性原則。本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分別就規劃目標、用地規模、結構和佈局等方面的環境影響分別進行評價,系統地涵蓋本規劃各方面與各層次的內容。

可操作性原則。在進行本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過程中,考慮到本規劃的戰略性、政策性以及對實踐的指導性,採用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評價方法,使評價具有可操作性。

第二節 生態環境現狀分析

北京市地處華北平原西北部,西部山地屬太行山脈,北部山地屬燕山山脈,東南面向華北平原。受地形、地貌、水文與氣候條件等自然因素和人類活動的綜合作用,全市土地資源整合利用面臨的生態環境問題主要是水資源短缺與水生態失衡、地質災害、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等問題。

一、水資源短缺與水生態失衡

北京市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加劇了水資源短缺的局面,各種人工干擾導致城市水文過程及其功能發生了較大的改變。北京是世界上嚴重缺水的特大城市之一,人均水資源量100立方米左右,遠低於國際公認的人均300立方米的極度缺水標準;城市硬化地表面積增加,造成雨水資源大量流失,城市排水壓力加大;地下水回補過程嚴重受阻,溼地逐漸萎縮;河道渠化、固化現象普遍。水資源和水生態安全已成為北京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瓶頸。

二、地質災害

北京地區存在泥石流、滑坡、崩塌(滑塌)、礦山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多種地質災害,其中較為嚴重的地質災害包括泥石流、滑坡、崩塌(滑塌)、礦山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從空間分佈上看,山區是泥石流、滑坡、崩塌(滑塌)、礦山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的集中分佈區,而平原地區則存在著地裂縫、地面沉降等地質災害的威脅。在人類開發利用各種資源的過程中,一些不合理的活動,如山區不合理的放牧和旅遊開發、平原區地下水開採、建設用地位於地裂縫附近等,為地質災害的發生埋下了隱患。

三、水土流失

水土流失是由地面徑流作用於土壤引起的土壤侵蝕,易造成土地資源破壞、淤積、乾旱、洪澇等災害,最終導致生態環境惡化。

北京市域範圍內地形以山地為主,其中絕大部分為坡地,坡度>25°的陡坡面積約佔三分之二,這些地區水土流失範圍分佈較廣,部分地區水土流失程度嚴重,是北京市山區比較突出的土地生態環境問題。

四、土地沙化

土地沙化是威脅北京市土地生態系統的重要因素。北京市區周邊地區裸露土地與沙性土壤的農田,是北京重要的當地沙塵源。儘管北京市沙塵暴的來源並非主要來自北京地區的沙化土地,但本地的土地沙化將增加揚沙、浮塵和沙塵暴發生的頻率和程度。

第三節 規劃環境影響的預測與評價

採取對比分析法、指標法對本規劃的環境影響進行定性和定量評估。

一、規劃目標評價

本規劃第二章提出了“堅持加強生態建設”的基本原則和具體的規劃目標。到2020年,北京市森林覆蓋率不低於44%,平原地區森林覆蓋率達到30%以上。

本規劃第三章提出了“構建和諧宜居生態空間格局”,對全市的生態用地佈局進行了統籌安排。

本規劃第六章做出了“加強綠色生態空間體系建設”的總體部署,明確了全市生態建設領域的具體工作任務,提出了具體的管控措施和政策,有利於區域整體生態質量的提高以及人居環境的改善。

總體上,本規劃按照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的目標要求,從戰略高度上明確了推進生態環境保護與土地資源整合利用的協調發展,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保護目標與其他規劃目標具有較高的一致性,對土地生態環境的改善具有非常積極的意義,有助於保障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二、土地利用規模與佈局評價

(一)耕地和基本農田方面

本規劃明確,到2020年,北京市耕地保有量不低於166萬畝,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於150萬畝,核減的耕地和基本農田原則上用於生態環境建設,嚴格控制建設佔用,將有利於維護生態過程的連續和完整,以及區域生態系統服務的發揮和生態系統的修復。

本規劃提出,要以水資源承載力為基礎,耕地和基本農田退出地下水嚴重超採區、避讓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15至25度坡地等具有較高生態價值和生態敏感性的地區,並通過劃定永久基本農田紅線,控制了建設用地擴張,滿足了維護城市生態安全以及加強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的雙重需求。

(二)建設用地方面

本規劃提出,到2020年,全市建設用地總規模控制在3720平方公里以內,比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規劃指標3817平方公里減少97平方公里;北京市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控制在2800平方公里以內,比2014年末城鄉建設用地減少103平方公里;北京市土地開發強度控制在22.7%以內,平原地區土地開發強度控制在45%以內。通過實施建設用地減量發展戰略,將有利於生態環境修復和格局構建。

本規劃明確,要加強與城市規劃的協調對接,調整優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多中心”空間佈局,共同形成“一主、一副、兩軸、多點”的城鎮空間結構,徹底改變以往的城市單中心、“攤大餅”發展模式,構建功能清晰、分工合理、主副結合的格局。通過引導推動中心城區人口、產業向新城和周邊地區疏導,緩解中心城區人口與資源緊平衡,推動交通擁堵、空氣汙染、城市熱島效應等“大城市病”治理,減少建設用地及其承載的經濟社會活動對生態環境的破壞。

(三)生態用地方面

本規劃提出,要加強與城市規劃和環境保護規劃的協調對接,調整優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三圈”空間佈局,將西北部山區作為重要生態源地和生態屏障,平原區以環型的三級公園體系、放射狀的九條楔形綠地為主體,通過河流水系、道路廊道、城市綠道等綠廊綠帶相連接,共同構建“一屏、三環、五水、九楔”網絡化的生態空間格局。通過擴大環境容量,加強生態空間管護,促進生態環境質量顯著提升,將有助於加強城市綠色屏障作用,進一步發揮生態涵養、調節氣候、水土保持等作用,有效保護並促進生態環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三、與相關規劃協調度分析

在確定規劃目標、各類用地規模和佈局,制定規劃管控和實施措施時,本規劃重點與《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及相關專項規劃進行了銜接。

四、不良環境影響分析

本規劃的實施可能對生態環境產生一些負面影響。如:農業生產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面源汙染,不恰當的耕作方式也會導致地表裸露增加、土地沙化加劇等土地退化問題;現狀建設用地總規模仍然會有所增加;硬化地表的增加會導致地下水補給減少,並可能加劇對水資源、大氣和土壤的汙染和熱島效應;交通設施用地的增加,會加劇景觀破碎化,並造成生物棲息地的分割。但是,這些可能產生的不良影響可以通過有效的減緩措施加以規避或減輕。

第四節 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及措施

為避免或消減規劃實施對生態環境帶來不良影響,應切實做好以下減緩措施:

堅持量水發展、生態優先,嚴格控制農業生產汙染。全面推廣高標準節水技術,提高用水效率,大力發展高效節水農業;堅持生態優先,在農業發展中更加重視耕地的生態功能,大力發展生態友好型現代農業;嚴格控制養殖業汙染和農藥化肥汙染,促進農業生態系統良性循環。

加強工程建設過程中環境保護和建設後環境修復。在工程建設過程中要注意對環境的保護,減少施工過程中的揚塵、噪聲等汙染,避免建築廢料的不當處理對周邊水土環境造成的影響;在建設後進行環境修復和整治,減緩建設施工過程中帶來的不良影響。

加強生態建設,改善區域生態系統健康水平。繼續加強生態建設,注重體現綠化林業的多種屬性,不斷優化擴展綠地林地功能,提升城區綠地服務社會市民的綜合功能,增強郊區林地的綜合生態效益;堅持科技領先,不斷提升綠地林地養護管理質量和區域生態系統健康水平。

加強部門合作,統籌城鄉生態建設。由於土地資源整合利用涉及範圍廣泛,相關利益主體眾多,具有綜合性和複雜性的特點,要加強與城市建設、環境保護、林業等相關部門的橫向合作,落實相關戰略和政策,重點要配合環保和水利等部門,對流域進行綜合治理,加強水資源綜合調蓄,推進雨水利用戰略等。

第五節 綜合評述

經過上述評價,得出以下結論:

第一,本規劃堅持了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統籌考慮了土地資源整合利用與生態環境保護的協調發展,為構建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提供了有力支撐。

第二,本規劃提出了調整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實施建設用地減量發展戰略、推進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加強綠色生態空間體系建設等四項重點任務,將有利於加強對城市生態綠地和重要生態功能區的保護,並加快形成京津冀區域協同的生態安全格局。

第三,本規劃在生態用地保護方面與《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和相關專項規劃進行了銜接,對於進一步做好北京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第四,對於規劃實施可能產生的不良環境影響,可以通過嚴格控制農業生產汙染、實施工程建設環境修復、加強生態建設和部門合作等措施,將這些負面影響降到最低。

綜上所述,本規劃正確處理了保障發展與保護生態環境的關係,全面統籌、合理安排了耕地和基本農田、建設用地、生態用地等土地資源的整合利用。本規劃的實施,將有利於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基本國策的落實,加快形成科學合理的土地生態安全格局;對於規劃實施可能產生的不良環境影響,可以通過有效的減緩措施加以規避或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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