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9时30分,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杭州保姆纵火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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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9 10:20:03 安溪縣司法局
今天上午9时30分,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杭州保姆纵火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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