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结一起涉恶案件

双峰: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结一起涉恶案件

湖南法院网讯 自2018年初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双峰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近日,该院院长谭志强担任审判长主审了一起涉恶案件。被告人陈某某犯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被告人刘某犯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被告人陈某某、刘某系2015年度省公安厅认定的恶势力团伙成员。2015年,被告人陈某某伙同他人在双峰县城内多次流动开设赌场,后又伙同他人采取非法拘禁的方式索讨赌债、殴打被害人;被告人陈某某、刘某还三次纠集社会闲散人员索讨赌债殴打他人或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在同案犯落网后,陈某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在庭审中两被告人对所犯事实供认不讳,均表示认罪服法。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伙同他人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伙同他人以强制的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分别构成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被告人陈某某、刘某无视国家法律,共同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二人的认罪态度和量刑情节,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