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亡三錄——十族

明之初太子早歿,皇太孫允文仁懦。帝深以為憂。

日得劍,名之懾臣。賜允文。

是時藍玉案發。帝令允文執懾臣,親誅一萬五千餘人。

又胡惟雍案發。允文執懾臣,親誅三萬一千七百二十六口。

自此允文常一日三摩挲懾臣。帝見大慰。

帝將終,語允文:“汝執懾臣於內,汝眾叔枕戈待旦於。外姓必不敢返。朱家天下安矣。”

“吾叔父反,以何鎮之?”

帝一時語塞。繼而現驚怖貌。吐血崩殂。

帝薨未及三月,皇叔被誅者三。

燕王幽州反,兵鋒抵帝都。允文知不能勝。擲懾臣,焚宮闕,學太祖,著僧裝走遁。

燕王入帝都,拾懾臣,親誅方孝儒十族。更劍名十族。

燕王即三世位。以天下之在,中國人中之眾,除閹人競無可依賴者。誠可悲也。

自三世帝立,有明一代,無不以閹人為爪牙耳目,監聽監視,羅織罪名,殘害世人。無不以十族之劍,震懾恐嚇天下。朝野人人自危,恐無故得罪,誅十族之慘禍臨於已。

帝位至末世,闖賊範帝都。馳援勁旅旦暮將至,閹逆通寇,城門洞開。雖有十族之劍,無能震懾之。帝縊煤山,身死族滅。為天下笑。

十族不祥之兵,恥辱萬惡之器。不可久恃,人莫用焉。用必自傷。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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