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状|婚姻岂能儿戏!(二)

问题四:李律师你好,我今年18岁,家里人在村里给我说了一门婚事,我想咨询一下,我的年龄够不够,另外我不太同意这门婚事,该咋办啊?

答:我国《婚姻法》第五条明确规定,结婚必须男女自愿,不允许任何一方对他方甲乙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所以,您的婚姻由您做主,现在已经不是旧社会了。另外,《婚姻法》第六条也明确规定了,我国结婚年龄男子不得早于22周岁,女子不得早于20周岁,您现在还不到法定结婚年龄,不能结婚。如果结婚了,也是无效婚姻。

所以,建议您向家人将法律规定阐明,做自己的主人,无问西东。

李大状|婚姻岂能儿戏!(二)

摄于大连星海广场

问题五:李律师,我经常看电视剧里面演表哥和表妹结婚了,这不是违法吗?现在的编剧太没有法律常识了吧!

答:你所说的电视剧演的大多是古代或近代的事,那个时候人们对于遗传认识有限,只有习俗是“同姓不通婚”,没有规定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甚至还将表兄妹结婚认为是“亲上加亲”。比如陈皇后与汉武帝为表姐弟关系、南宋陆游和表妹唐婉也是夫妻、薛宝钗和贾宝玉是姨表姐弟的关系。随着现代科学的发展,对遗传学的认识加深,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确实有增加遗传疾病发生的可能,所以我国《婚姻法》第七条第(一)项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好了,今天先聊到这,下期我们接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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