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藥神》改編自澎湃獨家報導:守法還是保命,這是個問題

《我不是藥神》改編自澎湃新聞最早獨家刊發的報道

和家人一起看了《我不是藥神》。這部電影故事原型,改編自澎湃新聞最早獨家刊發的報道(時任澎湃新聞記者丁雨菲,發表於2014年12月8日)。

幾點感觸:

(1)從故事的表現力上看,電影更勝一籌。故事結束時段,觀眾都安靜地坐著看完字幕。此時無聲勝有聲。電影不是沒有硬傷或缺陷,但能把如此現實題材的電影,向更廣泛民眾加以傳播,整個團隊的努力和專業仍值得尊敬。文字故事在很多時候有其侷限性,畫面和視頻發揮好了,更能調動情緒,更有感染力。

(2)整個故事,都圍著“救贖”展開。生存,還是死亡?違法,還是保命?賺錢,還是救人?嚴格執法,還是手下留情?自我救贖,還是為民求命?國家層面,也是在這一系列衝突和矛盾之後,通過媒體對個案的報道、引發公共討論、進而完善制度,完成了在更廣大意義上對亞群體和受難者的“救贖”。希望這是國家救贖的一個起點,面對更多的苦難和不完美,正視矛盾,而不是漠視和迴避,才是有可能“向上改變”的第一步。

無論是新聞報道和文藝作品,真正的生命和價值都在於救命醫心,挽救渙散的社會和世道人心,完成個體、社會和國家的“救贖”。


【附澎湃新聞報道】

印度抗癌藥"代購第一人"被訴,百餘白血病人聯名呼籲非罪化

2014-12-08 15:59 來源:澎湃新聞

幾乎毫無徵兆的情況下,2013年11月21日下午,陸勇在自己的公司被5名便衣警察帶走了。

他被帶往無錫一派出所接受調查。警察中有2位來自千里之外的湖南沅江。陸勇此時還不知道,因為從網上購買的一套信用卡“犯事”了。

46歲的陸勇是江蘇無錫一家針織品出口企業的老闆,2002年他被確診為患有慢粒性白血病。為了治病,他後來開闢出一條直接從印度製藥公司購買“救命藥”——廉價抗癌藥的道路,這為許多白血病病友帶去了“福音”,卻成為他後來招致“災禍”的源頭。

《我不是藥神》改編自澎湃獨家報道:守法還是保命,這是個問題

患有白血病的陸勇每天除了服用一片Imatinib400(黃色藥丸)外,還要服用其他藥物調理。

在被抓的9個月前,為方便數千名白血病病友向印度製藥公司匯款購藥,陸勇在淘寶網上買了一套信用卡。

也正是這張“非法信用卡”,陸勇在2014年7月被沅江市檢察院起訴,案由為“妨礙信用卡管理”和“銷售假藥罪”。

陸勇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湖南沅江市法院原定於今年11月28日開庭,他因身體不適、需住院檢查,向法院提請延期。沅江市法院主審法官姚述林也向澎湃新聞證實了此事,“他在住院、沒法到庭,我們只能延期”。

從淘寶買來購藥匯款用的信用卡被查

2004年,陸勇開始從印度一家制藥公司購買Veenat(印度格列衛)。這是一款治療慢粒性白血病的仿製藥。與中國市場上出售的、幾乎具有同等療效的正規進口藥——瑞士諾華製藥公司生產的格列衛(Gleevec)相比,從印度製藥公司直接購買的藥品價格僅為後者的百分之一。

作為第一個“吃螃蟹”的人,陸勇在服用印度仿製抗癌藥後,發現身效果不錯。隨後,他將這種價格低廉、療效不錯的“印度藥”介紹給QQ交流群中的白血病病友。

於是,在口碑傳播效應下,先後有5個QQ群、千餘名白血病患者,都與陸勇一樣,開始從印度直接購買抗癌藥來維持生命。

他們沿著陸勇走過的路——給印度製藥公司發郵件詢問價格,匯款,收藥,然後驚喜地看到身體多項指標正在好轉或得到控制。

但在早幾年,從印度購藥,手續比較複雜。“每個人自己去銀行匯款,先換成美元,再填匯款單、交手續費,通常每筆匯款都要15、20美元手續費。”

對於來自農村和不識英文的患者來說,每一次匯款都是“折磨”。“程序很複雜,而且以前印度那邊收款的是個人賬戶,如果使用西聯匯款的話,印度有限制——自然人1年只能收12次匯款,這對大量需要買藥、各自匯款的病友們來說,非常不方便。”陸勇說。

儘管如此,中國白血病患者從印度購藥的群體還是越來越大。

2011年,為便利中國患者購藥,同時也為了滿足並擴充中國客戶這一龐大“地下市場”的需求,印度製藥公司曾派人來華開立一些銀行賬戶,以方便中國白血病人匯款。

但因為網銀安全等問題和限制,跨國使用U盾經常出現問題,“印度公司就找到我幫忙,請我提供中國的銀行賬戶來接收藥款,然後我再把這些購藥款轉賬到印度公司指定的賬戶上。”陸勇說。

印度製藥公司之所以想到陸勇來做“牽頭人”,一是因為他是最早一批從印度公司直接購藥的“老客戶”,彼此比較熟悉;二是陸勇的中英雙語都很流利,此前經常幫助中國患者與印度公司翻譯彼此來往的電子郵件,成為病友們購藥的“免費翻譯”。

最初,陸勇和病友們使用的是2位雲南病友提供的個人銀行賬戶,作為匯款給印度製藥公司的“中轉站”。但隨著交易額度越來越大,病友開始擔心其中的風險。出於“怕被查”的心理,病友開始拒絕提供自己的賬戶。

陸勇對澎湃新聞說,他也想過用自己的賬戶來做這些事,但考慮到自己經營著外貿企業,“可能更容易被盯上”。為了“圖方便”,2012年開始,他在一家名為“誠信卡源”的網店上購買了信用卡。

直到2013年11月被警方帶走,陸勇才知道“誠信卡源”是一個“專門從事買賣銀行卡的非法團伙”。

《我不是藥神》改編自澎湃獨家報道:守法還是保命,這是個問題

湖南沅江市檢察院的起訴書(部分)。

《我不是藥神》改編自澎湃獨家報道:守法還是保命,這是個問題

湖南沅江市檢察院的起訴書(部分)。

根據湖南沅江市檢察院的起訴書所載明,2012年至2013年8月期間,陸勇通過網絡購買了3張銀行卡。印度製藥公司與陸勇採用網上發郵件、QQ群聯繫客戶等方式,在中國銷售印度生產的抗癌藥。

按照我國法律,這些抗癌藥哪怕的確有療效、且的確是真藥,但由於並未取得中國進口藥品的銷售許可,均會被認定為“假藥”。

2014年7月21日,沅江市檢察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和“銷售假藥”為罪名,將陸勇公訴至沅江市法院。

搭橋為病友購買印度廉價仿製藥

《我不是藥神》改編自澎湃獨家報道:守法還是保命,這是個問題

伊馬替尼直接從印度公司購買,價格約為200元每盒,是國內正版進口藥價格的百分之一。

陸勇和大多數白血病患者在印度購買的藥品為:Veenat(甲磺酸伊馬替尼)、Imatinib(伊馬替尼)。對白血病人來說,“印度格列衛”這個名字也許更為熟悉一些。

“格列衛(Gleevec)”是瑞士諾華製藥公司研製,用於治療慢性粒細胞性白血病、胃腸道間質瘤等疾病的靶向抗癌藥物,在中國大陸售價為每盒2.3萬元左右。

而“印度格列衛”,是印度製藥公司對瑞士諾華“格列衛”的仿製藥。印度的這款仿製藥,每盒售價從2004年的3000元,降到現在僅需200元——相當於同款進口藥的百分之一。陸勇說:“通常情況下,一盒藥吃1個月左右。”

對於多數白血病患者來說,服用這種低價的印度抗癌藥,也許是唯一能夠自救的“生路”。

陸勇在2002年8月被確診為患有慢粒性白血病,彼時,已有瑞士諾華生產的格列衛進入中國市場,在醫生的推薦下,陸勇一邊進行骨髓配對,一邊服用格列衛維持身體指標的穩定。

“那時候壓力很大,我公司剛起步,每年能掙個十幾二十萬,但是看病兩年下來,已經花了七、八十萬,我有點吃不起了。”

《我不是藥神》改編自澎湃獨家報道:守法還是保命,這是個問題

瑞士諾華生產的格列衛。 東方IC 資料

2004年4月,陸勇在網絡上建立了全國第一個慢粒白血病QQ互助群。第一個QQ群裡的200位患者,只有陸勇和另一位杭州病友吃得起瑞士諾華生產的格列衛。陸勇回憶:“有時候過了1個星期,過了1個月,就聽說群裡的誰‘走了’。”

大學本科學歷和外貿工作的機會,陸勇常會接觸國外的學術文章。“2004年的時候,看到一篇英文的報道,是說韓國那邊的慢粒性白血病患者吃印度產的格列衛,很便宜,很多人都能吃得起。”

隨即,陸勇在網上搜索“印度格列衛”的消息,並在一家日本藥品網店買到了這款印度仿製藥。“吃了3個月後,我去做骨髓穿刺檢查,身體各項指標都正常了。”

根據藥品包裝盒上的印度製藥公司的地址,陸勇通過生意上的印度客戶,直接從印度製藥公司開始購買“印度格列衛”。

後來,出於“同病相憐”和幫助病友解除痛苦的想法,他將自己的“冒險”告訴QQ群裡的病友,並介紹從印度公司購藥的途徑。

目前,5個QQ群裡的千餘位病友都用這種方式買印度仿製藥。

陸勇被警方帶走的不久前,他剛給印度製藥公司指定的賬戶匯了一筆款,因集體賬戶中的錢款不足,他自己先行墊付了幾萬元藥費。11月21日被帶走這天,他還沒來得及跟印度公司對賬,“我自己的錢套進去了”。

“我知道(給印度公司打錢的)那個賬戶是陸勇在管理,我們蠻多患者都知道。”一位鍾姓病友告訴澎湃新聞,由於沒有中國賬戶作為轉賬的“橋樑”,近幾個月,病友又回到手續繁雜、銀行櫃檯匯款的傳統方式,來從印度買藥。

百餘白血病病友聯名呼籲跨國購藥“非罪化”

從國外代購未經中國進口許可藥品的案件以前也有發生,但陸勇的情況不太一樣。

“我是白血病患者,我只是把能維持生命的藥告訴那些和我一樣生病的人,病友不是從我這裡買藥,我沒有賺取任何差價,也沒有收取過任何手續費或勞務費。”陸勇說。

在陸勇看來,也許他獲得的最大好處,就是接受了印度製藥公司為他提供的免費贈藥,與其他幫忙管理賬戶的病友無異。

對於目前擁有一家外貿企業和一家制造工廠的企業老闆來說,陸勇的年收入百萬元有餘,早已不是為醫藥費犯愁的患者,“我覺得這(免費藥)沒什麼”。

在印度仿製藥這個“地下市場”中,幾千位白血病患者購買被法律認定為“假藥”的抗癌真藥。他們在“守法”和“保命”之間糾結,卻選擇了後者。

事實上,陸勇也曾嘗試過更合法的、通過官方來化解這種“購藥難”的問題。

2006年,陸勇作為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志願者,與另一位北京志願者,在韓國慢粒性白血病協會律師的陪同下,曾前往印度這家制藥公司考察,以確認公司是否真的存在,這些藥物在印度是不是“真藥”。

陸勇說:“印度製藥公司國際市場部的人也來過中國,在跟相關主管部門接觸後發現,沒有大批量(印度藥)進入中國的可能。”

前述同去的北京志願者曾“非常想”幫助國內白血病患者,作為健康人,他聽說很多患者在吃印度仿製抗癌藥並“保命”的事後,很受感動,便他通過自己的關係聯繫到了中國紅十字會相關人士尋求幫助,並提出了“調配藥物免費提供給國內患者”的建議。

然而,嘗試失敗。在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他連稱:“這是違法的事,(從印度)回來後,我就沒再太管這事了”。他說自己早已不是紅十字會的志願者,現在還在做的跟公益相關的事就是“給一些孩子捐資助學”。

“接受你的採訪,是我在這件事(印度仿製藥)上做的最後一件事。請不要寫出我的名字,也不要再跟我聯繫。”

為將陸勇從刑事處罰“頭頂之劍”的危機中解救出來,澎湃新聞了解到,已有幾百位病友及家屬發起聯名呼籲,並簽署一份呼籲書——《為爭取白血病患者基本生存權的的集體自救行為的‘非罪化’而吶喊》。

參與簽名的病友認為,陸勇在網店購買信用卡並提供給印度製藥公司,行為確實違法,但是他並沒有犯罪的主觀故意,客觀上更沒有造成對社會上任何一人的危害。

“……我們呼籲相關司法部門為了我們白血病人能多活幾天,不要懲罰我們這種自救的行為,並請給予陸勇免於刑事處罰。

白血病患者跨國購藥的兩難選擇:“守法”?還是“保命”?

2014-12-09 16:00 來源:澎湃新聞

因為跨國直購一家印度公司生產的抗癌藥物,被稱為“印度抗癌藥代購第一人”的江蘇無錫白血病患者陸勇遭到了刑事起訴。

像陸勇這樣,跨國代購藥品而被指控為“銷售假藥”的案例,此前已出現過多起。

2014年11月,南京一家著名IT企業的碩士夫婦,利用公司派駐他們在印度的便利,從印度代購了大批量的抗癌藥,然後在淘寶上出售,後被警方抓獲,目前已進入審判階段。

此前的2013年5月,一位曾留學印度的中國籍碩士畢業生,因做印度藥代購生意,被江蘇淮安檢方以涉嫌銷售假藥罪依法批捕。當年10月,北京市房山區法院判處一起非法銷售印度抗癌藥的藥販有期徒刑8個月。

更早些時,2011年,深圳警方也曾查獲網售印度抗癌藥案,犯案人員為某知名企業派駐印度的員工。

在警方查獲的上述案件中,涉案交易金額多在幾十萬、上百萬元。在這些“銷售假藥案”大量湧現背後,則是數以萬計的中國癌症患者出於求生渴望而自發形成的龐大的“地下購買市場”。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此前獨家報道,為了解救直購印度藥的“帶頭大哥”陸勇,目前已有百餘位白血病患者或家屬參與聯署一份呼籲書——《為爭取白血病患者基本生存權的集體自救行為的“非罪化”而吶喊》。

對於那些只能通過購買低價抗癌藥來維持生命的患者來說,他們必須在“保命”與“違法”之間做出艱難選擇。他們呼籲法律在制定和執行上能夠彰顯出人性的溫暖,而不僅僅是冰冷的剛性。

他們呼籲代購印度藥能夠“非罪化”——“為了我們白血病人能多活幾天,不要懲罰我們這種自救的行為並請給予免於刑事處罰”。

未經進口批准藥物,均以“假藥”論處

從已查處的多起印度代購藥案來看,被查處的當事人多是高學歷或高收入者人士,他們最初是幫親友從國外代買少量藥品,後來發現國內正版藥與印度仿製藥之間的鉅額差價、且國內有著巨大的市場需求,遂轉而做起了代購生意。

澎湃新聞檢索公開報道發現,此類所謂代購的“假藥”,實際上在印度是經過批准的合法“真藥”,只是未取得我國相關部門的批准進口許可而已。

藥品作為特殊食品,國家在法律上有著嚴格的監管要求。2001年12月開始實施的《藥品管理法》中,“假藥”的情形認定相對“絕對化”:未經批准生產、進口銷售的藥品,均為“假藥”。

知名行政法學者、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肖澤晟對“假藥”的範圍提出疑問,“寬泛的解釋來說,它(印度仿製藥)確實倒也屬於假藥,但限制性地解釋的話,更多是沒有進口經營許可的藥品”。

肖澤晟告訴澎湃新聞:“我比較贊同老百姓的呼籲。”2014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與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佈了最新司法解釋——《關於辦理危害藥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其中第11條的內容是新增的:銷售少量根據民間傳統配方私自加工的藥品,或者銷售少量未經批准進口的國外、境外藥品,沒有造成他人傷害後果或者延誤診治,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對此,中國法學會主辦的雜誌《民主與法制》總編劉桂明認為,新的司法解釋“有一定的溫度”,“法律照顧到了個人的情況,如果家裡有病人急需,是可以考慮(購印度藥)。”劉桂明對澎湃新聞說。

然而對於需要依賴藥物維持生命的許多慢粒性白血病患者來說,長期服用的藥量累積,也許早已突破“少量”的界限。此外,沒有途徑直接購買印度仿製藥的患者,他們的需求將直接催生網絡代購印度藥的市場。

跨國代購藥品者成為“悲劇英雄”

但在現有法律框架的約束下,從國外大批量的代購、銷售藥物,只要未取得中國進口藥品的銷售許可,仍被視為“銷售假藥”,仍有可能遭到刑事追責。

長期關注醫藥醫療司法領域的學者、《民主與法制》總編劉桂明告訴澎湃新聞:“(幫助購買印度藥)成為一種現象,很顯然已經構成了犯罪。不管法律在這個時代適當還是不適當,在沒修改前,它就是法律,法律對這種行為要予以關切和懲罰。”

在澎湃新聞採訪的多位法學專家和律師中,多人都表達了與劉桂明相似的觀點。

但是對於白血病患者的聯名呼籲,劉桂明認為是“有意義”的:“其一,在定罪無法改變的時候,希望被告的量刑能得到法院的充分考慮;其二,要引起立法部門的重點關注,啟動關於相關司法解釋或法律的修改。”

負責起訴陸勇案的湖南沅江市檢察院檢察員羅劍也對澎湃新聞表露出了“兩難”——從公安機關偵查的證據來說,作為銷售假藥的共犯,陸勇的確已經構成了犯罪;但從普通百姓角度看,羅劍認為,陸勇的行為在某種程度上是“英雄式”的。

“國家有國家的考慮,法律有法律的最低底線,不能因為他是‘為了多數患者’,違背法律就不追究他的刑事責任,這是不可能的,否則被其他人效仿,法律將失去意義。”作為檢察機關的工作人員,羅劍“只能維護法律”。

羅劍說:“法律應該懲治犯罪,但是你們媒體可以呼籲國家對相關法律的健全。如果在別的國家,這種藥便宜又有療效,是不是可以在知識產權上去進行溝通?學一下相關的例子?”

中國患者為何“轉道”印度購藥

的確,印度對待抗癌類藥品的做法就頗具特色。

作為世界人口第二大國的印度,對醫藥類專利的保護頗有“印度特色”——它往往會“突破”專利保護等限制,允許企業生產大量的價廉質優的仿製藥,因而,廣受貧困患者和國際人道醫療組織的歡迎,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也曾為其“點贊”。印度也因此成為全球藥品主要出口國,被稱為“第三世界的藥房”。

《我不是藥神》改編自澎湃獨家報道:守法還是保命,這是個問題

印度的仿製抗癌藥VEENAT被稱為“印度格列衛”。

比如,我國很多慢性白血病患者直接或間接地從印度購買的仿製抗癌藥(俗稱“印度格列衛”),就是一款仿製瑞士諾華製藥公司產品“格列衛”的“仿製藥”。與瑞士諾華正版藥相比,印度仿製藥最大的特點是療效可靠、價格親民,普通民眾能夠購買得起——瑞士諾華公司的正版藥,每盒在我國國內市場售價約為2.3萬元;而患者通過印度製藥公司直購的仿製藥,每盒僅需200元。

在專利保護上,瑞士諾華公司與印度政府甚至進行過“法律戰爭”:2006年5月,瑞士諾華公司曾試圖在印度發起對格列衛的專利保護,因要求被拒,遂起訴印度政府和專利局。然而,印度雖承認專利法,但只支持1995年後研發的新藥,且不支持現有藥物經混合或衍生而成新藥專利的申請——格列衛被列為後者之一,諾華以敗訴告終。印度藥品堂而皇之地生產起了仿製藥。

這也是大量“印度格列衛”出現在印度本土市場甚至暢銷日本、韓國、中國等周邊國家的重要背景。

但在中國市場上,由於我國恪守對專利權的嚴格保護,瑞士諾華生產的正版藥價格也非常昂貴,這讓那些想求生的患者望而卻步。

2003年9月開始,諾華曾嘗試降低藥價,在華啟動全球患者援助項目(GIPAP),推出“買三送九”等優惠活動。但即便如此,一名患者服用正版“格列衛”,每年至少仍需花費7萬元左右。

2014年11月,南京一對碩士夫婦因代購印度藥被起訴一事,曾在網絡問答社區“知乎”上引起大討論。有討論者認為:諾華研發新藥的鉅額成本產生的高價藥,這沒有錯;印度允許仿製藥存在,以保障本國百姓和扶持醫藥發展,也沒有錯;而中國執法者,依法執行對銷售“假藥”行為的處罰,更沒有錯。

不過,這為白血病患者帶來更大的生存困擾——對於“沒錢買藥”和“沒途徑買藥”的中國患者來說,他們該如何求生?

有討論者寄希望於健全中國的醫保制度。對此,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肖澤晟認為,將高價藥物納入醫保“將損害基本公平”。

肖澤晟說:“正規藥價格太高,納入醫保範圍是很可怕的。醫保以高價購買這種藥,實際是用大家繳納的相關醫療保險的錢去支付的,相當於轉移支付。當別人沒生病時也交那麼多錢,這會損害到其他人,是不公平的。”肖澤晟認為,問題的關鍵還是“藥價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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