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四停四”電子警察12個小時檢測出3萬多輛違規車
7月5日是廣州“開四停四”實施的第五天,這意味著接下來四天部分外地牌車輛已經不能在管控區域內行駛。
數據顯示,7月5日0時至12時,違反“開四停四”管理措施的高頻路段有黃埔大道西、廣州大橋北、廣州大道南、大金鐘路、新滘中路等,違反“開四停四”管理措施高頻時段則主要是5日上午8時至10時。
“開四停四”管理措施配套電子警察執法系統已於7月1日開啟,第一個月為執法過渡期,8月1日開始正式罰款扣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有關規定,違反“開四停四”管理措施將處200元罰款,並記3分。
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進入管控區域,電子警察設備會對該車輛每一次通行進行拍攝記錄。對於在管控區域內違反“開四停四”管理措施的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違法車輛相關行駛信息會被組合起來,通過車輛流水信息和相關圖片形成違法信息記錄,車輛違法情況一目瞭然。
為保障“開四停四”管理措施的實施以及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通行管理,廣州市已在管控區域邊界及進入管控區域的主要道路設置相應的交通標誌牌,為進入管控區域的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做好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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