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凌,女,2003年6月參加工作,先後在盤龍區檢察院、昆明市檢察院和雲南省檢察院工作,現任雲南省檢察院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檢察處四級高級檢察官,中央電視臺“法律講堂”欄目主講人,雲南大學法學院碩士生導師(兼職)。因工作成績突出,先後榮記個人一等功一次、個人二等功兩次,獲高檢院公訴人競賽最佳論辯獎,被省檢察院評為“全省先進檢察人員”,被省直機關工會評為“雲南省五一巾幗標兵”。
信念堅定
鍛造業務能力
李凌同志的祖父早年投身革命,在家庭環境的薰陶下,像祖父一樣成為一名共產黨人成為她的精神追求。她大二就積極入黨,在學習工作中始終跟黨走聽黨話,政治素質過硬,多次被評為優秀共產黨員。她刻苦鑽研,法律理論功底厚實,被雲南大學法學院聘為碩士生導師;她善於理論結合實踐,是單位的辦案能手、競賽標兵,全國抗訴觀摩庭、中國欺詐發行股票第一案、雲南省十佳訴訟監督案等大、要案見證了她的業務能力。2013年,李凌同志被指派代表雲南省參加全國檢察機關公訴人競賽,面對來自全國公訴戰線的101名強手,她沉著應戰,以滿場最高分的佳績奪得最佳論辯獎,刷新了近二十年雲南省檢察機關業務競賽單項成績記錄,為雲南檢察人爭得了榮譽。
勤勤懇懇
做好本職工作
勤懇踏實工作,堅守好崗位是李凌同志的座右銘。從檢十五年來,她用心、執著的堅守在辦案一線,勤勉工作、敢於擔當,十五年來辦理各類案件數百件。承辦的震驚中外的“10.5湄公河”案,其庭審依法捍衛中國公民權益的執法形象被社會高度關注,《人民日報》《法制日報》《文匯報》等境內外報刊以及全球各電視媒體爭相報道,各界對中國檢察官理性、文明、規範的執法給予了高度評價。
2017年她所在的處室接到一個案卷數多達135冊,涉案三億元的偷稅大案,該案是近三年案卷數最多的案子,還涉及當事人上訪等複雜問題,辦案難度可見一斑。接受領導指派後,李凌欣然受命沒有絲毫推脫。面對五萬多頁,內容極其龐雜的案件證據,她放棄假期週末,加緊審查圓滿地完成了任務,並發現此案存在被告人身份造假、辯護人違規代理等重大問題,及時糾正了潛在錯案。在此案中,第一被告的母親開始對司法機關的處理表示不理解,揚言要到北京上訪,為平復老人情緒,李凌同志不厭其煩地做好說理釋法工作,有時兩人一個長途電話就四十分鐘,她耐心傾聽對方的抱怨、哭訴,循循善誘地講述法理,通過不懈地努力,最終獲得了老人的信任與理解,及時消除、化解了老百姓與司法機關的矛盾和誤會。
正是有著對檢察官職業高度負責的強烈職責使命意識,無論是大案還是小案,李凌同志都把這些案件辦成了一件件經得起歷史考驗、群眾考驗的鐵案,充分地展示出一名優秀檢察官出色的綜合素質,在取得一項項成績的同時,李凌同志仍然保持勤勉踏實、甘於奉獻的良好作風。為培養年輕一代業務骨幹,她甘於在幕後奉獻,毅然擔負起雲南省檢察機關公訴、未檢部門參加全國比賽的教練職責,為此花費了大量時間精力。在領導與同志們的共同努力下,兩次競賽中有五人獲得全國性榮譽,特別是在全國優秀公訴人競賽中,雲南省派出參賽選手均獲獎,實屬難得。
說理釋法
傳遞正能量
在繁忙的工作之餘,為響應普法工作號召,李凌同志還積極投身社會活動,承擔了中央電視臺“法律講堂”主講人,雲南省工商聯“法律三進”宣講人、雲南省交警總隊法律顧問等社會工作。她在央視製作節目7期、對外普法授課、宣講法律常識百餘次,以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傳遞著守法正能量。一個雲南山區的小夥,在收看節目後,給她來電話郵寄資料,請求解決困惑的法律問題,李凌同志耐心的解讀了他的疑惑。在普及法律,幫扶有疑問百姓的過程中,她總是悉心解答,獲得了大家的認可。因在“法律講堂”的主講人中,錄製節目多、質量好,中央電視臺為此連續兩年向雲南省院發送感謝信,肯定了她在普法工作中的突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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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劃 | 王衛雲 李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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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省檢察院政治部組織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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