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又有5人被处终生禁驾 肇事逃逸3人

今日,资阳向社会公开发布2018年上半年终生禁驾名单,5人“榜上有名”。

资阳又有5人被处终生禁驾 肇事逃逸3人

杨某林【肇事逃逸】2017-08-31 06:20:00安岳县岳阳镇西大街177号门市外

2017年8月31日,杨某林驾驶川M号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从安岳县岳阳镇铁西街往西大街转盘方向行驶。当日6时20分许,行至安岳县岳阳镇西大街177号门市外,超越杨某政驾驶逆向停放在杨某林行驶方向街道右侧的未注册登记东风牌洒水车时,因观察不足、操作不当,与行人蒋某武相碰撞,蒋某武受伤经医治无效于2017年9月21日死亡,造成一人死亡及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杨某林驾车逃逸。安岳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1月25日判决杨某林交通肇事罪,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

林某地【饮酒肇事】2016-12-13 14:45:00乐至县宝良路(宝林-良安)1km+600m

2016年12月13日14时45分许,林某地饮酒后(血液乙醇浓度49.2mg/100ml)驾驶川M号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搭乘曾德能,由宝林向良安方向行驶,行驶至乐至县宝良路(宝林-良安)1km+600m处,车辆侧翻,致曾某能当场死亡,车辆受损,造成交通事故。乐至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0日判决林某地交通肇事罪,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孟某元【肇事逃逸】2017-05-31 14:40:00安岳县文化镇境内S206线54km+400m

2017年5月31日,孟某元驾驶川M号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从安岳县周礼镇驶往安岳县城,当日14时40分许,行至S206线54KM+400M处超车时,因未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与陈某强驾驶的自行车相刮碰,造成陈某强当场死亡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孟某元驾车逃逸。安岳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9月19日判决孟某元交通肇事罪,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

曹某【醉酒肇事】2018-01-02 19:30:00资阳市雁江区板永路68公里500米(旺鹭食品厂外)

2018年1月2日19时35分许,曹某醉酒后(血液乙醇含量128.2mg/100ml)驾驶川M号牌轻型普通货车,由资阳市雁江区中和镇往资阳市城区行驶,当车行驶至资阳市雁江区板永路68KM+500M处(旺鹭食品厂外),因观察不周超速行驶,与在人行横道线上横过道路的行人龙某文相撞,造成龙某文当场死亡,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雁江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11日判决曹某犯交通肇事罪,处有期徒刑一年。

唐某伯【肇事逃逸】2017-10-08 19:07:00318国道2320km+600m(太来新街村路段)

2017年10月8日,唐某伯驾驶川M号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由遂宁方向往乐至县城方向行驶,行至318国道2320KM+600M(太来新街村路段)处时,因其对前方道路情况观察不足,碰撞行人邓某爱,至邓某爱受伤,邓某爱经医治无效死亡,造成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唐某伯驾车逃逸。安岳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2月13日判决唐某伯交通肇事罪,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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