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查控不放松 冻结担保人账户促案结

近日,枞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及时冻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的担保人罗某的银行账户2万余元,促使该案顺利执结。

2016年1月,孙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周某借款9万元,向周某出具借条一张,并承诺于2016年4月13日前偿还借款及相应利息。罗某在借条上签名,对孙某的该笔借款承担保证责任。逾期后,孙某仍未向周某偿还借款,周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孙某于2017年1月23日前归还周某借款9万元及相应利息,同时罗某对上述借款及本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而孙某并未按照协议内容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周某向罗某催要借款后罗某也无任何偿还行为。孙某为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立案后,执行法官经多次查询孙某及罗某银行账户均为零且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但执行法官一直未放松对孙某及罗某的财产查控。2018年5月的一天,执行法官在当天进行网络查控时,发现担保人罗某的账户上余额有2万余元,便立即冻结了该账户并进行了扣划,罗某当天便来法院协助执行法官找到了孙某,而孙某在巨大的执行力面前,2日后便偿还了周某6万元现金。执行法官将前期的执行情况耐心告知了周某,周某认为孙某也无继续偿还能力,自愿放弃了余款及利息。至此,该案顺利执结。(枞阳县人民法院 杨玭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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