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承担行政职能事业编制转公务员,或仍需考试!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一直是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关心的重要话题之一。因为这项改革不仅影响着事业编制干部职工的工资待遇,更影响着他们的发展前途。

事业单位改革,承担行政职能事业编制转公务员,或仍需考试!


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具体要求,可将事业单位改革分为以下三类(见下图):

事业单位改革,承担行政职能事业编制转公务员,或仍需考试!

根据事业单位改革图解,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逐步改制为行政机构。而随着这项改革的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编制人员,将会逐步转变为公务员。

今天,小编就与大家一同分析分析,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编制人员,会以何种方式转变为公务员。首先,来看看一些省份的具体情况

安徽省:涉改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过渡。涉改其他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采取直接登记与考试登记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过渡。担任领导职务(省直单位为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市以下单位为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或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工作人员,经省、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或授权公开考试录(聘)用的人员,以及选调生、军转干部、原具有公务员身份人员,经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后确定为直接登记对象。按照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进入的其他人员(按照组通字〔2013〕18号文件规定,不得向实施公务员法机关转任的除外),比照公务员的资格条件,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授权设区的市组织考试,对考试通过的人员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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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安徽省承担行政职能事业编制人员转为公务员,有两种途径,即直接登记和考试登记。具体分析,想要直接登记,必须符合其中一项条件。一是具备一定的行政级别;二是其进入渠道为公务员招考;三是身份为公务员。

但是,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普通干部职工,很可能以上三个条件都占不到,因此只剩下了考试登记这种情况,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授权设区的市组织考试,对考试通过的人员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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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看看江西,江西对在乡镇(场、街道)工作满5年以上,年龄45周岁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事业编制人员,可竞争性选拔、分类选拔,实行定期选拔转成公务员。

江西省的做法更是明确了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转为公务员的途径之一,就是通过考试。

事业单位改革,承担行政职能事业编制转公务员,或仍需考试!

小编在查阅相关资料时,查到了一份内蒙古赤峰市关于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中人员过度登记考试成绩公告。从这份公告的标题就基本可以判断,内蒙古赤峰市也采取的是考试登记制。

通过对安徽、江西、内蒙古赤峰市这些信息的分析,小编认为: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编制人员,除过具有一定行政级别的领导干部和本身具有参公身份人员外,其他事业编制人员,在此次改革中转变为公务员,还是以考试登记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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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小编建议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编制干部职工,特别是一般干部职工,还是要加强学习,为迎接考试做好准备工作。

(以上内容,均来自网络新闻,不一定准确,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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