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男子停车拿东西,身后四人转眼将车开走……

近日,南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成功打掉一个暴力抢车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

徐某( 男,30 岁,成都双流 人)、柳某(男,40 岁,凉山冕宁县 人)、卜某(男,32 岁,雅安汉源县 人)、黄某(男,30 岁,达州开江县 人)、艾某(男,33 岁,雅安荥经县 人)等5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1车停路边被抢了

5月27日晚上7时许,南江县南江镇居民刘某将自己的奥迪车停放在南江县工商局处岔路口,下车到后备箱拿东西时,被突然从身后冲出来的4名陌生男子控制住,随后,4人将车开走。当晚8时,刘某到南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民警通过天网发现,该车经南江南收费站进入巴陕高速公路。

南江男子停车拿东西,身后四人转眼将车开走……

刘某告诉民警,3月12日,他从眉山市某汽车金融公司以9万元的全款价格购买了该公司的抵押车,只拿走了车辆行驶证,但双方未过户,原车主登记为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居民冯某。民警查询发现,2018年4月,该车被双流县人民法院查封,债权人登记的是成都某贷款公司股东唐某。为了查清案情,民警前往成都双流区、眉山市等地开展调查。

通过连续十余天侦查,民警查明,冯某于2018年1月15日将车抵押给眉山市一汽车金融公司的同时,又于1月25日以一个月期限将该车抵押给唐某所属的成都某贷款公司,属“一车多押”。因冯某未按期履约,3月,唐某将冯某起诉至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由法院对该车进行了查封登记。

南江男子停车拿东西,身后四人转眼将车开走……

2为追债暴力抢车

车到底被谁抢走?民警进一步侦查发现,成都某贷款公司股东有明确分工,由唐某签订质押协议,对不能履约的客户,股东徐某联系柳某、卜某、黄某、艾某等人“收车”。

抢走刘某奥迪车的四名男子正是柳某等人。6月27日凌晨1点,在成都市武侯区警方的协助下,民警将徐某、柳某、卜某、黄某、艾某等人抓获。

经查:1月15日,冯某将车以7万元的价格抵押给眉山市一汽车金融公司,1月25日,又将该车以7.6万元的价格二次抵押给唐某、徐某经营的成都某贷款公司。两次贷款后,冯某均未按时还款,两个公司多次催促未果,唐某、徐某于3月将冯某起诉至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眉山市汽车金融公司则将该车以9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南江居民刘某。徐某得知该车已被转卖后,在法院未判决、唐某也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GPS定位系统确认车辆在南江后,找到无业人员柳某、卜某、黄某、艾某等四人,以3万元的雇佣价格让他们收回车。

5月27日下午,柳某四人来到南江县城,在西佛山路段找到该车后,趁机将车抢走,连夜开回成都市高新区将车交给徐某,徐某随后将车以7万元价格卖至宜宾市。

徐某等人因暴力抢车构成了抢劫罪,目前,已被南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对此,民警提醒:追讨债务应通过合法手段进行,切勿触犯法律,害人害己。

来源/巴中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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