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延川县获得“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称号

7月9日上午,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总结表彰会议召开。中共延安市委、延安市人民政府对全市56个单位进行了通报表彰,延川县获得“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称号。

喜讯!延川县获得“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称号

【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名单】

县区(管委会):黄陵县、子长县、黄龙县、宝塔区、延川县、延长县、高新区管委会

党委和群团部门: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纪委机关、市委网信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党校、市妇联

社会管理和公共事业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城管局、市教育局、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文物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统计局

政法和执法监督部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安检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经济管理和涉农部门: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扶贫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委

市人大机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市人大常委会行政处、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

市政协机关:市政协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协委员会研究室、市政协委员会教科委

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民进延安市委员会机关、民建延安市委员会机关

中省驻延单位:市国税局、市气象局、市地税局、市邮政局、市供电局、交通银行延安分行、国家统计局延安调查队、延安保监分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延安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延安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延安分行

喜讯!延川县获得“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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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九届二次全会和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团结一致、锐意进取,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工业强县、产业富民、旅游带动”三大战略,坚定落实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各项工作,围绕加快发展、转型发展,奋力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实现追赶超越式发展。

国民生产总值:全县计划完成生产总值80.7亿元,同比增长7%。实际完成80.65亿元,同比增长10.6%,完成计划任务的99.9%(完成市计划任务的108.6%);其中县属生产总值预计完成48.65亿元,同比增长17.2%。

地方财政收入:计划完成县级地方财政收入3.92亿元,同比增长7%;完成4.98亿元,同比增长16.3%,占计划任务的127.1%。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5.5亿元,同比增长35%;实际完成84.14亿元,同比增长32.8%,完成计划任务的98.4%(完成市计划任务的102.6%)。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计划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84亿元,同比增长10%;实际完成13.51亿元,同比增长14.3%,完成计划任务的105.2%。

居民两项收入:计划完成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43元,同比增长17%,预计完成10015元,同比增长10.5%,完成计划的87.5%(完成市计划任务的100.1%);计划完成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728元,同比增长10%,预计完成30598元,同比增长9%,完成计划的96.4%(完成市计划任务的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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