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方正集團稱股東公章證照被搶起訴返還 法院終審判決敗訴

新京報快訊(記者趙毅波)一場圍繞著方正集團主要股東公章證照的角力,已悄悄落定。

7月11日,新京報記者發現,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公佈了一則北大方正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方正集團)與北京招潤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簡稱招潤公司)等公司證照返還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方正集團這一中國昔日最大的校辦企業自稱股東公章證照被搶,但其訴諸司法的努力並未成功。

方正集團表示,2017年12月11日,方正員工李岱持方正合法保管和佔有的招潤公司公章和證照在工商部門辦理五證合一手續的過程中,餘麗派人現場搶走招潤公司公章和證照。方正公司為維護其對招潤公司印章和證照的合法保管和佔有的權利,遂提起本案訴訟。

餘麗為招潤公司股東之一。2011年1月10日,招潤公司股東會決議修改公司章程,股東變更為李友、餘麗、方中華、馮七評、張兆東、魏新,貨幣出資分別為319.2萬元、271.5萬元、241.2萬元、64.8萬元、55.5萬元、47.8萬元。

方正集團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判令餘麗、馮志丹、李立民、閆飛龍、招潤公司將招潤公司營業執照、公司公章返還給方正集團。

根據一審法院認定,2003年12月15日,教育部《關於同意北京北大方正公司公司改制方案的批覆》(教技發函[2003]29號)載明:同意北京北大方正集團公司改製為“北大方正集團有限公司”的方案,同意北京大學以北京北大方正集團公司經評估淨資產的35%出資。改制後,北京大學持有方正公司總股本的35%,招潤公司持有方正公司總股本30%,社會股東持有方正公司總股本的35%。

一審庭審中,方正集團稱,持有招潤公司營業執照和公章的依據主要有兩個,一是改制背景,二是過往招潤公司的經營過程中,實際保管和使用招潤公司章照的事實。

針對方正集團所述的改制背景,該院認為,儘管方正公司與招潤公司存在各種聯繫,但二者作為分別獨立的法人,獨立享有民事權利,獨立承擔民事義務和責任,歷史背景上的聯繫並非方正公司佔有招潤公司證照、公章的合法依據。

綜上,一審時的法院認為,方正集團相應訴請,於法無據,應予駁回。該院判決:駁回方正集團的訴訟請求。

對此,方正集團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方正集團認為,在招潤公司過往經營過程中,招潤公司的印章和證照也均由方正集團保管和使用,招潤公司法定代表人魏新對此亦予以認可。

另外,方正集團申請本院調取魏新的證言,用以證明招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魏新同意招潤公司的公章、證照由方正集團保管使用。

(注:2015年1月,方正集團公佈,魏新、李友、餘麗三位董事應相關部門要求協助調查。)

對此,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魏新雖然是招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在招潤公司及公司其他股東均不同意招潤公司公章、證照由方正集團保管的情況下,不論魏新是否同意方正集團保管、使用招潤公司的公章、證照,均不構成方正集團作為本案原告起訴招潤公司等當事人返還招潤公司公章和證照的有效理由。故本院對方正公司該項申請不予准許。

法院認為,方正集團的上訴請求不能成立,應予駁回;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維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判決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官網顯示,方正集團由北京大學於1986年投資創辦,目前集團業務遍及IT、醫療、金融等產業,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結束的財政年度,方正集團約有3.5萬名員工,總資產2393億元,總收入820億元,淨資產555億元。

近年來,方正集團風波不斷。2015年1月,方正集團董事長魏新、方正集團執行委員會主席兼CEO李友、方正集團總裁餘麗三位董事被司法協助調查,同日,北大方正集團通報了對相應人事任免調整。

2016年8月,新京報獨家報道稱,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證監會決定對方正集團立案調查。在方正集團被調查之前,集團旗下的四家A股上市公司均已被證監會調查。

2017年6月,新京報獨家報道稱,生玉海接替肖建國擔任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長,意味著兩年多時間內,已經有先後5人擔任過方正集團一把手。

據方正集團官網,生玉海近日表示,方正集團最困難的時期已經度過,在經歷了三年六輪“體檢”之後,在黨中央及北京大學的關心指導下,方正集團重塑戰略,迴歸產學研,重點關注科研成果轉化,服務國家戰略,服務北京大學教學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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