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利剑」汉台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第二期)](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关于谢某某与庞钰坤、朱水莉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因被执行人庞钰坤、朱水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谢明华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庞钰坤,男,生于1986年10月18日,身份号码6123231986****4314,汉族,陕西省洋县人,户籍地址陕西省洋县紫柏路988号22号楼1单元2304室,现下落不明。
被执行人:朱水莉,女,生于1988年6月8日,身份号码6123251988****1125,,汉族,陕西省勉县人,户籍地址陕西省勉县新街子镇六一村六组043号,系庞钰坤之妻。现下落不明。
执行标的:310651元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举报庞钰坤、朱水莉下落及其名下财产信息(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的,在本院控制二被执行人及有效执行后,对举报人给予实际到位金额的10%(最高30000元)的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916-2514247 18329667102(保法官)
举报邮件邮寄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南一环路东段汉台区人民法院 邮编723000
关于唐某某与喻德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一案,因被执行人喻德全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申请执行人唐腊成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喻德全,男,出生于1966年7月6日,身份号码6123011966****4330,汉族,汉中市汉台区人,住汉中市汉台区老君镇南寺院村2组3号,现下落不明。
执行标的:79383.84元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举报喻德全下落及其名下财产信息(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的,在本院控制被执行人及有效执行后,对举报人给予实际到位金额的10%(最高100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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