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华司法所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实现社区矫正档案“四化”管理

为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执法正规化水平,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档案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管理,近期,兴华司法所认真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档案自查自纠活动。

一是健全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化”。兴华司法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及市司法局的要求,明确档案管理流程、职责,专门设置档案存储专用柜,落实专人负责收集和管理社区服刑人员档案,对每位社区矫正人员做到一人一档,统一档案封皮、目录、贴条以及各类档案的排列顺序等,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对档案材料进行查漏补缺,确保档案规范整洁。

二是明确标准,分类梳理“标准化”。收到审前委托调查函后,及时建档,将调查结论和相关资料按卷归档。服刑人员报到登记后,完善相关报到资料。凡未到司法所报到的人员,及时查找,督促报到,建立档案资料。

三是定期核查,档案内容“规范化”。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定期检查社区矫正工作档案是否存在“错、漏、缺”问题,重点查看档案内容、报道签字等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服刑人员期满解矫后,进行逐一检查确保无误后统一装订保存。

四是动态更新,档案载体“数字化”。通过内蒙古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一体平台、司法所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及时建立完善社区服刑人员电子档案。根据情况变动及时调整电子档案内容,实现服刑人员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同步完善,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通过开展档案自查自纠活动,提高了社区矫正档案的质量和管理水平,大幅提升了档案管理的“四化”水平,为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有效监管打下了坚实基础。

兴华司法所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实现社区矫正档案“四化”管理

兴华司法所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实现社区矫正档案“四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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