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家丨「假離婚」慎著點

以法治家丨“假離婚”慎著點

限於生活中的法律、政策等各種原因,當事人打法律“擦邊球”的情況時有發生,比如近幾年備受關注的“假結婚”“假離婚”,“假結婚”的問題之前分析過,今天咱們來聊聊“假離婚”。

以法治家丨“假離婚”慎著點

經過一段時間的理論研究和司法實踐普法,大部分人腦子裡對這件事兒有了一個基礎概念,那就是結婚、離婚沒有“真假”之分,只要辦了結婚登記、離婚登記就是真的,所謂“真假”確切的說是基於結婚、離婚引發財產分割等問題。

甄女士最近很苦惱,她和丈夫穆先生早在90年代就登記結婚了,婚後育有一子,夫妻二人一起創建並打理一家公司,日子過得越來越有起色。“男人有錢就變壞”這話可能會遭受男性同胞非議,但確實有很多男同志piapia打臉……忙碌的甄女士忽然發現穆先生有些不太對勁,經過一段時間的“偵查”,發現穆先生不止和家裡的保姆有染,還多次頻繁與其他異性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考慮到家庭完整性和孩子的問題,甄女士找穆先生認真談了一次,穆先生認錯態度非常誠懇,並表示不再犯。

以法治家丨“假離婚”慎著點

一家人的日子繼續過著,大概2014年,因為一些家庭內部的原因,夫妻二人商量辦理“假離婚”,然後再辦理復婚。二人在2014年12月辦理離婚登記,離婚協議中關於三套房屋明確兩套給男方,一套給女方。二人於2015年3月辦理結婚登記復婚。

以法治家丨“假離婚”慎著點

從法律上看二人離婚了,隔了三個多月又結婚了,法律關係和資產狀況發生了變化,但甄女士並沒有覺得生活中有什麼變化,無論是離婚還是結婚,二人生活照舊、日子照過、公司照常經營。而且在復婚後,為了公司經營,二人商議將一套房屋出售盤活公司現金流,這套房子恰恰是離婚登記時約定歸屬女方的房子。

近期,甄女士偶然發現穆先生原來從未消停,只是將各種婚外情轉到地下,更為隱秘而已。傷透心的甄女士不想再繼續這段沒有感情的婚姻,而且孩子已經懂事了,對父母的感情狀況比較瞭解,也願意支持母親的選擇,甄女士認為財產分割方面沒有大的問題,主要財產都是二人白手起家的,平均分割一下就解決了,但律師提示她“假離婚”的事情,她才恍然大悟。但她認為那是“假離婚”,不僅離婚這個行為是假的,連離婚協議上有關財產分割的約定也是假的,那麼甄女士的理由在法律實踐中能獲得支持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之規定,甄女士已經超過了法律規定的“一年”,其次甄女士並沒有證據證明財產分割方面存在被欺詐、脅迫的情形,也就是說到現在為止,甄女士沒有辦法推翻離婚登記時那份協議,那麼它仍然對雙方有約束力。這次甄女士要離婚,涉及的法律關係和財產只能在第二次婚姻框架下處理。經瞭解實踐中支持甄女士一方的案例也確實是鳳毛麟角。

以法治家丨“假離婚”慎著點

結婚、離婚並不是單純的換個證,它涉及到與婚姻關係相關的人身、財產、子女等諸多問題,所以一定要有居安思危的意識,防患於未然,“假離婚”慎著點,如果真有不得已的理由不得不面對,也應當聘請專業人士做好全方位的考慮、分析利弊並做好相應的防護措施。

以法治家丨“假離婚”慎著點

北京雷傑展達律師事務所家事部主任尹紅志律師提示您:委託律師並非是出了事才找,反而應該在一切都好的時候做好安排,正如馬雲所述“只有在春風得意時布好局,才能在四面楚歌時有條路”。更多婚姻家事法律問題盡在“以法治家”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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