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四举措”提升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水平

四川新闻网雅安7月13日讯2018年,雅安市“四举措”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城乡居民医疗负担, 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一是提高筹资标准,大病保障能力增强。筹资标准提高至24元/人/年,由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划拨,个人不缴费, 大病保险覆盖全市约125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是降起付标准、提支付比例,困难群体保障水平提高。将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8000元降为6000元;分段报销比例上调6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100%。

四是优化经办服务流程,确保待遇支付即时。上半年,雅安市共有3824人通过“一站式”“一单式”结算享受大病保险政策,大病保险支付1585万元,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参保人员在基本医疗报销基础上,大病保险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雅安市人社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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