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亞迪「廣告門」真假難辨:一定要把陳振宇、李娟抓出來嚴懲?

只有永遠的利益,沒有永遠的朋友。這句話或許用到現在的比亞迪事件中最合適不過。

7月12日,中午比亞迪公司發表《關於李娟等人冒用比亞迪名義開展相關業務的聲明》表示李娟身份、公章均為偽造,同時以比亞迪名義,與多家單位及機構展開廣告宣傳類合作。聲明強調,對於上述事情比亞迪均不知情,也與比亞迪無關。

比亞迪“廣告門”真假難辨:一定要把陳振宇、李娟抓出來嚴懲?

隨後,此次事件供應商之一的上海競智廣告,12日晚上以一篇《人BY臉,天下無D》的文章訴稱,其為上海比亞迪公司(李娟負責)三年間提供的廣告服務,比亞迪集團不可能不知情。文章持續刷屏,為“上海比亞迪合同詐騙案”事件撕開了一個口子。

弔詭的是,7月14日有媒體發佈一篇《比亞迪合同詐騙案供應商親述:李娟是因為1200萬元的房子進去的》強調李娟是為免受供應商騷擾,以求自保,以上線陳振宇“合同詐騙案”報案不成立後以不明財產為由自首,並非比亞迪集團聲明中所說的李娟因合同詐騙案被控制。

堪比“羅生門”的大戲就此上演。

12日到15日陸續有多位供應商出面講述其與李娟的廣告合作過程以及對李娟身份存在已久的疑慮,一句句話拼接之後,似乎將要完成模糊拼圖。

但就在此時,比亞迪7月16日早上,第四次發表聲明,重申李娟與公司無關,強調近日媒體報道中與李娟有關的關鍵人物“陳振宇”並非在職、離職員工。

比亞迪“廣告門”真假難辨:一定要把陳振宇、李娟抓出來嚴懲?

除了汽車圈,“比亞迪廣告門”話題成為所有行業討論的話題,並長居微博熱搜榜,而事件仍在發酵,疑團依然不斷。

比亞迪“甩鍋”?

6月13日,比亞迪子公司上海比亞迪電動車有限公司發佈聲明稱,有單位或個人偽造該公司印章、冒用該公司名義開展廣告宣傳類合作業務。這是比亞迪第一次就合同詐騙案發聲,但此聲明只是提醒供應商注意並請受害單位及時報警,並未提及詐騙人具體信息。7月4日,比亞迪集團在官網第二次發佈聲明,文中提到了李娟的姓名,稱公司發現有不法單位或個人偽造比亞迪公司印章、冒用比亞迪公司名義開展廣告宣傳類合作業務,在公司報案後,犯罪嫌疑人李娟已被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

而7月12日比亞迪集團的聲明,稱李娟等人在上海浦東世紀大道國金二期租賃辦公場所,使用上海雨鴻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名義,對外聲稱是比亞迪派出機構,同時李娟冒用上海比亞迪電動車有限公司市場部總經理的身份,偽造比亞迪多枚印章,以比亞迪名義,與多家單位及機構展開廣告宣傳類合作。李娟等人冒用比亞迪高管身份,用偽造的比亞迪印章與任何單位或機構簽署的合同,比亞迪均不知情,也與比亞迪無關。這則是就4號所發佈的聲明,再次強調李娟一系列行為與自己並無任何關係。

7月16日早上比亞迪針對媒體報道發表聲明,稱李娟及網傳的“陳振宇”非比亞迪在職或離職員工,更不是比亞迪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公司從未授權上述人員以比亞迪名義從事經營活動、代表比亞迪簽署合同。比亞迪及子公司上海比亞迪電動車有限公司印章並未出借給李娟或遺失,李娟以比亞迪及上海比亞迪電動車有限公司名義對外簽署的合同所用印章系偽造,但比亞迪比亞迪公司確實有高管出現在了李娟負責的項目活動現場。

今年6月比亞迪宣佈贊助英超足球俱樂部阿森納的活動。在當時的新聞報道中,比亞迪集團公關部部長李巍出席了活動,並留下了現場照片。但關於這次合作,比亞迪集團在聲明指出,2018年4月,李娟使用上海雨鴻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名義,以資源贈送及優惠價格的方式,推進比亞迪與阿森納足球倶樂部之間的廣告宣傳。

目前比亞迪在官方微博上刪除了所有涉及與阿森納合作的相關信息。

7月13日晚間,英超阿森納足球俱樂部(Arsenal Football Club)發表官方聲明稱,根據比亞迪告知阿森納的信息,比亞迪相信其本身已成為一樁涉及諸多廣告協議的詐騙行為的受害方。“我們正在調查事件現況,並與此前參與啟動這項合作的比亞迪高層代表們共同商討此事,針對此次事件,俱樂部不再發表更多評論。”

比亞迪“廣告門”真假難辨:一定要把陳振宇、李娟抓出來嚴懲?

真假李娟

在比亞迪集團12號的聲明中,李娟利用了上海雨鴻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名義,作為乙方與比亞迪總部取得進一步的聯繫。再以其手中本就有的阿森納足球俱樂部的資源,冒充比亞迪上海分公司的身份作為甲方,以此為藉口,讓比亞迪上海分公司與足球俱樂部簽約,進一步強化外界對其身份的認知。

但有媒體稱,上海雨鴻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實際控股人汪曉婷並不認識她,也並不瞭解合同內容。而在這三年間,李娟本人註冊了與比亞迪集團域名相似的內部郵箱,同時與比亞迪高層建立密切聯繫。將比亞迪的廣告代言多次分包給了下游的廣告公司。

比亞迪“廣告門”真假難辨:一定要把陳振宇、李娟抓出來嚴懲?

有多位廣告商表示,感覺李娟和她開展的業務處於“灰色地帶。一位廣告商告訴澎湃新聞的記者,“她(李娟)的解釋是,比亞迪深圳的股東在‘打仗’,上海的團隊是部分高層為了平衡利益而另立的一隻隊伍,在集團內沒有合法身份。”由此有供應商認為李娟負責的上海比亞迪是專門為了美化財報設置的。

7月16日比亞迪集團第四次發表聲明,此聲明專門回應近日媒體報道,強調李娟及網傳的“陳振宇”非比亞迪在職或離職員工,更不是比亞迪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公司從未授權上述人員以比亞迪名義從事經營活動、代表比亞迪簽署合同。

綜合來看,李娟肯定不是比亞迪的正式員工,在與比亞迪合作的時候,是以上海雨鴻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名義進行的;而在與第三方供應商合作的時候,是以上海比亞迪的名義。

但李娟是目前看來勾連甲方比亞迪總部和下游的供應商唯一的人,可一個國產汽車打牌和眾多廣告公司如何被其一人玩弄於鼓掌?李娟變換自如,掌握比亞迪總部眾多內部資源、公章、高層,又能控制上海雨鴻文化,再說服眾多廣告公司為其墊資宣傳,不得不讓人震驚。

所以李娟到底是個遊刃有餘的騙子,還是被丟棄的棋子,而“合同詐騙案”的關鍵人物,比亞迪再發聲明強調的非本公司員工,李娟要起訴的“上游”陳振宇到底是否存在又是什麼身份?

無辜供應商?

項目做了,錢也墊付了,卻收不到回款,經銷商確實很可憐。

一方面新廣告法的再次更新與廣告的用戶要求越來越高,廣告的創意、真實與表現形式更為重要。另一方面,廣告公司的生存空間越來越小,門檻越來越低,廣告大戶寶潔公司也準備自己成立營銷中心,從策劃到執行都是一條龍自己做,以後也將是大趨勢。廣告界雖未至寒冬,也已秋風凜凜。

比亞迪“廣告門”真假難辨:一定要把陳振宇、李娟抓出來嚴懲?

2017—2018年期間,在華東、華北等地區做了比亞迪試駕會(來源 | 上海競智廣告)

比亞迪上海分公司的廣告基本都是上海的廣告公司做的,這些廣告和推廣的的確確是為比亞迪做的廣告,這是實實在在的,花費的金錢也是實實在在的。在近日媒體報道中,眾多廣告商發言爆料,還原整個事件與李娟及其身邊的人,將自己塑造為“家破人亡”,最大的無辜者形象。

但是供應商是否真的無辜?比亞迪披露出的這一合同詐騙案將廣告業內墊資競標、惡意競爭、不與甲方走合同流程等潛規則都暴露出來。如果之前供應商能夠守規矩按合同辦事,也是給自己一份保障。

無論供應商墊付的資金最終由誰負責,比亞迪方是不需要負責收尾。至少從法律層面來看,比亞迪肯定是有十足的勝算把握。李娟不是其公司員工,使用的並非@byd.com的企業郵箱後綴,而是“sh-byd.com”,其次李娟涉嫌私刻公章。

正如比亞迪聲明中多次強調的內容:李娟冒用比亞迪員工身份、使用偽造印章對外簽署合同,已涉嫌犯罪,比亞迪已就上述事項向警方報案,警方已介入調查,目前李娟已被警方採取強制措施。只能看後續警方調查,同時比亞迪能否出於道義與責任,關照受害供應商。

比亞迪總部表面上成為眾矢之的,而李娟則是被首發治罪,那麼是她主謀運作了一切,還是這一切只是利益巨幕下的冰山一角?

比亞迪人士表示,在目前這個階段對此事不會做出過多回應,一切等待警方的調查結果。

“這只是爆出來的事件,多的是你不知道的事。”一位業內人士對記者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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