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面交易賣二手手機,禪城一青年卻因此「賠」了6千元?!

當你家出現閒置物品時,一般會怎麼處理?放著又佔地,丟了又可惜,這時很多人都會選擇把它賣出去。然而,若遇上個假買家在當面交易的過程中,就可能會碰到如下的情況......

對此,我們來看看我國法律對於這一方面是怎樣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院判決:禪城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被告人劉某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公訴機關建議判處被告人劉某一年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的量刑意見適當,法院予以採納。最終,禪城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劉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禪法君寄語:隨著人們的消費習慣、消費理念的改變,越來越多的人認可舊物消費。二手交易有效連接了供需雙方,盤活了社會閒置資源,對減少浪費和環境保護有著重要的意義。然而,二手交易為生活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存在著一些常見的陷阱,不僅僅是買家會遇到不實交易,賣家也難逃不法分子的“魔爪”。本案中,被害人盧某與劉某進行交易時,沒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物,輕信了劉某的謊言,導致兩臺手機被盜。因此,禪法君提醒,在當面交易的過程中,買賣雙方要注意保障自己的人身財產安全,儘量選擇人群往來較多的地點進行交易;倘若需要檢驗交易品,賣家也應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陪同買家前往,切勿輕信對方的話直接交貨,應遵循“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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