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擔負起防治汙染的主體責任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堅決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發佈,對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做出了系統部署。生態文明,一頭連著國家的整體發展,一頭連著百姓的美好生活,怎樣才能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武裝頭腦,形成生態文明的廣泛共識?如何才能握指成拳、形成合力,打贏汙染防治攻堅戰?人民日報系列評論《守護我們的藍天綠水》(二)。

“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落實主體責任,加快問題整改”“環保整改決不允許作選擇、搞變通、打折扣”……在中央環保督察的整改報告中,“主體責任”“政治責任”成為高頻詞。這說明,“落實領導幹部生態文明建設責任制,嚴格實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這一制度安排正日益成型,並切實運轉起來,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層層傳導壓力,層層落實責任,是我們黨開展工作的一條重要經驗。黨的十八大以來,從中央環保督察以雷霆萬鈞之力持續壓實責任,到河長制、湖長制讓河湖從“沒人管”轉變為“有人管”“統一管”,再到組建生態環境部破解汙染防治職能交叉重複、疊床架屋、多頭治理難題,正是因為把握住加強黨的領導這個總抓手,扭緊了落實黨政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才能從認識到實踐都發生了歷史性、轉折性、全局性變化。

當前,生態文明建設正處於壓力疊加、負重前行的關鍵期,人民群眾對優美生態環境的需要日益增長。重汙染天氣、黑臭水體、垃圾圍城、生態破壞等民生之患、民心之痛,成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明顯短板。打攻堅戰,意味著跟問題鬥爭、向困難進發,好比負重登山、逆水撐船,沒有敢擔當的寬肩膀和能成事的真本領是絕對不行的。

方此之時,生態文明建設的頂層設計日益完善,正需要各級黨委政府和領導幹部算清楚環保賬、經濟賬和政治賬,真正擔負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讓環保壓力層層傳遞,用堅強的責任擔當和堅定的貫徹執行確保頂層設計能夠落地生根。

觀察近年來的生態文明建設,凡是成效顯著的地方,往往都是主體責任落實到位、各級幹部敢於任事的地方;相反,一些重大生態環境事件背後,往往都有主體責任付之闕如、環保制度流於形式的問題。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破壞典型案例說明,理念不會自動轉化為行動,如果缺乏責任擔當、缺少監督落實,中央的決策部署也難以落到實處。正因為這樣,習近平總書記嚴正告誡,“不能把一個地方環境搞得一塌糊塗,然後拍拍屁股走人,官還照當,不負任何責任”。

生態環境問題實行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嚴厲追責,為的就是用制度利劍明晰生態保護紅線,糾正那些“何必當真”的觀念、得過且過的想法、矇混過關的心態,把主體責任真正扛在肩上、落到實處。

擔當起主體責任,這不僅是一種態度和決心,更是一種推動生態文明建設的能力與素養。環境問題牽涉面廣,既關係一個地方的經濟發展,也關係到百姓的日常生活。承擔主體責任,需要把握生態環境工作的複雜性和內在規律,不是被動應付檢查,更不是“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的盲目一刀切。

前段時間,生態環境部通報,部分地區為了應付檢查,不分青紅皂白實施集中停工停業停產的問題,影響人民群眾正常生產生活。類似這種“平時不作為,臨時亂作為”的現象,不僅不是履行主體責任,而且不利於生態文明建設。改革爭在朝夕,落實難在方寸。更好統籌生態保護和經濟發展,更好把握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規律,才能提高落實主體責任的能力,更好地走出一條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

“如果人生真有意義與價值的話,其意義與價值就在於對人類發展的承上啟下、承前啟後的責任感”。生態保護功在當代、利在千秋,建設美麗中國,離不開千千萬萬幹部各司其職、守土盡責。知責任千鈞之重,擔責任萬分之實,我們一定可以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鋪就堅實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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