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车管所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车辆管理所”

「荣誉」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车管所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车辆管理所”

2018年6月10日,公安部下发关于2016至2017年度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情况的通报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车辆管理所被正式授予“全国优秀车辆管理所”荣誉称号。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刘钊亲自为55个优秀车管所和139个全国优秀县级车管所授牌,李伟副部长出席并作了重要讲话。乌兰察布市交通管理支队支队长苏培民带领车管所所长云格日勒图一行赴浙江宁波参加深化公安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现场推进会并接受优秀管理水平的车辆管理所授牌。

自2016年开始,历经两年的时间,在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市公安局党委和支队党委带领下,通过与支队各科室的通力协作以及全所工作人员团结一致,开拓创新,顽强拼搏中,面对人员少、任务重和新的挑战,支队及车管所领导班子始终以围绕“车管所等级评定创建”这个中心任务,贯彻“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这条主线,坚持创新理念、创新思路、创新举措、创新服务、创新效果的“五创新”改革和“迎难而上,知难而进,负重拼搏,团结协作,创新务实,争创一流”的团队精神,借助新机遇、新班子、新场所的好时机,积极履行职责,强化安管措施,不断夯实车管基础工作,不断提升正规化建设水平,不断增强管理和服务能力,迎接新挑战,超负荷运转,细化服务,将各旗县(市)区深化车管服务改革创新,提高管理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纳入考核内容,在全市打造民生车管、诚信车管形象,实现了社会管理服务效益双丰收,赢得社会各界好评。通过此次全国车辆管理所的等级评比,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实现了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历史性跨越:

一是在队伍管理方面,牢固树立“队伍建设是保证”的意识,通过完善规章制度,实施“一窗式”综合业务办理,加强业务培训等措施,在正规化队伍建设上实现新的飞跃;二是在服务管理方面,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车管所工作的标准,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在提高服务质量上实现新的飞跃;三是在车管所管理职能上,牢牢把住查验、业务受理等重点环节,严把关口防线,建设“车驾管业务预警系统”、全面提高了执法透明度,在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上实现新的飞跃。

今后,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车辆管理所将以“全国优秀车辆管理所”为新的契机和起点,坚持“以民为先、以警为本、精细管理”,深化公安交通管理“放管服”,以最高质量、最严标准,在全国率先将20项“放管服”改革新举措落实到位。“最大限度方便群众、最大限度让群众在车管所少等一分钟,少跑一趟”的新目标,努力推动全市车驾管工作再上新台阶,以实实在在的工作回报社会界殷切期望,以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回应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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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车管所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车辆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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