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7月23日公布中考成績,瑞泉、高級中學……按分數高低順序錄取

渭南7月23日公佈中考成績,瑞泉、高級中學……按分數高低順序錄取

一、招生範圍

1.渭南高級中學50%的定向招生計劃實行指標到縣、校,適當向農村初中、薄弱初中傾斜,並將指標分配到校;統招生面向全市招生,採取學生自願報名,按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錄取。

臨渭區瑞泉中學、經開區渭南中學40%的招生計劃面向全市招生,採取學生自願報名,按照分數從高到低的次序錄取;剩餘60%的計劃面向城三區(臨渭區、高新區、經開區)錄取,採取學生自願報名,按照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錄取。為促進縣域普通高中教育均衡發展,具有面對全市招生資格的渭南高級中學、臨渭區瑞泉中學、經開區渭南中學三所學校在同一縣市區(城三區除外)實際招錄學生總計不得超過300人。

2.城三區(臨渭區、高新區、經開區)其他公辦普通高中學校面向城三區招生,採取學生自願報名,按照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錄取。其他縣市區公辦普通高中面向本縣市區招生,不得超計劃、跨縣市區招生。

3.具有藝術體育特長生招生資格的學校所招的特長生和民辦普通高中可面向全市招生;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辦法由所在縣市區負責初審,7月15日前報市教育局按照相關法規政策審批後實施。

二、招生工作辦法和程序

2018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實行考生統一時間網上填報志願;統一時間、地點分批次由市上集中錄取;統一時間由各普通高中學校公佈錄取結果。

(一)招生辦法

1.在公佈中考成績時,市上將統一劃定全市普通高中(含民辦)最低控制分數線,並逐縣市區劃定公佈最低控制線,各縣市區劃定公佈區域內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實行考生統一時間網上填報志願;統一時間分批次由高分到低分集中錄取。凡不按照規定時限在網上填報志願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高中學校錄取資格。

2.定向生的錄取。

全市所有省級示範高中、省級標準化高中學校定向生的錄取,在該校確定的錄取分數線下延50分,由高分到低分排隊錄取。對精準扶貧建檔立卡的貧困家庭學生,在報考學校實際錄取分數線的基礎上降10分予以錄取,不佔學校招生計劃。考生向所在初中畢業學校提出申請,學校審查後報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審核,由教育局收集統一在7月20日前報市教育局審批。

3.特長生的錄取。

特長生文化課分數線必須達到市上劃定的特長生文化課最低控制分數線,然後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排隊錄取。

(二)招生程序

1.成績公佈。

市教育局將於7月23日上午12:00公佈2018年渭南市中考成績及其相應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2.志願填報及設置。

自中考成績公佈之日起截止7月30日18:00,考生自行登錄渭南市招生考試信息網(www.wnksgl.com)填報志願。今年我市普通高中志願設置為提前批次和縣市區批次。提前批次志願為渭南高級中學、臨渭區瑞泉中學和經開區渭南中學,提前批次志願為平行志願,考生根據個人意願,選報1—3所學校填報志願。縣市區批次志願為平行志願, 考生根據個人意願,在縣域內普通高中學校和市內民辦普通高中學校中選擇1-5所普通高中學校填報志願。

3.集中錄取並審批錄取結果。

8月2日至10日,在市教育局的組織下,統一時間,統一地點,以縣市區為單位集中進行錄取,並審批錄取結果。

(三)新生軍訓

凡組織新生提前軍訓的普通高中學校(含民辦),必須由縣市區教育局報市教育局審批。嚴禁學校在軍訓期間向學生收取軍訓費、住宿費、交通費、照相費等費用。

三、相關要求

(一)加強政策宣傳。各縣市區和學校要採取有效措施,廣泛宣傳渭南市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的政策和規定,確保招生政策家喻戶曉。通過免費發放宣傳資料、開通諮詢電話等途徑,為考生和家長釋疑解惑。初中學校要切實做好考生填報志願的指導和服務等工作。嚴禁任何不切合實際的虛假宣傳和對政策斷章取義的亂宣傳。任何普通高中不得到初中學校進行各種招生宣傳活動。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和招生廣告,7月15日前報市教育局批准後實施。

(二)健全監督機制。

嚴格實施招生“陽光工程”,確保高中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市、縣市區教育局及招生機構在招生期間向社會公佈諮詢舉報電話,設立群眾來信來訪接待室,主動接受社會的監督。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招生考試和錄取工作,加強監督檢查。

(三)嚴肅招生紀律。

嚴格禁止學校對考生及家長承諾提前錄取或進行不實宣傳行為;嚴格禁止各種突破範圍、突破計劃等違規招生行為;嚴格禁止用借讀、試讀、跟班隨讀等名義變相違規招生行為;嚴格禁止任何學校以任何形式進行有償生源或信息洩漏行為;嚴格禁止任何學校或教師干預、干涉學生志願填報行為;嚴格禁止中介機構或不法人員以各種名義介入招生工作;嚴格禁止學校向學生或家長收取錄取保證金行為;嚴格禁止新生提前或變相提前開學。

任何學校不得自行招錄學生,新生錄取要嚴格履行審批程序,否則不予建立學籍。任何學校不得私自接收自行流動的學生。新生一旦錄取,高中學校之間不得借讀,渭南市外學生確實因為特殊原因需要借讀渭南市內學校,需按照相關規定報縣、市批准備案。

沒有生物、地理考試成績的考生,一律不得被錄入渭南市內普通高中學校(含民辦)。凡渭南戶籍的外地考生,持畢業學校所在地普通高中學校錄取通知書,經市縣兩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後,錄取到相應的高中學校就讀。民辦學校錄取市內縣域外的畢業生,必須達到考生所在地的縣市區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線;錄取市外的畢業生,由縣、市兩級教育部門審核後確定。

堅持依法治招,確保招生工作規範有序進行。對違規亂招生行為,以及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索賄受賄等行為重點查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相關違規責任人,要嚴格實行責任追究,給予嚴肅處理;對中考及招生工作過程中的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打擊。

渭南市教育局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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