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檢察長首次列席最高法審委會會議

周強指出,審判委員會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檢察長列席同級法院審判委員會會議,是法律賦予檢察院的一項重要法律監督職能。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首次列席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會議,對於進一步完善檢察長列席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會議制度具有重要意義,必將推動這項工作實現新的發展。

張軍在講話中表示,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列席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會議,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政法思想、維護司法公平公正的重要舉措,是檢察機關履職的重要方式,是落實“兩高”《關於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列席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會議的實施意見》的應有之義。我國憲法規定,檢察機關是國家法律監督機關。在訴訟活動中,檢察機關、審判機關是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關係。檢察機關履行法律監督職責,要做被監督機關的諍友、益友而不是損友。

張軍強調,各級檢察長列席法院審判委員會會議,要起到以上率下的作用。在列席過程中,要及時發現抗訴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總結抗訴監督工作經驗,不斷提升每一起抗訴案件辦理質量。必須認識到,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努力做到位,審判工作的成績也是檢察工作的成績,反之,審判工作的問題往往也是法律監督工作的問題。要建立與各級法院之間協調、積極的工作關係,真正做履行法定職責的諍友、益友,實現雙贏多贏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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