琿春交警查獲飲酒後機動車駕駛員

2018年5月25日,琿春市公安局交警隊春化中隊在河山旅遊景點開展酒駕整治行動,15時許,吉H6067R小型轎車由南向北方向行駛,行至河山村時被執勤民警依法攔截,對駕駛員金某某進行呼吸式酒精檢測儀檢測,該人檢測結果為 30mg/100ml,系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執勤民警依法對其進行20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並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琿春交警查獲飲酒後機動車駕駛員

琿春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

因飲酒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將被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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