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共读,善而后和

【共读内容】

7.32 子与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后和之。

【导读学者】

王德岩:北方工業大學中文系教授

傳新营:天津师范大学教授

【共读笔记】

杜英:

【论语晨读】第821天

王德岩:

这章文句比较简单,很多注家直接翻译了不解释。

但本章于我们认识孔子与乐之关系非常有帮助,文句也精妙。

本章以孔子与人歌之小事而见孔子多面,见其好学,见其好乐,见其好善,洵为妙笔。

一见其好学。夫子无事不学,无时不学,无人不可与学,学之而能锲而不舍,又能逐次深入,渐入佳境。

即以乐为例,本章可见一斑,《史记·世家》和《韩诗列传》卷五中记载了夫子学琴的事,他学习的次第和彻底展示得更充分:

孔子学鼓琴师襄子,十日不进。师襄子曰:“可以益矣。”孔子曰:“丘已习其曲矣,未得其数也。”有间,曰,“已习其数,可以益矣。”孔子曰:“丘未得其志也。”有间,曰:“已习其志,可以益矣。”孔子曰:“丘未得其为人也。”有间,曰:“有所穆然深思焉,有所怡然高望而远志焉。”曰:“丘得其为人,默然而黑,几然而长,眼如望羊,如王四国,非文王其谁能为此也?”师襄子辟席再拜曰:“师盖云《文王操》也。”(《史记·孔子世家》)(又见《韩诗外传》卷五)

从习其曲、习其数,一直到得其志,最终得其人,学不至斯而不止,学至此又何可以止,真正是学无止境。“学而不厌”正是孔子最了不起之处,也因此夫子才能集众善于一身,朱注说“盖一事之微,而众善之集,有不可胜既者焉,读者宜详味之。”

再见其好乐。《论语》中说夫子好乐之处甚多,这是真正的乐之者。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是,困于陈蔡弦歌不衰是,本篇前面说的“子于是日哭,则不歌”亦是。弦歌是夫子及其弟子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当时的乐器各类已经很多,《诗经》中提到的就有二十多种,夫子学过的种类也不少,但日常携带的似乎主要是琴瑟。夫子对于音乐有近乎本能的热爱,一听到好的音乐要学而后已。

三见其好善。夫子对于好的音乐是有要求的,即美善合一。其善一在于正,雅颂各得其所,思无邪。《注疏》释曰:“孔子共人歌,彼人歌善,合于雅颂者,乐其善,故使重歌之,”正是此义。二在于和,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夫子对韶的沉迷,因其美,更因其善。

可以说,乐占据了夫子生命和修养的核心部分,不因其乐,则无以见“孔颜之乐。”

除此之外,我想补充讨论一下本章“子与人歌”的美学背景。

从音乐上来说,本章所言是一种唱和的音乐形式,前有倡后有和,“子与人歌”,是夫子倡(唱),使人和之;“反之”的时候,是使人倡(唱),而夫子和之。

夫子他们唱的是什么歌呢?

孔子时代我们能够为我们所知的歌,除了《吕氏春秋》里提到的葛天氏之歌,《礼记·效特牲》里提到的《蜡辞》和《吴越春秋》里提到的《断竹歌》以外,主要的应该就是《诗经》。所谓“乐以诗为本,诗以声为用,八音六律为之羽翼。”除了少数无韵的词以外,诗都是唱出来的。《诗经》之乐已经不传,但根据其辞和韵的形式,可以分析其曲式。据杨荫浏先生研究归纳,《诗经》各篇的曲式可归纳出十种,曲式可谓丰富。

《诗经》中有不少诗的曲式就具有唱和的形式。为了使大家对夫子这种唱和的音乐形式有一个具体认识,我们以《诗经》为例来说明一下。

继愚先生:

在中華文明發展史上,詩、歌、樂、舞原本一體,詩即歌詞,在實際表演中配合音樂、舞蹈而歌唱。《尚書·虞書》云,“詩言志,歌詠言,聲依詠,律和聲。”《禮記·樂記》又云,“詩,言其志也;歌,詠其聲也;舞,動其容也;三者本於心,然後樂器從之。”

王德岩:

《礼记·乐记》里说:“清庙之瑟,朱弦而清越,一唱而三叹,有遗音者矣。”“一唱而三叹”即“一唱而三和”,在弹奏领起部分或主曲调之后,多次出现应和的旋律,使人感到余韵徘徊,意味无穷。同时,歌词也必然具备相应的唱和形式。

《诗经》中唱和的形式有三类:

(一)对唱:两人交替歌唱,或对答,或接续。

如《诗经·召南·采蘋》

(唱)于以采蘋?(和)南山之滨。    

(唱)于以采蘋?(和)于彼行潦。    

(唱)于以盛之?(和)维筐及筥。    

(唱)于以湘之?(和)维錡及釜。    

(唱)于以奠之?(和)宗室牅下。    

(唱)谁其尸之?(和)有齐季女。

诗中说到到南山涧和河边采浮萍水藻,烹煮蘋藻,祭祀祖先。有个少女主持这个祭礼。这是祭祀时唱的诗,表现了彼此唱和的节奏。乐曲当然比文字还要复杂,歌唱时还要加以扩展,如增加衬字虚声等。而《周南·芣苢》则是接续式的对唱形式。

(二)帮腔:紧接每段唱词尾句,出现应和部分,一般采用“一唱众和”的形式。

如《郑风·木瓜》

(唱)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和)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唱)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和)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唱)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和)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诗中男女相和,和的部分反复出现在各章中,其位置和文字完全相同。

(三)重唱:依照别人所唱的曲调唱歌。重唱时或者曲调和歌词都相同,或者曲调相同而歌词不同。

《诗经》中篇名不同而章句结构全同的诗,应该属于同一曲调,其唱就是重唱。如《商颂》中的《那篇》和《烈祖篇》。本章所说“子与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后和之。”也是重唱的形式。

继愚先生:

夫子爱乐可见一斑。大概把音樂藝術看成是認識天地之道和修齐治平的一個途徑,而非纯粹之消遣娛樂。《樂記·樂情篇》曾指出,"德成而上,藝成而下,行成而先,事成而後。"就是說,作品的思想內容是主要的,技藝是次要的,教育的原則是“先做人後做事”,這樣的教育次第可事半而功倍。這就給我們一啟示:在當代的音樂教學中,專業的音樂人才固然需要通過音樂教育培養、擴展音樂素質,但每一个人都应当学习、具備並提升藝術修養。

王德岩:

唱和是音乐交流的最重要的形式之一。历史上许多动人的历史场景,都是以音乐唱和的形式留在我们的记忆中的。《史记·项羽本纪》记载项羽在垓下:于是项王乃悲歌慷慨,自为诗曰:“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歌数阕,美人和之。“阙”是乐章,歌数阙,唱了几遍。虞姬应和,大概也是重唱,只是歌词会有改动。

歌唱时由乐器伴奏或按照器乐的曲调唱歌,古代都称“和”。《史记·刺客列传》记载荆轲与高渐离平时“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于市中。”去刺秦别时,“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都是说荆轲按照高渐离用筑奏邮的曲调唱歌。

唱和这种形式也影响了文学。由乐的唱和,到东汉出现诗的互相赠答,或曰酬唱。到唐出现词的互相赠答。赠答的作品不仅格律相同,而且往往韵脚也相同。此以白居易、刘禹锡最早。比如白居易《忆江南》词:江南忆,最忆是杭州。山寺月中寻桂子,郡亭枕上看潮头。何日更重游。刘禹锡《和乐天春词,依《忆江南》曲拍为句》:春去也,多谢洛城人。弱柳从风疑举袂,丛兰裛露似沾巾。独坐亦含颦。

我就说这些,请付老师。

傳新营:

对本章的理解,历史上也各有不同,也是让读者有点纠结的。理解的不同来自于不同的角度。皇疏引卫瓘云:礼无不答,歌以和,相答也。其善乃当和,音不相反,故今更为歌,然后和也。这是从礼的角度理解,认为别人唱得完美就要和,意思是不完美就不需要和了,礼也。朱子云:“必使复歌者,欲得其详而取其善也。而后和之者,喜得其详而与其善也。此见圣人气象从容,诚意恳至,而其谦逊审密,不掩人善又如此。”这又是从个人修养的角度谈论唱歌这件事情,人有一善必虚席之,褒扬之。闻人之善,不可遽得,需闻全体。故《朱子语类》里说:

今世間人與那人說話,那人正說得好,自家便從中截斷,如云已自理會得,不消說之類。以此類看,聖人是甚氣象!與人歌,且教他自歌一終了,方令再歌而後和之。不於其初歌便和,恐混雜他,不盡其意。此見聖人與人為善。

后来康有为、李泽厚站在当代的角度,批评宋儒的这些解释太过形而上,康有为说宋儒把音乐之事“付之于优伶狎客,庄士所不为”,贬低音乐的作用,曲解孔子的意思,李泽厚也认为自孟子起,儒家就少谈音乐,把六艺之一抛弃了,只讲心性。

康有为《论语注》:遂令中国废歌,失人道养生之宜,悖圣人乐生之道,日尊孔子而暗从墨氏。致人道大觳,天下不堪,此程、朱之过也。

我们看善这个字,在金文里是这样的

《论语》共读,善而后和

从羊,从言。言还是两个。所谓何者?言祥者善。美字我们知道是从羊从人的,更重外貌,善则是更重实质。

我们还是引《论语·八佾》:“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这里孔子首次将美与善区别开来,看到了美与善的矛盾性。他认为,美不同于善。因为从善的观点看是完满的东西,从美的观点却可能是不完满的。“尽善”并不等于“尽美”。但是孔子又认为,美同善相比,善是更根本的。美虽然能给人以感官的愉快,但美必须符合“仁”的要求,即具有善的内涵,才有社会的意义和价值。因此他主张既要“尽美”,也要“尽善”,美与善要实现完满的统一。孔子这一思想对后世的文与道、华与实、情与理等问题讨论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孔子的喜欢音乐,王老师已经谈得非常充分。就这句话而言,语句稍有难解之处在于“与”字的理解。“与,赐予也。一勺为与。”多用作名词,介词,连词,动词用法是中古时期才有的。

孔子这里的与人歌,到底是跟人一起唱,还是听人唱然后和之呢?

王老师上面的意见是孔子唱别人和,别人和的好就别人唱,他来和。此起彼伏。杨伯峻的意见则是孔子跟别人一起唱,然后和,就有点含糊了。

可是,我们看先秦时期的歌,多为相和之歌,独唱的少。孔子觉得“善”的歌,独唱的可能性更小。

所以,杨先生的解释和王先生的解释何为最优,就由大家来讨论吧!

我就讲到这里,请大家指正。

張弛弘弢:

@王德岩 “夫子对于音乐有近乎本能的热爱……”[强]大音樂家孔子,學樂無倦,習之無厭,與善歌者行,必師之。夫子何以成麥霸?美善之樂必載道也。@傅新营 [玫瑰]禮樂禮樂,夫子言禮必言樂,猶言仁必言智。樂,禮之輔也,後並重。二者,皆不可偏不可廢。禮廢,則失真;樂廢,則無善。真善不存,美亦不在矣!唱和之間,無謂含糊,但由樂之性耳。

馬震宇:

强][强][强] 重要的事情要听两遍。(重要的事情要说三遍)

刘国庆:

谢谢两位老师的导读,学了很多,我说几句个人看法,青各位师友指正

本章描述了孔子和别人一块唱歌时的一些习惯。刘宝楠《论语正义》中说:“子与人歌,谓夫子倡,使人和之也。"即孔子唱,让别人跟着常。如果孔子发现他人唱得好,就反过来让他先唱,自己跟着他唱。"反"字,注家皆释为"复",即再重复一次。但从下句"然后和之"来看,后来这一次是以他人为主,可见第一次是以孔子为主,因而"反之"的含义,应该也有改变主从关系的意思。

问题是孔子为什么要唱得好的人再唱一遍呢?论语的作者不知道,只是描述了这个现象,后来的学者们就有各种推测。大体上有三种意见:一是欣赏,二是教学,三是整理。《论语集解》的意思是:乐其善,故使重歌而后自和之。所谓"乐其善",就是从艺术欣赏的角度来讲原因的。何晏自己很重容貌,当时人皆以为美貌非凡,可见何晏是很有感受力的人。邢昺说:“正义曰:此明孔子重于正音也。反犹重也。孔子与人共歌,若彼人歌善,合于雅颂者,则孔子欲重闻其音曲,故必使重歌也。邢昺的意思是孔子重视校正当时的乐曲,因为当时的乐曲是混乱的,因而孔子需要想再听一遍曲子,才能确认,所以要让人再唱一遍。朱熹呢?却从艺术研究和学习的角度来谈。他在《论语集注》中说:"必使复歌者,欲得其详而取其善也。"取其善的意思,是孔子自己要学会"歌而善"的"善"。刘宝楠《论语正义》是从教学的角度来解释的,即让学生们熟练掌握:“反之者,冀其善益娴熟,故使人倡,乃后和之也。"问题是,为什么孔子的学生们不问问孔子为什么这样呢?或者,孔子为什么不主动地向学生们讲为什么这样做的?我不知道。 国庆08:07为什么要“和之”呢?我们一样不知道原因,学者们仍是各有各的猜测。一种推测是认为那符合人们交往的原则,即“礼”。皇疏引卫瓘云:礼无不答,歌以和,相答也。其善乃当和,音不相反,故今更为歌,然后和也。卫瓘礼的原则是"答",而"善乃当和"就是"答",是依据"礼"的原则的,这样才能够鼓励唱得好的人。邢昺认为孔子和之的原因有两个,一是欣喜的自然表现,二是对歌曲的意义有了深入理解,即学习收获的满足之情。他引《论语集解》说:“重歌既竟,欣之无己,故孔子又自歌,以荅和之也。”“审其歌意,然后自和而荅之”朱熹在《论语集注》中的看法与邢昺一致:而后和之者,喜得其详而与其善也。"与其善"的意思,也是支持、鼓励他人的"善"。归纳各家的看法,孔子和之的理由有三个:一是优美的演唱带来的艺术享受,一是学习的收获带来的满足,三是对他人的鼓励。

那么,论语的作者为什么把孔子的这个习惯记录下来呢?朱熹《论语集注》中说:此见圣人气象从容,诚意恳至,而其谦逊审密、不掩人善又如此。盖一事之微,而众善之集,有不可胜既者焉,读者宜详味之。换句话说,朱熹认为小小的一个生活习惯,却凝聚了孔子身上多方面的修养和美,因而学生们感佩良多,记录了下来。这个良好的习惯,值得仿效,以发扬光大。

确实如朱熹所说,这一段中值得思考的东西很多。我所感慨的,首先是孔子生活的艺术化或者说艺术在孔子生活中占据的重要地位。孔子的生活,不仅仅是求仁求善的生活,同时是求美的生活。结合论语的其他章节,我们可以更全面地理解艺术在孔子生活中的位置:孺悲欲见孔子,孔子辞以疾,将命者出户,取瑟而歌,使之闻之。可见孔子自己是会演奏乐器的,而且把唱歌当成表达自己身体健康的外交语言。子于是日哭,则不歌。似乎孔子"不歌"是特殊情况,正常情况下孔子每天都是要歌的。孔门弟子,承袭了孔子的乐教传统,甚至把乐教当成了教化普通人的手段:子之武城,闻弦歌之声,夫子莞尔而笑曰:“割鸡焉用牛刀。”子游对曰:“昔者偃也闻诸夫子曰:‘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子曰:“二三子,偃之言是也。前言戏之耳。”子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诗、乐都是艺术教育。可见艺术教育在孔子教学中的核心地位。

張弛弘弢:

因他人之歌善,夫子和之,甘當配角,好學也。

刘国庆:

在另一方面来说,孔子"与人歌而善,必使反之,然后和之",这里的"必"字,表达了孔子在生活中"与人为善",即鼓励他人的良好表现,已经成了他的生活习惯,成了他人格的一部分。这样,在孔子身边,善行能够得到不断的鼓励,自然善日长而恶日消,生活之美自然会日益呈现发展。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华夏礼乐传统的美和力量。这种鼓励他人为善的力量,正是创造美,弘扬美的力量。在今天这个礼崩乐坏的时代,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发现周边人一点点善意善行,并"报之以李",每个人的身边环境就能得到点滴而持续的改善,社会也就缓慢而稳定的进入良序。儒门传统,不仅仅有本章那样,孔子以礼鼓励美的创造,还有诗经中美化报答这个礼的根本原则的诗篇。美的传统与善的传统互相支持,是我们文化的核心:《诗经·卫风·木瓜》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发言完毕,敬请各位师友斧正

王德岩:

@傅新营 @刘国庆辛苦! 本章无甚争论,大家主要欣赏夫子艺术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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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习资料:

【論語正義】

子與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後和之。樂其善,故使重歌而自和之。  o正義曰:孫氏奇逢《四書近指》:“聲比於琴瑟謂之歌。《史記》云:‘詩三百,夫子皆絃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頌之音。’”如孫此說,是與人歌爲教弟子樂也。合韶、武、雅、頌則善矣。《說文》:“咊,相應也。”今作和。偏旁移易。“子與人歌”,謂夫子倡,使人和之也。“反之”者,冀其善益嫻熟,故使人倡,乃後和之也。

【論語譯註】

7.32子与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后和之。

【译文】孔子同别人一道唱歌,如果唱得好,一定请他再唱一遍,然后自己又和他。論語集註子與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後和之。和,去聲。反,復也。必使復歌者,欲得其詳而取其善也。而後和之者,喜得其詳而與其善也。此見聖人氣象從容,誠意懇至,而其謙遜審密,不掩人善又如此。蓋一事之微,而眾善之集,有不可勝既者焉,讀者宜詳味之。論語註疏子與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後和之。樂其善,故使重歌而自和之。疏「子與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後和之」。[表情]正義曰:此章明孔子重於正音也。反,猶重也。孔子共人歌,彼人歌善,合於雅頌者,樂其善,故使重歌之,審其歌意,然後自和而荅之。

《论语》共读,善而后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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