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一定要做到“公权姓公”

6月16日,广州日报发布中山市博爱医院院长王莹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的消息,消息称,经中山市委批准,中山市纪委监委决定对博爱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王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查,王莹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组织纪律,逃避组织监督管理;违反廉洁纪律,伙同他人经商办企业;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好处费,涉嫌受贿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市监察委办公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莹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王莹身为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一名医务人员,中山市博爱医院院长、党委书记,应当牢记宗旨、不忘使命。做到救死扶伤、诊治病人。可她披着仁者的外衣,公权私用,中饱私囊伙,同他人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好处费,其思想可恶,其行为可恨。“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她被党纪、国法查处,是罪有应得,完全是咎由自处,怪不得别人。王莹的案例也昭示一个道理,公权姓公,不能为私人牟利,谁要是想利用手中的公权为自己谋私,及早要走向一条不归路,要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要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永远遭到人民的唾弃。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要必须做到“公权姓公”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毛泽东也曾立下三条规矩,恋亲但不为亲徇私,念旧但不为旧谋利,济亲但不以公济私。习总书记和毛主席教导我们。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利是党和人民给的,这权利是姓公不姓私。这权利是党是为人民服务的,是公权,是为公家办事的,而不是私权,不是为自己谋好处。领导干部要想到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想到如何利用手中的权利为党和人民多做好事,多做实事。要想到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幸福,为国家谋复兴,而不能想着用手中的权利为自己、为家人、为亲友攫取利益,贪图好处。

洗手奉职,不以一钱假人。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我们党和国家的各级领导干部绝大多数是好的,如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等等。他们牢记手中的权利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他们深刻懂得这权利只有用来办公事而不能谋取任何私利。他们自觉做到了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做到了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自觉做到了一心一意为人民着想,千方百计为人民服务。他们自觉做到了为了党为了人民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等党的一大批领导干部他们从没想着用手中的权利为自己、为家人谋半点好处,相反,他们为党和人民做到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们是党和人民的中流砥柱。正因为有这样一大批一心为公的领导干部,我们的党才立于不败之地,我们的党才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才稳如泰山,坚如磐石。才战胜了前进路上的一个个艰难险阻。一尘不染香到骨,姑射仙人风露身。他们的优秀事迹也永远受人称道、赞扬。

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但是,也不可否认,在我们领导干部当中有极少数人,他们拿着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却干着违纪违法的勾当。他们把公权当做私有。中饱私囊者有之,买官卖官者有之,贪污受贿者有之,公报私仇者有之,打击报复者有之,色权交易者有之。他们抱着“当官不发财,打死我不来”“当官就是为了发财”“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谬论和错误思想,为自己、为家人、为亲友谋利益、攫好处。他们不顾党纪国法,不顾个人廉耻,干着害国害民害己的勾当。如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王莹之流,他们走向人民的反面,让人民群众深恶痛绝,被人民当做仇寇。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欠了债总要还的,干了坏事总要报应的。他们自以为聪明,自以为自己得到了,但终究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送了卿卿性命。他们最后落得家破人亡,身陷囹圄的可耻下场。

一文虽微,能污清白人格,万金价昂,难收公道人心。有公德乃大,无私品自高。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领导干部一定要不忘初心,牢记宗旨,树立好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自觉践行好“三严三实”,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要牢记习总书记“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的谆谆教诲,任何时候都不要用手中的公权谋私利、干私事。要堂堂正正、清清白白以浩然之气立于天地之间!做一个一心为公,清正廉洁好领导!只有这样,领导干部才能对得起党和人民的信任和栽培,才能确保一生平安,才能留下好名声。领导干部一定要做到“公权姓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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