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胜执行难|“江淮风暴”再攻坚 一天执结百万元大案

7月9日,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仅用时一天,执结一起标的105万元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

2017年,李某因与邓某、何某、安徽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至博望法院,后安徽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中级法院,经两级法院审理,邓某、何某、安徽某公司应连带给付李某工程款本息合计一百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邓某、何某、安徽某公司迟迟不履行付款义务,李某遂向博望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利用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邓某、何某、安徽某公司银行账户情况,发现被执行人招商银行账户有大量余额,足以支付全部的工程款及利息,遂立刻率干警奔赴芜湖,赶在第一时间成功划扣被执行人银行账户105万余元,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利得以实现。该执行案件从立案到执结仅仅用时一天。

(2018年第190期/总54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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