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公安局 关于维护洪水期间社会治安及交通秩序的通告

为确保全县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现就维护洪水期间社会治安及交通秩序通告如下:

一、坚决打击妨碍抢险救灾工作及其它违法犯罪行为;

二、坚决打击利用互联网、微信、微博、QQ、短信等方式造谣惑众、蛊惑人心、编造散布险情和疫情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坚决打击故意堵塞道路交通,阻碍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运送物资车辆通行及其它扰乱正常交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坚决打击盗窃、哄抢、抢夺、破坏、侵占、挪用救灾物资、运输工具、各类救灾设施设备,以及侵占公私财物、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趁灾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贩售假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要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自觉远离危险地带,勿在河道、水流深潭、塘库、堤坝等危险区域内从事游泳、玩耍、观望等活动,远离危墙危房。

特此通告。

金堂县公安局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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