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比亞迪離奇廣告詐騙事件:浮出水面的事實和未解的謎團

文 | 牙韓翔

比亞迪正被捲入一樁離奇的廣告代理商糾紛中,在事發後的幾天裡,我們經過多方走訪,釐清了逐漸明朗的事實,以及提出尚未解開的謎團。

一切都從一個叫做“李娟”的上海寶山籍女子開始。

據澎湃新聞報道,在3年之內,李娟利用“上海比亞迪”華東區總經理的身份,向30家廣告代理公司公開招標業務,涉及11億元款項,卻無法支付,最終無法收拾局面,用與此事無關的理由(一處1200萬來歷不明的房產)向警方自首。

比亞迪公司分別與6月13日、7月4日、7月12日和7月16日連發四則聲明,與“李娟”及其開展的業務撇開關係。

6月13日,比亞迪針對有不法單位或個人偽造公司印章、冒用公司名義開展業務行為發佈聲明。提示相關公司及時向警方報案。7月4日的聲明與此類似。

7月12日,比亞迪在聲明中強調,李娟等人冒用比亞迪高管身份,用偽造的比亞迪印章與任何單位或機構簽署的合同,比亞迪均不知情,也與比亞迪無關。7月16日態度略微調整,比亞迪在《關於“李娟案件”的告知函》中稱,比亞迪願意與相關公司保持積極溝通,並將根據警方對於相關事實和金額核查認定,與相關公司共同商討合理的解決方案。

「调查」比亚迪离奇广告诈骗事件:浮出水面的事实和未解的谜团

直到7月12日,網上的輿論對比亞迪和李娟之間的案件關注度仍然不高,但事件很快被上海競智廣告有限公司發佈一篇名為《人BY臉,天下無D》的文章所引爆,文章提供了一系列證據,質疑比亞迪“均不知情,也與比亞迪無關”的聲明,並提到此事將牽涉11億款項和30多家代理公司。

隨後,兩份關於李娟的自述和聲明也出現在網絡上。這兩份自述當中,李娟承認了自己偽造身份的行為,而偽造的對象有兩個——在和比亞迪位於深圳的總部進行溝通時,李娟使用的是“上海雨鴻公司負責人汪小茗(化名)的名字”這一身份;而當和承接廣告投放執行工作的代理商對接時,李娟則用“上海比亞迪市場部總經理”的角色與代理公司招標,開展業務。

神秘的陳振宇

一個叫做“陳振宇”的人也進入討論範圍,根據那份李娟自述的信息,陳振宇自稱比亞迪的“隱形股東”,將與集團副總裁李柯對集團進行換血。而李娟的行為則受到陳振宇的指示。社交網絡上則有傳聞稱,陳振宇得到了比亞迪總部人士的支持。

7月16日下午,上海競智廣告、上海雨鴻文化及其他幾家向關聯的代理商召開了一次媒體溝通會(以下稱“媒體溝通會”),披露了更多關於事件的信息。

截至目前,比亞迪對外的回應為:官方對此事的說明已經發了相關聲明,以聲明為準,在警方調查結果出來之前沒有進一步信息可以提供。

“關於這件事情現在集團層面在跟進處理,普通員工基本上都搞不清楚究竟是怎麼回事。大家也是看了媒體報道才知道這事。”一位接近比亞迪的內部人士說。

7月15日,自媒體路由社稱從匿名人士處得到一份李娟所寫的《上海比亞迪情況說明》(以下簡稱《說明》)。但目前這封《說明》的真實性沒有得到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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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說明》的內容,李娟於2009年大學畢業後,就職於瑞安房地產工作,也是在那時認識了“比亞迪高管”陳振宇,還與陳振宇在社交網絡上噓寒問好。2016年初,陳振宇約李娟在瑞虹生活廣場的一茶一坐餐廳見面。陳振宇自稱比亞迪集團隱形股東,將與集團副總裁李柯對集團進行換血,他想安排李娟作為上海比亞迪市場負責人。

真假“上海比亞迪”和它的資金鍊

2016年,通過陳振宇的確認,李娟在時代金融中心租下辦公室。這間公司在陳振宇口中是屬於灰色地帶,所以讓她低調做事。於是李娟就做了一些戶外廣告和幾場試駕活動。隨後,這家公司搬到了陸家嘴的上海國際金融中心(以下簡稱李娟所在的公司為“國金比亞迪”)。

前面提到的汪小茗確有其人。也是在2016年,上海雨鴻文化公司的負責人汪小茗和李娟有了第一次的業務往來。雨鴻文化是一家經營範圍為“設計、製作、代理廣告投放”的公司。

在雨鴻文化和國金比亞迪合作之前,汪小茗表示,她有求證過國金比亞迪是否為一家合法的公司。當時李娟提供了上海比亞迪電動車有限公司的營業執照複印件,汪小茗還特地跑到了銀城中路的時代金融中心的辦公室看了一眼,“比亞迪的logo是有的,也有員工在工作。“她回憶道。

汪小茗還放心不過,還去查了“上海比亞迪電動車有限公司”,法人是比亞迪總裁王傳福,但公司地點卻顯示為上海松江。她對公司所在地點有所懷疑,不過李娟隨後跟她解釋說,公司的工廠是在上海松江,而負責市場的一些業務則在時代金融中心的辦公室。

然而根據汪小茗的自述,直到這次事發前,汪小茗才發現自己到過的那間辦公室是假的上海比亞迪。

一些與李娟接觸過的供應商們,基本上認可這份《說明》內,關於李娟創辦“國金比亞迪”目的的描述。媒體溝通會上的一位供應商說,李娟曾經對他講過,老闆和她說去做上海辦公室,錢是總部給的,但他把錢去做其他內容了。在公開的《說明》中,陳振宇的說法是,由於預算用於比亞迪海外建廠項目,到2017年底才會給到。

這家公司的運作方式用的是找代付公司墊付款項進行運作。

“廣告行業墊付很常見,用項目來做抵押。”一位供應商說,“假設A公司找到B公司,說你可以做該項目管理和運營,但這個項目需要墊資,然後看B公司有沒有這樣的財務能力,去幫墊付個兩千萬。同時,B公司不用去實際去做這個業務,A公司會指定一家公司來做,給B公司的利潤是年化30%,或者是項目結束時候管理費等等。”

所以目前在涉及11億金額之中,有一部分是具體的廣告項目投放與活動執行的費用,有一部分是墊付的費用。於是李娟很有可能通過墊付的方式,維持國金比亞迪公司的運轉。

兩個“汪小茗”

李娟弔詭的身份不僅存在於曖昧不明的“國金比亞迪”裡,還在於冒用了他人身份,兩頭騙。

比亞迪官方在公告中稱,李娟在主動聯繫比亞迪開展免費廣告宣傳時,自稱為上海雨鴻文化公司的負責人汪小茗。 在界面新聞獲得的一份往來郵件中顯示,李娟曾用汪小茗英文名縮寫為名字的QQ郵箱,與比亞迪總部對接阿森納合作的相關事宜。

這封郵件往來裡透露了兩個信息:一是李娟非常順暢地使用了汪的名義與一位英文名為Cherry的林姓比亞迪員工對接阿森納合作事宜;另外,比亞迪採購部的李姓員工也出現在郵件往來中,說“可以在系統上報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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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按照比亞迪的邏輯,從這個合作當中,他們從始至終認為對接的人都是上海雨鴻的汪小茗,而不是上海比亞迪的李娟。

但汪小茗稱,自己不知道李娟冒用自己的身份。直到6月初與李娟一起去了一趟比亞迪的深圳辦公室。

雨鴻文化與上海比亞迪的合作期間,有一些項目到賬期了,一直在追討付款,由於李娟各種說辭,汪小茗向李娟催款無果後,要求李娟帶她一起去深圳總部追款。5月28日,汪小茗和李娟到了比亞迪深圳總部,但是李娟讓她在車上等著,自己進去了。

數日之後,汪小茗才和李娟、李娟的助理以及上海速肯廣告的項目經理,進到了比亞迪深圳總部。當時,接待他們的是比亞迪汽車銷售公司的區域對接人何洪宇與牟曉萌。

李娟拿出了33頁紙的項目給這兩位確認,她說,“上海雨鴻馬上要審計了,項目做了蠻多的,你幫我們確認一下。”

上海速肯廣告一位負責人也確認了這一說法,“採購也確認了,這些單子包括項目內容、執行時間、執行地點、規格,下面確認人有何宏雨、牟曉萌、孫斯聞,這些人可不是上海比亞迪電動車有限公司的人,這些人可都是比亞迪深圳總部採購部的人,都在確認人旁邊確認簽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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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小茗當時有些遲疑,她以為李娟這話是幫她說的,因為自己才是雨鴻的代表,但當時他們都沒有出聲。而在確認的時候,何洪宇與牟曉萌快速在上面簽了字。汪小茗問他們不需要再和電腦裡的文件核對嗎?對方回答說,這些項目我都很熟啊,一直在看。

“說明這些項目他們是長期在對接,不然怎麼不用核對就直接簽字呢?”汪小茗說。

當界面新聞問汪小茗,比亞迪深圳總部的何洪宇與牟曉萌時否有詢問汪小茗的名字和身份時,汪小茗,“當時沒有問”。

根據汪小茗的說法,從比亞迪出來之後,汪小茗就對李娟的身份表示懷疑。

當著李娟助理的面,汪小茗和李娟大吵了一架。李娟跟她的解釋是,假用汪小茗的身份是“老闆”的指示。汪小茗直接問李娟,上海比亞迪公司是不是真的?李娟承認是”灰色的“。至於李娟的“老闆”陳振宇,汪小茗則表示從來沒有見過,甚至連電話也沒打過。

7月9日,汪小茗帶著公司法務、公司項目經理去到了深圳總部找了比亞迪採購部的李姓員工。“對方對我的到來沒有表現很驚訝,只是一直問我有沒有給過身份證給李娟。”汪小茗說,“後來這位員工自己承認,李娟每次去深圳總部,都是拿著我的身份證號碼登記進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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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亞迪到底知不知情?

7月15日前後,網絡上開始傳出另一份李娟的“聲明”,上面印有李娟的手印,身份證號以及簽字。但這份沒有標註日期。

“在國金辦公室工作期間,我與深圳比亞迪總部聯繫中,對方均稱呼我為’雨鴻汪總’或’汪總’,實際對方聯繫人都知道我是上海比亞迪電動車有限公司的負責人李娟。”聲明中寫道。

在“媒體溝通會”上出現的一位上海供應商說,李娟寫這封聲明的時候他也在場。當同樣,目前沒有足夠證據證明這封聲明是否具有法律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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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中還列出那個以汪小茗英文名縮寫為名字的QQ郵箱、微信號和手機號碼等個人信息。但除了那個郵箱之外,微信號則是以英文字母加李娟的中文姓名拼音構成。在上述比亞迪總部溝通阿森納合作的郵件往來中,出現了“如WeChat所說”的字樣,可見比亞迪總部的相關人士曾經加過李娟的微信——但很有可能,比亞迪總部的人士未曾留意過李娟的微信號透露出的蛛絲馬跡,發現她其實並不是汪小茗。

而2017年10月,上海雨鴻進入比亞迪總部採購部供應商庫的名單後,比亞迪要求汪小茗提供加蓋了公章的上海雨鴻營業執照複印件、她的身份證複印件等資料。如果比亞迪採購部有核對過的話,他們會發現身份證上面的人,和他們接觸到的所謂“汪小茗”不是一個人——因為李娟體型較胖,與汪小茗有很大的差別。

李娟為什麼要借用上海雨鴻的名義,而不是其他公司?

根據《說明》內的說法,“比亞迪在上海市場的供應商總代理是上海千乘廣告。李娟與上海雨鴻關係更好,在陳振宇的許可下,她就用了上海雨鴻的身份與總部接觸。陳振宇許諾,將來會給上海雨鴻一些生意。”

而汪小茗稱,直到今年6月初與李娟在比亞迪深圳總部出差時,她才知道自己的身份被李娟盜用。

東窗事發

根據《說明》當中的信息,一家叫做上海日高的供應商在2018年1月底的賬期內沒有收到賬款,於是“各種鬧”,最後李娟找了一家代支公司進行墊付。

澎湃新聞的報道稱,這家代支公司的負責人今年5月發現,“上海日高”的實控人韓海湧關聯的另外兩家P2P公司“暴雷”捲入刑事案件,涉案金額達到60億元,韓海湧涉嫌非法吸收公共財產(存款),被閔行區警方刑事拘留。由於代支牽涉到項目抵押問題,韓海湧出事意味著正常回款出現極大風險,代支公司的負責人選擇了直接與比亞迪的董秘李黔取得了聯繫,並且向警方報案。

李娟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也與李黔取得了聯繫。而對方則說,“表示自己也沒有什麼能力,但會給到時間處理。”並讓李娟與比亞迪審查處負責人聯繫。她先飛去深圳與審查處的員工見面後,又寫了一封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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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隨後覺得無法控制局面,李娟選擇自首。目前在代理商之間的說法是,李娟去報道稱陳振宇詐騙,但派出所沒有受理,因為沒有明確的詐騙受益方,活動也是真實的;後來李娟又報了案,說自己有一套1200萬的房子來源不明。

隨後,比亞迪就此發佈聲明,代理公司發聲,但事件的兩大關鍵人物李娟和陳振宇都消失在了公眾視線中。

截至目前,比亞迪仍然沒有透露更多信息。

“比亞迪對外簽署合同有完整的流程體系,流程走到各個環節都需要有領導簽字,合同上代表一欄簽字也應該是比亞迪的員工。”一位接近比亞迪的人士對界面新聞說,“如果李娟對外簽署的合同上面籤的都是她的名字,這個地方就有問題了,可以認定合同對比亞迪來說是無效的。”

“現在公司已經報警走司法途徑解決問題,說明公司層面不存在問題,不然也不會選擇報警,走司法程序。”他補充道。以及,目前流傳的《說明》中,那張出現李珂、陳振宇的架構圖也是不準確的。

而相關聯的部分供應商們,正計劃一起與比亞迪公司商量解決辦法。

7月16日收盤時,比亞迪股價下跌4.35%。

(應採訪對象要求,文中“汪小茗”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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