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山:以「緩」促執刑滿釋放人員主動履行

湖南法院網訊 “謝謝法院,謝謝袁執行員,卜某某終於給錢了,我馬上郵寄結案申請書,再抽空從佛山回來領結案文書。”申請執行人祝某某在電話裡滿心歡喜。

近日,君山法院在雙方當事人各居一地的情況下順利執結一起附帶民事賠償糾紛案。生效法律文書確定:被告人卜某某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祝某某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14791.6元(扣除祝某某已收到的賠償款4000元,還應支付10791.6元)。因被執行人卜某某系多次進宮的服刑人員,之前陸續執行到位部分標的後,執行陷入僵局,用申請執行人祝某某的話說就是“沒敢相信還能拿到這筆錢”。該院執行員袁奇接手案件後,考慮到被執行人剛刑滿釋放償還能力有限,從人性化角度出發,應給予其融入社會履行義務的空間與時間,決定採用“緩施壓力、多講情理”的執行策略。多次上門在當地宣講執行政策營造緊張的執行氛圍,尤其是“拒執”的法律後果。最終迫於法律權威和強大的執行攻勢,與執行員“躲貓貓”多時的卜某某主動聯繫祝某某履行餘下的執行標的,從而出現文首和諧一幕。“辦法總比困難多,太極可以“四兩撥千斤”,破解執行難也是如此,要多幹、快乾,也要巧幹!法理與情理並施執行效果更好,當事人尤其是申請執行人的理解是我們工作的最大動力和欣慰!”執行員袁奇如是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