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中心城区山体保护再添“护身符” 涉及九个区域 总面积124平方公里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徐正国 特约记者 闫晗 报道:昨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市行政中心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后闭会。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国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张歌莺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学勤、刘学华、余春存、佘立柱、袁新云,秘书长王有群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陈东灵,副市长刘运梅,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作出关于批准《十堰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规划(2018—2030年)》(简称《规划》)的决议。这是继近年来《十堰市城区山体保护和利用管理办法》、《十堰大道、发展大道沿线山体保护规划》、《十堰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出台之后,我市中心城区又增添的一道山体保护防线。

该《规划》分为研究范围、控制范围两个层次。研究范围北临汉江、南至十堰南部山区、东接丹江口市六里坪镇、西至柏林镇,总面积约960平方公里。控制范围南部以316国道南侧连绵山体为界,北部以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为界,西以福银高速为界,东部以郧十高速公路及行政辖区为界,规划面积约591平方公里。在此范围内,该《规划》将中心城区保护山体划分为九个区域,分别是郧阳老城区、北部新城片区、高铁商贸综合区、西部产城融合区、红卫组团、老城组团、陈罗组团、东部空港新区、南部郊野公园,保护山体232座,总面积约124.18平方公里。

据了解, 该《规划》进一步考虑城市未来发展方向、空间布局和城市风貌等方面的因素,与《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十堰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考虑城市未来的发展用地,基本留出未来足够的发展空间。《规划》对《北京路沿线山体保护规划》、《十堰大道、发展大道沿线山体保护规划》进行了适当调整,并结合十堰中心城区重点项目建设、东风公司退二进三项目、市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市城投公司土地收储及城市空间高效利用,形成“一心、一轴、两屏、多点”的规划结构,塑造“山、水、城相融,景、园、城一体”的特色空间形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