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個「停」日半天測到3萬多輛違規車

首个“停”日半天测到3万多辆违规车

■第一輛被電子警察拍到的違規車。通訊員供圖

首个“停”日半天测到3万多辆违规车

廣州“開四停四”正式實施

7月為執法過渡期,8月開罰

數據顯示,7月5日零時至12時,違反“開四停四”管理措施高頻路段有:黃埔大道西、廣州大橋北、廣州大道南等;違反“開四停四”管理措施高頻時段主要是8時—10時。

據介紹,7月1日起,將依託全市電子警察設備對違反“開四停四”管理措施的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進行拍攝,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進入管控區域,電子警察設備會對該車輛每一次通行進行拍攝記錄。

“開四停四”實施的第一個月為執法過渡期,8月1日開始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有關規定,違反“開四停四”管理措施將處200元罰款,並記3分。

廣州交警再次提醒,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在管控區域最長可連續行駛4天(自然日),行駛4天后,如果還想在管控區域內行駛,必須停駛4天以上,如果沒有停駛、或停駛時間不足4天就在管控區域內行駛,該車就違反了管理措施。對於違反管理措施的行為,將按產生違法行為的自然日數量計算其違法行為次數,每輛車每個自然日處罰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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