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充分發揮職能保護英雄烈士名譽

最高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廳發出《關於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捍衛英雄烈士榮譽與尊嚴的通知》,要求各級檢察機關民行部門認真貫徹實施英烈保護法,深入摸排侵害英烈名譽榮譽案件線索,充分發揮檢察機關在英烈保護方面職能作用。

《通知》要求,各級檢察機關民行部門深入摸排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案件線索,重視從新聞媒體上發現案件線索,注重從群眾舉報中獲取案件線索。要與公安、民政、文化等負責英雄烈士保護工作的部門建立日常聯絡、信息共享機制,主動與法院、司法行政機關建立聯席會議機制,實時協調法律適用、訴訟程序、司法援助等問題,提高辦理相關案件的質量和效率。

要充分運用支持起訴等職能,依法支持英雄烈士的近親屬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保護英雄烈士名譽榮譽。要注意督促負責英雄烈士保護工作的部門和行政機關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對屬國有文物的英雄烈士紀念設施,相關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符合行政訴訟法第二十五條第四款規定的,可以提起行政公益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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