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督察组开展红河(云南段)流域河长制工作督察督导

7月11日至13日,省政协副主席高峰率督察组赴玉溪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对红河(云南段)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察督导。

省政协督察组开展红河(云南段)流域河长制工作督察督导

督察组一行先后深入红河流域的多个河段,并着重对红河流域蔓耗段网箱养殖清理整治、河道采砂整治、界河治理等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察督导。

省政协督察组开展红河(云南段)流域河长制工作督察督导

在召开的座谈会上,高峰对红河(云南段)流域河长制工作实施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进一步做好红河(云南段)流域河长制工作提出建议。他表示,各级各部门要坚定不移地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扎实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扎实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要明确目标,守住底线,坚守“水质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环保责任底线,杜绝发生重大污染事故;要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同心协力,依法依规、有理有据、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狠抓整改落实;要加大统筹,加强部门协作,强化沟通机制,科学合理运用考核评价机制及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创新思维,科学治理,稳步推进河长制相关工作,确保取得实效,最终实现“河流更通畅、水质更清澈、两岸更生态、经济更发展、村庄更美丽、人民更幸福”的目标,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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