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將罪犯是否被改造成為守法公民納入監督範圍

6月5日上午,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二級大檢察官李如林在全國檢察機關刑事執行檢察工作座談會上,強調“

要探索將罪犯是否被改造成為守法公民納入監督範圍”。

學習後體會到,這是要求刑事執行檢察官要牢固樹立治本安全觀,不僅要監督刑事執行違法行為,還要對監獄的教育改造工作開展監督,把罪犯改造成為守法公民,最終實現“標本兼治”。

6月5日上午,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二級大檢察官李如林同志出席全國檢察機關刑事執行檢察工作座談會暨重點業務培訓班,就認真落實張軍檢察長重要講話和指示要求,加強隊伍建設,推動新時代刑事執行檢察工作創新發展作出了重要部署。

1、把握三個方面新形勢

一是黨中央提出新要求。充分認識刑事執行檢察是貫徹落實好黨中央關於加強法律監督重要精神不可或缺的重要業務。要探索將罪犯是否被改造成為守法公民納入監督範圍。要在監督業務工作中體現講政治、顧大局。

二是人民群眾產生新期待。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已經發生歷史性轉變,人民群眾對社會大局穩定和諧的期待更高,人民群眾期待合法權益得到更多尊重,人民群眾對嚴格執法、公正司法有更高的要求。要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守住最後一道防線,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三是深化改革要求新作為。要加強與相關部門協調配合,著力解決當前執檢工作存在的一系列突出問題。抓住改革契機推進刑事執行檢察工作轉型升級,努力把刑事執行檢察工作打造成檢察機關新的工作重心、增長點。

2、推動三個方面新發展

一要增強大局意識,切實提升刑事執行檢察工作質效。充分體現講政治的要求,用講政治指導和引領具體工作。牢固樹立治本安全觀,力求實現刑事執行違法監督與教育改造監督“標本兼治”。正確把握法律監督的角色定位,充分發揮刑事執行檢察職能,切實維護法律權威。從維護法治統一尊嚴權威的角度,把法律賦予的刑事執行法律監督職能做強、做實、做優。

二要明確工作要求,全面加強和規範刑事執行檢察工作。突出工作重點,抓實羈押必要性審查工作、刑罰變更執行監督工作、監外執行罪犯脫管漏管監督工作和依法監督刑事執行職務行為,進一步加大對監獄、看守所在押人員人權保障力度,注重提高監管場所教育改造質量,將監管場所是否依法開展在押人員教育改造,以及教育改造的質量和效果納入到監督範圍。深化規範性機制和制度建設,加強調查研究。

三要深化改革創新,積極推進對監獄實行巡迴檢察改革試點工作。充分認識開展試點工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加強對試點地區的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幫助分析解決試點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3、提升素能三個方面新要求

一要把旗幟鮮明講政治擺在第一位。把講政治與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相結合,與全面落實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相結合,與刑事執行檢察業務工作相結合。

二要把專業化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來抓。改變“普法式”的培訓方式,按照“幹什麼、練什麼,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增強業務培訓和崗位練兵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研究制定專家型執檢人才管理辦法,著力改善和優化執檢隊伍結構。

三要把嚴管厚愛貫穿於隊伍建設全過程。持之以恆地狠抓執檢隊伍職業道德和紀律作風建設,注意抓苗頭,防微杜漸,讓幹警明白嚴管就是厚愛。落實以人為本,堅持嚴管與厚愛相結合,努力做到政治上關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體貼幫助,不斷增強執檢隊伍的凝聚力、戰鬥力和創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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