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下午4點10分,
兩輛警車緩緩駛入
東莞市公安局石排分局的大門,
一名戴著手銬腳鐐的寸頭男子,
在特警的看押下走出警車。
這名寸頭男子叫付某東,1996年曾在東莞石排涉嫌參與一宗搶劫殺人案,隨後潛逃改名,漂白身份,逍遙法外長達22年,最終經石排公安鍥而不捨的追逃,在湖北武漢落網歸案。
正義或許會遲到,但從來都不會缺席!加上付某東,今年以來,石排公安分局赴外“追逃”工作專業隊已成功抓獲了20名潛逃疑犯。
案由
見財生歹意
三名員工搶劫殺害老闆後潛逃
付某東並非這起搶劫殺人案的第一個被懷疑對象。
1996年12月19日14時許,石排公安分局接到報案稱,在石排鎮谷嚇村石井路段一水溝邊發現一具男屍,經查實死者叫孔某文,是石排本地人,死亡時年僅34歲。
孔某文生前在當地經營著一家小型木器廠,並僱傭了數名來自湖北的員工,生意也算紅火。
當時的立案報告書顯示,死者家屬反映,12月17日晚7時許,孔某文駕駛一輛五十鈴貨車外出後下落不明。該貨車停放在屍體現場附近,死者隨身攜帶的大哥大電話、BB機、金戒指及現金等財物全被搶走。
當年經辦該案的其中一位民警叫鍾錦全,是現任石排公安分局刑偵大隊長。“我們當時介入調查發現,孔某文有一名叫付某峰的木工在案發後消失了。”鍾錦全回憶道。
經過走訪木器廠其他員工,鍾錦全發現,案發前,從常平一家工廠來的兩位叫付某東與付某保的老鄉來找過付某峰。
獲悉這一線索後,鍾錦全等人立即去往常平,此時付某東也已經消失得無影無蹤,只剩下付某保,但他始終不肯開口。
由於當時的刑偵技術條件有限,鍾錦全等人只得作罷,轉攻付某峰的線索,並將他列為重大嫌疑人。每年都會不定期派民警去往付某峰老家——湖北大悟縣實施抓捕。
功夫不負苦心人。2000年,石排公安分局民警終於在大悟縣將付某峰抓獲歸案。付某峰供認了全部作案事實與經過。
他供認稱,當年他將孔某文誘騙出來,然後夥同付某東、付某保一起實施搶劫殺人。
自此,付某東、付某保作為同案嫌疑人正式進入石排公安的視野。目前,被抓的付某峰已經得到重判,至今仍關押在東莞的某處監獄之中。
偵查
為避公安追蹤
疑犯漂白身份潛逃22年
雖然付某東與付某保被鎖定了,但把他們找出來並不容易。
付某峰歸案後不久,石排公安繼續採用老辦法,每年不定期派人去兩人的老家實施抓捕,但屢屢撲空,而且兩人的戶口顯示已變成了空戶。
2004年,互聯網日漸興盛,技術不斷進步,石排公安把付某東、付某保的身份信息錄進網絡,並在全國實行網上追逃。
但令人吃驚的是,此後十幾年裡,付某東、付某保二人卻再也沒有使用過自己的身份信息,並且成功地躲過公安一次又一次的追逃。
在另一頭,經辦該起案件的民警更換了幾撥人。最初經辦該案的鐘錦全也已經由青年警官變成中年大叔,兩鬢生出白髮來。
2016年,案件又流轉到現為石排中坑派出所民警謝光城的手中。“付某東、付某保作案潛逃這麼多年來,在全國再也沒有出現過活動軌跡,這在沒有身份證寸步難行的今天是幾乎不能辦到的。”謝光城研究了大量的案件卷宗後,懷疑兩人可能更改了身份信息,“漂白”了自己的身份。
就在重新核查該案時,謝光城細心地發現付某東家庭的戶籍信息竟然多了一個兄弟,使得原本的四兄弟變成了五兄弟,而多出的那個兄弟叫“付某明”。
付某東在家中排行老大。謝光城還發現戶籍信息顯示,付某東的新弟弟付某明與三弟付某強是同年同月出生,但是出生時日相差了兩天。“即使是雙胞胎,也不可能相差兩天那麼長。”
經過向付某強曾經的同學、老師等人進行走訪求證,謝光城證實付某明就是更改了身份信息的付某強。那麼,付某強原來的身份信息是誰在使用呢?
謝光城立馬想到了潛逃多年的付某東。
抓捕
百密終有一疏
婚妻成為抓捕關鍵“幫手”
就在石排公安為這條新線索興奮時,事情遠沒有想象的這麼簡單。
謝光城發現,即便是付某東假用了弟弟付某強的身份信息,漂白了自己的身份,但付某強的活動軌跡在網上也是幾乎沒有的。
“這個人的躲避能力真是太強了。”石排公安後來又曾多次去往湖北大悟縣、嘉魚縣打聽付某強(實為付某東)的消息,仍無所獲。
謝光城沒有灰心,繼續收集與排查新線索,終於在當地的婚姻登記信息網上發現付某強竟然結婚了。
於是,石排公安順著付某強老婆的線索追查,發現付某強老婆的活動軌跡主要在武漢市洪山區的一個小區裡,並追查到付某強老婆名下登記有房子、車子與孩子。
很快,在武漢警方的協助下,經連日追蹤及視頻圖像比對,石排公安追逃組民警確認與其同居的男子正是潛逃多年的犯罪嫌疑人付某東。
為防止串供,做到萬無一失,石排公安兵為兩路,一路前往武漢,一路前往北京,並在當地警方的協助下,分別同時抓捕付某東與付某明(實為被冒用身份信息的付某強)。
其中,去往武漢帶隊實施抓捕的是石排公安分局刑偵大隊警官黎鵬飛。他介紹,7月10日晚上,武漢警方以付某東老婆的車子亂停放,擋住他人商店門口為由,用武漢話誘其出來挪車,付某東當場被抓獲。
當夜,石排警方分別在北京與武漢突擊審訊,付某明表示將全力配合公安機關調查,而付某東已初步交代其在1996年參與搶劫殺人的犯罪情況。
7月13日下午,付某東被戴上手銬腳鐐,從武漢被帶回到逃離了22年之久的東莞石排。年僅46歲的他神情黯淡,看起來如六七十歲那般蒼老。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石排公安通報,為了捍衛法律尊嚴與社會正義,多年來,石排公安分局一直在堅持偵查追逃,從不放棄。今年以來,該分局赴外“追逃”工作專業隊已成功抓獲了20名潛逃疑犯,其中,抓獲潛逃5年以上的疑犯達到6人。
目前,對仍在潛逃的同案嫌疑人付某保進行持續追捕當中。
律師評案
“
潛逃22年不受追訴時限影響
且可能加重量刑
”
長期潛逃的情節是否對量刑有影響?在聽聞記者描述本案後,全國優秀刑事辯護律師、廣東尚智和律師事務所副主任王一飛律師認為,行為人潛逃長達22年不歸案,是屬於犯罪後的態度之一,就此情節而言法院可能會適當酌定從重量刑。
那麼潛逃22年是否過了追訴期呢?王一飛表示,根據追訴時效的規定,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其追訴時效相應為20年。但根據刑法第88條第1款規定:“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時效的限制。”由於本案公安機關對此案已經立案受理,展開偵查,併網上通緝追逃,行為人的行為是屬於明顯的致使偵查審判無法進行的逃避行為,故適用追訴時效延長的規定,不受追訴時效限制,也就是超過20年仍然可以追訴。
法網恢恢,
疏而不漏!
正義或許會遲到,
但從來都不會缺席!
消息來源/全媒體記者 柯兵
東莞日報(dgrb22008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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