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有權拆房子?征地拆遷主體是誰?……

無規矩不成方圓,徵地拆遷更不能例外,作為一項重要國策,徵地拆遷有著不一樣的程序和方法:

徵地工作程序。例如:徵地報批前工作程序、徵地報批材料組卷和徵地批准後工作程序。

徵地批准後的具體程序。例如:政府收到徵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後進行徵地土地公告、擬訂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予以公告等。

誰有權拆房子?徵地拆遷主體是誰?……

接下來由北京創為律師事務所(幫助很多的被拆遷朋友踏上了“拆富”新里程)為大家簡單做一個介紹:

徵地有哪些程序?

從具體操作來細分的話,徵地工作程序可分為徵地報批前工作程序、徵地報批材料組卷和徵地批准後工作程序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主是告知徵地情況、確認徵地調查結果、組織徵地聽證;

第二階段主要是編制“一書四方案”(即:建設項目用地呈報說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徵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並呈報;

第三階段主要是發佈徵地方案,擬定徵地安置補償,報市政府批准後落實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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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批准後的具體程序?

徵地經依法批准後,被徵用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徵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徵用土地公告。

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批准的徵用土地方案,在徵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內以被徵用土地的所有權人為單位擬訂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並予以公告。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見的或者要求舉行聽證會的,應當在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

誰有權拆房子?徵地拆遷主體是誰?……

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研究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見。對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舉行聽證會。確需修改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批准的徵用土地方案進行修改。

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將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審批時,應當附具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的意見及採納情況,舉行聽證會的,還應當附具聽證筆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經批准後,由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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