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反一查」临洮交巡警查获一起司机“隔夜酒”驾车违法行为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市民出行安全,临洮县公安局城市交巡警大队在做好路面巡逻管理的同时,持续加大酒驾整治力度,严厉查处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着力打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反一查」临洮交巡警查获一起司机“隔夜酒”驾车违法行为

2018年7月3日10时许,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S311线90KM+800米路段设卡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一辆车牌号为甘J751**的“英伦牌”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在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后,上前查看相关证件时,发现该车驾驶员说话满口酒气,有酒后驾车的嫌疑,遂即将其带回大队进行检测,经查,该车驾驶员李某某,定西市安定区凤台镇人,身份证号为:62242119730629****,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显示,李某某每100毫升血液里面酒精含量为21毫克,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三反一查」临洮交巡警查获一起司机“隔夜酒”驾车违法行为

询问中,李某某交代,7月2日17时,他跟几个朋友一起喝酒,一直喝到7月3日凌晨,自己大概喝了半斤白酒,结束后,就在家休息,次日9时20分许,感觉清醒了就开车准备到县城去办事,殊不知还是饮酒驾车。

执勤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给予李某某罚款1000元,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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