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限行!

近日,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李林警官到12348廣東法網

運營中心,為駐場的運營人員、坐席律師以及客服人員解讀廣州市即將在7月1日實行的“開四停四”限行政策,直觀地劃分出“開四停四”的管控區域,詳細地介紹了通行規則及不適用新規定的例外情形等

廣州市交警部門專程赴12348廣東法網運營中心開展限行新政專場解讀,進一步加強了公安部門與12348廣東法網的聯動與合作。

廣州……限行!

12348廣東法網是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集中表現,涵蓋了司法行政對外服務的各項職能,以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為核心,以科技手段為支撐,按照語音平臺為主入口,網絡平臺為主幹道,實體平臺為主陣地的定位和兼容幷包、共融互通的原則,彙集公共法律服務需求,聯接相關服務平臺,整合法律服務資源,為公眾提供均等普惠、優質高效公共法律服務的生態網絡。

政策解讀

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含臨時號牌車輛)駛入管控區域連續行駛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天(自然日,下同),再次駛入須間隔4天以上,簡稱“開四停四”管理措施。

1“開四停四”管控區域

廣州……限行!

廣州市大觀路(廣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東環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東圃大橋段,不含)、珠江水道(東圃大橋至長洲島至丫髻沙大橋至廣和大橋段,海珠區南面、長洲島和番禺區北面、海珠區和白雲區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東面),鴉崗大道(不含)、華南快速幹線三期(鴉崗大道至春崗立交段,不含)、華南快速幹線三期輔路(不含)、尖彭路(不含)、同泰路(不含)、廣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不含)、華南快速幹線二期(春崗立交段至廣汕路段,不含)、廣汕路(大觀路至華南快速幹線段,不含)合圍的區域,以及進入上述區域的洛溪大橋、鶴洞大橋、洲頭咀隧道、珠江隧道、珠江大橋東橋、金沙洲大橋。

2不實施“開四停四”管理措施的日期

廣州……限行!

1.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

2.中國共產黨廣東省代表大會期間

3.中國共產黨廣東省委員會全體會議期間

4.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和政治協商會議期間

5.舉辦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期間

即在上述時間內.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在管控區域內可正常通行,即無論行駛或停駛均按停駛時間計算。

3違反管理措施如何計算和處罰

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在管控區域最長可連續行駛4天,行駛4天后,如果還想在管控區域內行駛,必須停駛4天以上,如果沒有停駛、或停駛時間不足4天就在管控區域內行駛,該車就違反了管理措施。

對於違反管理措施的行為,將按產生違法行為的自然日數量計算其違法行為次數,每輛車每個自然日處罰1次。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有關規定,每次處200元罰款,並記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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