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位变“私”车位 大家“有意见”

“公”车位变“私”车位 大家“有意见”

“公”车位变“私”车位 大家“有意见”

“公”车位变“私”车位 大家“有意见”

立民为本,深耕民生,服务民生,这是我们的初心,也是我们坚定不移的承诺。

群众问题无小事。为了更好地帮大家反映或解决问题,给大家关注的热点提供意见或建议,提高广大读者对身边新闻热点、民生话题的参与度和互动性,本报开办《民生帮帮团》栏目,邀您一同参与话题讨论,共同见证,推动问题解决。

日前,多位读者来电反映,大街小巷,商铺门前,不时会看到一些公共停车位被人为霸占,有的放上了皮墩,有的放上了砖块,甚至有的被装上地锁。对于此事,广大读者有何看法,欢迎通过“民生帮帮团”发表您的见解。

话题发出后,广大读者讨论热烈,通过本报新闻热线5253220及寿光日报微信号后台留言的读者非常多。意见中,有的倡议部门“严管”,彻底解决问题;有的倡议“绿色出行”,号召大家节能减排;有的呼吁商家自律,不占用城市公共资源。大伙的意见和建议虽然差异较大,但目的是相同的,那就是让市民出行更顺畅、便利,停车更方便、安全。

城区不少公共车位被占

为了缓解市区停车难问题,相关部门在许多道路、沿街门头前等公共区域施划了公共停车位。然而,记者在7月3日走访时发现,个别人依靠“不消费,不给停车”的理由,私自占用门前的公共停车位,让“公有”变成了“私有”:摆废旧轮胎的、停电动车的、划“专属标志”的、放水泥墩的,占位方式五花八门,有的甚至专人看守车位。

“经常看到一些商家在公共停车位上放置物品,有些车主因为拿走物品停车,还与店家发生过争执。”市民付先生说,公共停车位本就是方便大家的,私自占用不文明也不应该,“你占我也占,不都成私人车位了吗?”

市民建议

希望商家自律、部门严管,让公共车位方便更多人

“现在机动车这么多,平时开车出门想找个停车位本就不容易,如果遇到有人故意放置东西霸占停车位的话,更郁闷了。”市民王先生表示,划定公共停车位的初衷是为了缓解城区停车压力,商家或个人私自霸占停车位的行为,会让这些公共资源变成少数人专享的私利。并且,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现象不在少数,建议相关部门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也可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做法,如设置专门的举报热线等,让公共停车位真正为广大市民所用。

商家说法

门前停车影响生意,私占车位不无理由

采访中,一商铺老板也谈了占用停车位的“理由”,她说,如果总有私家车“堵”在门前,会影响客流量。“我们做生意靠的就是人流量,门前‘没有’停车位,客户停不下车,谁还会进屋?若是个别车主将车停在门前两三个小时,生意更没法做了。”

还有一家商铺老板表示,相关部门施划公共停车位时,位置、数量等因素要综合考量,比如考虑对沿街商铺生意的潜在影响等。

部门回复

私占停车位不允许,可向相关部门举报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根据我市相关规定,路沿石以上公共停车位属城管部门管理,而路面停车位属交警部门管理。

市城西交警中队和城管执法大队的相关人员介绍,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是他们的工作常态,对于私划停车位、私占公共停车位等行为,他们会进行劝导或依法处理。今后,他们会将“清障行动”常态化,全力清查道路临街商户违法占用人行道、机动车道私自划设停车位等行为。

“我们也经常遇到市民与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商家发生车位纠纷的情况,对此,我们会出面积极协调。”工作人员提醒,市民若遇到类似公共车位被占现象,可以直接向交警或者城管部门反映,由执法人员出面协调解决。

律师说法

私自“霸占”公共停车位不合法

对于“公共停车位被私占”行为,市仓圣律师事务所的王有理律师作了相关条例解释。

王有理律师表示,商家以个人名义“圈地”私自占用路边公共停车位,禁止其他车主停车是一种侵占公共资源行为。道路边上的停车位属于市政道路,是一种公共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圈地”据为己有,不合理也不合法。如果商家认为划定在自家门前的路边停车位影响生意,可以与相关部门协商不在此处留停车位,但有关部门已划定的停车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圈占”。本报记者朱小娟

“民生帮帮团”下期话题

对于小区内的菜园、果园,您怎么看?

日前,读者王先生来电反映,他们小区的绿化带内,有业主种植了无花果树、石榴树、杏树、核桃树等,还有的种上了葱、蒜、韭菜等蔬菜。现在,一些果子已成熟,有的居民就去采摘树上的果子,但期间,不少业主因此闹出不愉快。有的业主认为,果树种植在公共绿化带,其他居民采摘无可厚非;有的业主则认为,果树是私人种植,不管种在哪儿,他人采摘都不合适。

对于此事,广大读者有何看法,欢迎通过“民生帮帮团”发表您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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