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滅「殭屍肉」:「挖深」之外還要「深挖」

5月10日,有媒體報道稱,“雲南金平縣經無害化處理過的走私凍肉製品被群眾盜挖重新銷售,且雞翅、牛肉去向不明”,該報道當日即引發熱議和關注。11日,記者從金平縣政府新聞辦瞭解到,該縣連夜召開緊急會議,事件系民警撤離後附近村民撬開已凝固的混凝土,盜挖被填埋的走私凍品。目前,金平縣已成立專項工作組,對此次涉案的相關人員及車輛迅速展開調查處理。(5月11日雲南網)

消滅“殭屍肉”:“挖深”之外還要“深挖”

金平縣宣傳部提供的現場圖

走私凍肉,一箇中國人已經非常熟悉的詞彙。對相關職能部門來說,不可能不知道它流入餐桌所帶來的危害。也更清楚填埋幾天的走私肉一旦被盜挖重新銷售,帶來的危害意味著只會加劇。所以唯有萬分小心,絕不掉以輕心,把各個環節的工作做細做實才是。

具體到金平縣這起走私凍肉製品被群眾盜挖重新銷售事件,我們要承認,在一些環節上考慮還是比較細緻,做的也比較到位。比方說,填埋深度,有關方面就表示,為防止盜挖盜掘,在填埋的凍品中混入燒鹼並使用混凝土進行覆蓋填埋,埋深近5米。3個1.70米身材的人加在一起高度,應該說夠高的了。

但是,深度再深,也無法保證不法者就會甘願放棄走私凍肉這塊“唐僧肉”。因為既然填埋一方可以挖5米,不法者照樣可以挖5米。從過往一些類似的填埋走私肉被盜事件來看,挖深是重要,但若條分縷析就不難發現,更多功夫還要在“挖深”之外。

官方通報稱,公安部門安排民警從4月28日填埋之日起進行24小時全天候值守,至5月1日21時待混凝土凝固後撤離。值守近4天時間,如果換算成小時、分以及秒,應該很長了。但是,值守時間可不可以更長呢?要知道,前些年廣西柳州填埋銷燬28噸走私凍肉,為防盜挖相關方面安排保安現場嚴守12天。從體量上看,金平縣這次填埋的噸數足足249噸,是廣西柳州28噸的近9倍,然而安排值守的天數僅僅為對方的三分之一。

官方通報稱,這次填埋採取無害化填埋銷燬,為防盜挖還在填埋的凍品中混入燒鹼並使用混凝土進行覆蓋填埋。但是,填埋的方式還可不可以更“無害化”?早在2016年廈門海關曾無害化處理銷燬530噸走私凍肉,值得關注的是,與傳統填埋、焚燒等處理方式不同,此次廈門海關委託專業進行無害化處理。而相關方面表示,經過控水、發酵、燃燒等程序後,上述“凍品”便可作為生物燃料供發電廠使用,不僅有效防止二次汙染,而且從根本上杜絕焚燒產出物料進入人類或動物食物鏈的可能。

每每看到走私凍肉被查獲的新聞,相關方面會重重地強調,將嚴格按照規定進行處理,嚴禁不合格肉品流向餐桌。這也意味著,處理走私肉品有規定可依,只要嚴格流程,做細各環節工作,完全可以保證被查獲的走私肉品再度危害百姓。那麼,金平縣的這次無害化處理究竟哪些環節沒做對,存在哪些紕漏,問題有待查實,追責有待啟動。因為公眾尤其是那些受傷害的群眾,需要有一個負責任的交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