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謂的自由,並不是真正的自由

你所謂的自由,並不是真正的自由

自由是什麼?簡單點來說就是“想幹嗎就幹嗎”。可這個世界上沒有真正的自由。因為沒有人可以“想幹嗎就幹嗎”。

除了違法亂紀的事不談,我們作為一個社會人,僅僅維持基本生存這一項,已經讓很多人不能想幹嗎就幹嗎。人,總得乾點自己不想幹的事,這是生活一種。

可在生活面前啞口無言的自由,到了婚姻面前突然囂張起來。在當代中國人的婚姻中,隱私、空間、自由被屢屢提起。某些婚姻的自由度,甚至比從前娶了一個鄉下太太同房後就三年不回家還要自由。

事實上,如果選擇了將生活方式從單身變為婚姻,就等於默認放棄一定程度的自由。從此失去了夜不歸宿的自由,失去了隨意安排自己經濟的自由,失去了和其他異性發生感情糾葛的自由。如果不願意失去這些自由,那選擇婚姻幹嗎?

婚姻和自由之間的正確關係應該是:人們有選擇婚姻的自由和有選擇和誰在一起結婚的自由。但在當代中國的婚姻中,這一切被本末倒置。

你所謂的自由,並不是真正的自由

很多人沒有選擇婚姻的自由。社會和家庭逼迫他們一定要結婚,一定要生子。很少有人可以抗拒不停地在各種聚會中被催婚催生。於是他們首先失去了選擇到底要不要結婚的自由。更慘的一些人,連和誰結婚都被約束,爸爸不喜歡誰,媽媽不喜歡誰,姐姐不喜歡誰,姐夫不喜歡誰,表哥不喜歡誰,隔壁王奶奶不喜歡誰都成為選擇伴侶的參考依據。不能自由選擇生活方式,不能自由選擇婚姻對象,於是就出現了一大批在婚內渴望自由的人。

因為婚姻的內容沒有被髮自內心地接受,也因為婚戀的人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人。這樣的婚姻開始以後,顯然違背了婚姻的原則。

你所謂的自由,並不是真正的自由

美好的婚姻,是自由選擇後的產物。人們必須深思熟慮認可婚姻的意義,才走進婚姻的殿堂。和另外一個人開始組織一個家庭,生育子女,意味著彼此進入對方的人生,經濟上的共享,思想上的交流,感情上的專一,彼此對對方的慾望負責,與對方分享閒暇的時光。而人們應該在沒有壓力的情況下,自己想明白了要這麼做。

若不是這樣,在選擇上失去的自由,則會在婚姻中被狠狠地要回來。

不是真心想進入這樣一個生活方式,就不會真心願意和伴侶分享一切。不是內心願意選擇的伴侶,就無法對他(她)感情上身體上忠誠。所以,我們常常聽到那些詞:隱私、空間、自我、自由。

而社會竟然高度認可這種婚姻中的自由。

你所謂的自由,並不是真正的自由

有些讀者對我發來了一些“同事的困擾”。聽說有這樣一些同事,他們可以要求已婚的同事不能帶伴侶來參加私下的聚會。理由是,如果有不熟悉的人來參加氣氛會不熱鬧,大家會不放鬆。

也有些讀者給我發來一些“異性好友的困擾”。聽說有這樣一些異性好友,他們會對自己的異性好友提出婚後還是要單獨和他們聚會的提議,因為友誼萬歲。而這些過分的要求,被很多人看來符合“結婚了也得有自由”的標準。而被這樣要求的已婚人士,有些是發自內心地認可,有些不太認可卻因為礙於“面子”怕被說“妻管嚴”“怕老公”不得不認可。

我在這裡想對這些“同事”和“異性好友”說一句:和已婚同事或者朋友交往,請注意他(她)的伴侶才是他最重要的人,不是同事,更不是異性好友。你不是和已婚人士單個人在交往,必須把對方的家庭看成一個組合。約已婚人士出去要尊重他們的伴侶的意見。

如果這樣的“同事”“異性好友”少了,很多婚姻的矛盾也就少了。但是最重要的並不是這些外力,而是被要求的這個人是不是真心願意放棄這樣的自由。

你所謂的自由,並不是真正的自由

有句話說規矩都是自己做出來的。如果幾次拒絕這樣的邀請,別人也不會十三點兮兮非逼著你。很多時候到底是為了面子還是因為自己也蠻想出去放鬆這也只有當事人知道了。

說到“放鬆”。很多人覺得婚後不和自己伴侶在一起更開心,更放鬆。為什麼會這樣?這又要回到最初的問題,這些人到底是不是真心選擇婚姻,到底是不是真的理解婚姻的意義。

家應該是最放鬆的地方,我們愛的人應該是最讓你放鬆的人。我們可以在他(她)面前鬆弛地做你自己,如果不是這樣,為什麼要結婚?

最後我想說,真正的自由應該在我們心裡,而不是在婚後仍然要求保留婚前行為上的自由。婚後失去部分行為自由是婚姻中的尊重和禮貌,但沒人可以禁止我們內心的世界在描繪怎樣的圖案。而作為伴侶,要永遠尊重對方內心的自由。如果有一天我們不想再選擇婚姻作為生活方式,應該有自由提出的權利,正如當初自由地選擇進入婚姻。

這才是我們真正值得擁有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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