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員送件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賠償責任誰來承擔?

快遞員送件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賠償責任誰來承擔?

快遞員送件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賠償責任誰來承擔?

如果說有誰的電話不可以拒接,

估計就屬快遞小哥了

今天干貨小哥帶大家瞭解一個實務問題:

快遞員送件途中發生交通事故

由誰承擔賠償責任?

快遞員送件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賠償責任誰來承擔?

經過乾貨小哥的學習和了解——

絕大部分快遞企業採用特許加盟經營模式

總公司將特許經營權授權給各支公司經營,

各支公司又將特許經營權授予次加盟分部,

次加盟分部又承包給快遞個體人,

快遞個體人再僱傭快遞員進行配送

那麼,在這種模式下——

快遞員送件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他人損害,對外由被特許人承擔賠償責任,內部承包人不承擔對外賠償責任。

1.推薦案例

快遞員送件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他人損害,對外由被特許人承擔賠償責任,內部承包人不承擔對外賠償責任——北京方通皓德商貿有限公司與何德龍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

案例要旨:採取特許加盟經營模式的快遞行業中,一般存在特許人、被特許人(加盟公司)、內部承包人、快遞員等多個法律主體及法律關係。當快遞員派送快件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他人損害時,根據用人者責任原則,對外應由被特許人(加盟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內部承包人不承擔對外賠償責任。

案號:(2017)京02民終4151號

審理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來源:《人民司法·案例》2018年第2期(總第805期)

【評析】

短短十幾年間,我國快遞業憑藉特許加盟經營模式迅速壯大,由此而來的是涉快遞行業的各種訴訟案件逐年增加。在糾紛的處理中,如何釐清快遞特許人、被特許人(加盟公司)、承包人、快遞員的法律關係、如何分配各主體之間的法律責任,是解決問題的關鍵。具體到本案,審理的重點是:快遞員派送快件過程中致他人損害時,誰來承擔主體責任?

一、僱傭關係與勞動關係、承攬關係之釐清

楊得志在張強處定期領取勞務報酬,工作受張強管理,快遞運送中的交通工具亦由張強提供,但是,因張強不屬於法定的用工單位類型,故楊得志與張強之間不成立勞動關係,亦不屬於承攬關係,而應認定為僱傭關係。

二、承包關係與商業特許經營關係之認定

(一)承包關係的認定

張強是不具有快遞經營資質的個人,方通皓德公司與張強簽有圓通速遞承包合同並予以履行,可以認定張強與方通皓德公司建立了屬於企業內部發包、承包性質的法律關係。

在公司承包經營模式下,承包人以發包公司的名義對外開展經營活動。雖然承包合同中大多約定,承包人以其自有全部財產對其承包期間的全部債務承擔清償責任,但發包公司是具備獨立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其與承包人之間的合同關係屬於公司內部關係,公司與債權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屬於公司外部關係。據此,在對外關係中,債權人有權直接追究發包公司的民事責任。在對內關係中,發包公司在承擔債務清償責任後,可以依據相關協議另行向承包人追償。因此,雖然是張強僱傭楊得志從事快遞派送業務,但在對外關係的承擔中,應以發包人方通皓德公司作為賠償責任主體。

(二)商業特許經營關係的認定

圓通公司與方通皓德公司簽訂特許經營合同一份,雙方約定,方通皓德公司作為被特許人,可以在北京市東城區平安區域內經營圓通快遞業務,並有權在該區域內對經營圓通知識產權、經營模式、管理制度、快遞服務產品等在內的特許經營權進行獨佔性使用。據此,可以認定方通皓德公司與圓通公司成立商業特許經營關係。由於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對商業特許經營模式下的民事責任關係問題沒有明確規定,故考慮本案中,特許人與被特許人均是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主體,且圓通公司對本次事故直接責任人(楊得志)的運營控制力較小,雖其存在管理上的過失,但該過失與交通事故的發生並無因果關係,因此,認定圓通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是符合我國現行法律規定的。

三、方通皓德公司應否為楊得志的侵權行為承擔用人者責任

(一)“從事僱傭活動”的認定

張強僱傭楊得志派送快件。因發生交通事故時楊得志駕駛的車輛印有圓通速遞標識,楊得志出行的目的亦是派送快件,因此應認定楊得志是在從事僱傭活動。

(二)用人者責任的確定

張強是不具有經營快遞資質的個人,根據方通皓德公司與張強簽訂的圓通速遞承包合同,方通皓德公司需對張強方的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張強方的工作人員需遵守方通皓德公司的規定和規範。再根據圓通公司提交的登記信息顯示,楊得志的歸屬公司為方通皓德公司。據此,可以認定楊得志一直從事作為方通皓德公司核心業務的勞動,即收寄投遞快件工作。楊得志在工作中,必須按照公司的要求在一定的時間、地點將收寄快遞的快件收取或送至指定客戶,不能隨意收寄投遞或丟失損壞快件,實質上是接受方通皓德公司管理的。

從理論上講,用人者責任的理論基礎之一——控制力理論指出,被使用者要聽從用人者之指令,受用人者之管理與控制,被納入用人者的組織體內。也就是說,工作人員必須服從公司或企業之指令,執行工作任務時受到相應的監督。據此,可以認定方通皓德公司對楊得志致他人的損害承擔用人者責任。

(陳貝、範欠歌:《快遞員送件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的賠償主體認定》,載《人民司法·案例》2018年第2期)

2.裁判規則

1.快遞員派送快遞時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受傷,應由特許加盟商承擔事故責任——朱曉紅與易英健、易彪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

案例要旨:快遞員派送快遞時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受傷,屬於職務行為,應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快遞行業中的特許人、特許加盟商皆為獨立的法人主體,特許加盟商在特許的範圍內從事快遞業務,對外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特許人不承擔事故賠償責任。

案號:(2017)蘇1191民初2032號

審理法院:江蘇省鎮江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

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 發佈日期:2018-05-26

2.快遞員駕駛運送快遞的電動三輪車造成他人損害,被特許人應對事故承擔賠償責任——北京安順速遞有限公司等與方會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

案例要旨:快遞員駕駛運送快遞的電動三輪車造成他人損害,經交警隊認定應對事故負全部責任。事故發生時,快遞員為快遞行業被特許人的員工,屬履行職務的行為。被特許人主張交通事故發生時肇事快遞員已離職的證據不足,應承擔舉證不利的法律後果,被特許人應對事故承擔賠償責任。

案號:(2018)京01民終3108號

審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 發佈日期:2018-05-02

3.駕駛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駕駛廂式貨車超速行駛,致他人傷亡,對外應由發包人(被特許人)承擔賠償責任,特許人承擔少部分補充賠償責任

——朱秀梅、張德恆等與上海天天快遞有限公司、上海天恩貨運代理有限公司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

案例要旨:快遞業務承包人僱傭駕駛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駕駛廂式貨車超速行駛致他人傷亡,經交警部門認定,肇事快遞員負事故的主要責任。承包人與發包人(被特許人)建立了屬於企業內部發包、承包性質的法律關係,故事故對外應由發包人(被特許人)承擔賠償責任。發包人(被特許人)與特許人雙方系商業特許經營關係,特許人疏於對事發車輛進行及時、有效的監督、檢查,對事故的發生存在一定過錯,應承擔少部分補充賠償責任。

案號:(2013)浦民一(民)初字第39337號

審理法院: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

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 發佈日期:2014-10-25

4.快遞員駕駛無號牌三輪電動車在履行職務中致他人受傷,在扣除保險理賠範圍外,對外應由總髮包人承擔賠償責任——中通快遞股份有限公司、施肖峰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

案例要旨:快遞員駕駛無號牌三輪電動車在履行職務過程中因過失行為致他人受傷,交警部門認定肇事快遞員負事故的主要責任。根據用人者責任原則,在扣除保險理賠範圍外,被侵權人的損失應由用人單位承擔。因案外發包人與內部承包人在事發前均未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不具備以加盟方式經營快遞的合法資格,與總髮包人三方之間屬企業內部的發、承包關係,故涉案事故的賠償責任應由總髮包人承擔。

案號:(2017)浙01民終4484號

審理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 發佈日期:2017-09-29

3.法律依據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第三十五條 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係,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九條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僱員追償。

前款所稱“從事僱傭活動”,是指從事僱主授權或者指示範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活動。僱員的行為超出授權範圍,但其表現形式是履行職務或者與履行職務有內在聯繫的,應當認定為“從事僱傭活動”。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六條 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4.《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商業特許經營(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是指擁有註冊商標、企業標誌、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以下稱特許人),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以下稱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

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

5.《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2015修正)

第五十一條 經營快遞業務,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快遞業務。

外商不得投資經營信件的國內快遞業務。

國內快遞業務,是指從收寄到投遞的全過程均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快遞業務。

第五十二條 申請快遞業務經營許可,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企業法人條件;

(二)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經營的,註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五十萬元,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經營的,註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一百萬元,經營國際快遞業務的,註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二百萬元;

(三)有與申請經營的地域範圍相適應的服務能力;

(四)有嚴格的服務質量管理制度和完備的業務操作規範;

(五)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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