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与今日头条互相起诉-“我要9000万”;“我要1元”

2018年6月2日

今日头条与腾讯的矛盾终于由社会舆论升级到法律维护权益。

互相起诉,并且于6月1日获得海淀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双方已经提交相关证据。

腾讯与今日头条互相起诉-“我要9000万”;“我要1元”

说说双方的起诉问题和诉求哈。

今日头条:

腾讯与今日头条互相起诉-“我要9000万”;“我要1元”

起诉:

1、起诉腾讯“进行的”QQ空间及微信屏蔽;

2、起诉腾讯“不正当竞争”;

诉求:

1、要求腾讯立即停止不正当的竞争操作;

2、道歉100天并,注意哈,并赔偿今日头条共计9000万人民币的经济损失。

再来说说腾讯方面的

起诉:

腾讯与今日头条互相起诉-“我要9000万”;“我要1元”

1、今日头条旗下的两家公司(此处省略公司名称啦)涉嫌商业诋毁;

2、今日头条旗下的两家公司涉嫌不正当竞争;

诉求:

1、停止诋毁与不正当的竞争;

2、两家公司在自有新闻媒体平台上全量推送道歉,并且,赔偿人民币1元整;

进行到这里,在下不才,再来站在吃瓜群众的角度上浅谈两家公司的行为目的。

今日头条大有“年轻人”的意味,一板一眼,一字一据。你伤害到我什么地方了,我就直接和你说,然后列出1、2、3、4。你伤害我了,所以你要赔偿我,不要谈及人情还是舆论。这时候,能争取的绝对不放过。所以说有年轻人的意味;

再有呢,9000万或者是另一种公关的手段。不一定会得到法律的支持,但是,9000万这个数字就自带效果;多呀,多,说明腾讯对头条造成的伤害大呀,那么吃瓜的群众们,舆论导向一定要明确呀;

至于100天的道歉呢,仍旧是我说的年轻人的意味。我就要这些,给你定好量。

掉转头来看看腾讯哈。

腾讯就是中国的中年人。有一定的社会地位。你头条不是总造势舆论说我以大欺小吗?ok,那我给大众拿出来一个态度,我就要1元钱。这个可以叫做“名誉损失费”是不是?我就给舆论看看,我是大,但是我没有欺小,先在舆论这头给头条扣上一个“诋毁”的帽子,坐实“商业诋毁”,利用大众同情心的事实。

有人或者会问,腾讯没准没有这方面的考虑呢,没准就是发扬“领导”风范,不然的话也可以起诉今日头条经济损失赔偿呀?那么,请注意,被QQ和微信限制的是今日头条的抖音,腾讯,真的是没有损失,只有好处。

腾讯与今日头条互相起诉-“我要9000万”;“我要1元”

腾讯是个强大的“帝国”。“嫡子”微视,下饭视频真真是皇太子和长公主。有这样的皇阿玛,何愁天下。

两家公司之战,觉得最能说明的就是一个问题,那就是大众的地位。真得是今非昔比,尤其在互联网新闻碎片化的今天,屏幕面前大众的地位,那可就是“太上皇”,虽然没什么实质性的权利,但是能立“皇帝”就能废“皇帝”。太上皇们,你们安好。咱们共同关注之后的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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